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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灭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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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5-7-20 17:53
标题:
灭谣
绝对不主流胸无点墨,嘴有长舌,吞吐之间,谣言如风。此子传造谣言林则徐主张开放鸦片贸易云云,今查其源流,以正视听。
传谣1°
1938年,
蒋廷黻
《中国近代史大纲》
:
“林则徐晚年态度似有转变。据西人记载,彼于致友人书中谓:‘鸦片之害,终不能绝。为民生计,不如弛禁征税。’此说真伪虽难遽断,然足见当时有此类议论流行。”
造谣2°
蒋著所“据西人记载”者:
1910年,H.B. Morse《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
“It is said that in 1847, Lin Tse-hsü, the former imperial commissioner, wrote to a friend advocating the legalization of opium cultivation in China... He argued that prohibition had failed, and that revenue might be derived from the trade.”
译:“据说,前钦差大臣林则徐1847年致友人信,力主中国应将鸦片种植合法化……他辩说烟禁已败,而鸦片贸易可增加税收。”
“It is said”(据说),这个“西人”没有注明信源。
破谣1°
实际上,据福建人民出版社《林则徐书简》增订本,1847年秋林则徐致信福建巡抚徐继畬:
“鸦片之流毒内地,如痈疽附骨...若犹泄泄视之,是使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御敌之兵,且无充饷之银。”
杀谣2°
杨国桢《林则徐大传》(2010修订版)
“遍检《林则徐全集》所收1840-1850年全部信札、奏折、日记,
无只字提及弛禁鸦片
。反有1847年致徐继畲函疾呼:‘鸦片之害终无禁绝之日乎?此物为妖魔,噬我中华膏血,必当以霹雳手段除之。’(《信札卷》页417)... 1848年奏折更明言:‘滇省罂粟复萌,若不及时铲除,恐成痼疾。臣已饬令地方官,凡种烟之地,无论多寡尽数犁毁!’(《奏折卷十》页502)”
杨国桢还说:林门弟子34人,1847年无一人获此类信件。
灭谣3°
大英博物馆藏林则徐手迹(Add MS 33902):1849年他回复英国商人Adamson的抗议信中说:
“You call opium trade a commerce? It is the blood-sucking of our people! If your Queen legalizes such poison in London, then we may talk.”
林亲笔原稿:“尔称鸦片为贸易?此乃吸我民髓之鬼蜮。倘汝国女王许此毒物流行伦敦,届时再议未迟。”
除谣4°
中华书局版《林则徐全集·奏折》载:1850年11月,病逝前22天,林则徐临终遗折:
“鸦片流毒中华,每念及此,椎心泣血...臣弥留之际,惟望我皇上严防海口,永绝烟源。力挽颓风,非严不可。若稍存姑息,则数十年后岂惟无可筹之饷,抑且无可用之兵……”
作者:
有期啊
时间:
2025-7-20 18:09
学习了
作者:
论金
时间:
2025-7-20 18:10
全部当作自己增长了见识。
作者:
王者大道
时间:
2025-7-20 19:41
支持首版
作者:
无蕊
时间:
2025-7-21 08:29
赞
作者:
秦鲁子
时间:
2025-7-21 09:16
治学当严谨!赞一个。
在这个弹丸论坛,时见有人以“国内信息多虚假”为借口,打着“多个信息来源渠道”的旗号,进而多采信外来资讯为依据,以求观点之标新立异,甚至倒向“贬中慕洋”的现象,实在令人咋舌。
作者:
花若叶
时间:
2025-7-21 14:38
这样考据很有意思,尽管累了点,却能考出干货
作者:
薄荷味
时间:
2025-7-21 16:07
就凭这番功夫,也值得赞赏,学以致用,严谨治学
作者:
薄荷味
时间:
2025-7-21 16:08
就凭这番功夫,也值得赞赏,学以致用,严谨治学
作者:
徐公孰
时间:
2025-7-22 06:14
心上有事醒来早
我引用于一份林则徐年谱逸文,粗心未审,林则徐遗折引用致误。贻误各位读此帖者,抱歉抱歉。
作者:
养生丸
时间:
2025-7-22 10:40
徐公孰 发表于 2025-7-22 06:14
心上有事醒来早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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