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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文的态度 [打印本页]

作者: 诗情划意    时间: 2010-3-20 21:54
标题: 为文的态度
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3-28 07:17 编辑

      我在很多网站审核文章时发现,有些作品看第一眼时觉得写得很精彩,各方面都没得话说。然一细看,问题就出来了,其中不泛一些低级错误,最常见的就是错别字和标号符号错误。我记得关于错别字和标点的问题在某个网站有位作者写过《标点不重要》的杂谈,那篇文章里详细阐明了文章中的错别字和标点不规范对文章质量的影响,当时还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很多人跟贴对作者的观点和建议表示赞赏和支持。
      为什么作品中会存在这样的低级败笔呢?首先,可以说是作者真的不知该如何运用,弄混淆了,如果是这样,那有情可原,因为人不可能不犯错,笔也不至于不出现笔误。但作者也不能总以不知道或笔误为自己找借口吧?如果我们真的不懂,就要谦虚地请教,不耻下问,那样才会真正地进步;另一种情况就不值得原谅了,作者明明知道怎么去用,却不细心,抱着不所谓的态度,急于求成,写好的作品不经检查就发表出去,到了编辑手中,那就是问题一大堆。这样就有些为难我们的编辑朋友了,他们因为是义务为网站工作的,在现实里有正经的工作要做,文章只能利用空余时间来审核,如果将这些低级错误满篇的作品发表,无形给编辑增加了无谓的压力,他们在品读推敲你作品内容的同时,还要扮演校对的角色,帮你改正文章的病句、错别字和不规范的标点,一字一句地找,相当耗时耗精力,严重加大的编辑的工作量,引起审美疲劳,对文章品质的判断力下降,甚至导致审核失误。
      特别是诗诗歌作品,本来字就少,如果我们再弄几个错别字,那就是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啊!还可能引起读者的误解,让人笑掉大牙。
      我记得在江山文学网审核过一位作者的一短篇小说,大概有两万字左右,看文章都看了个把小时,那小说写得十分精彩,对人物个性地刻画这些都非常生动,可读性也极强。正准备推荐时,无意中看到小说第一段对“的”、“地”、“得”,三个字运用混淆,该用“的”偏用“得”或者“地”,再往下一看,不得了!满篇都是这个毛病。我当时本想将稿退给作者,让其自行修改,但看在作者写此文也不容易,几万字呢,所以我决定帮作者改一回,然后就一句一句地找,到最后我是两眼酸胀,总算改完了,一看时间,“妈呀!”我不自觉地惊叫了一声,一篇作品足足让我审了三小时。审出来后我给作者写评论时说:“你的小说创作得很成功,然而,你全篇将“的”、“地”、“得”,三字用混淆了,而且还有好多病句,我不知你是否知道?但这无疑是白纸上的黑点,它是那么显眼,让人一看就不舒服,这次我帮你改了,下次希望你能细心些,对自己和读者负责吧!你知道吗?为了你这篇文章,我足足审了三个小时,真的好累,希望你能明白编辑的不易呀!所以,你的作品我只能给你通过,算是小惩戒吧,别见怪啊!”谁知那作者根本不买我的帐,一状告到总编那要求退稿,总编出于种种考虑,给他退稿了。
      我们的文字写得不好不要紧,只要没有明显的失误,我相信广大读者还是会乐意阅读指导的,因为写作经验是靠慢慢提炼的,谁也不能一步登天;反之,如果文章写得十分不错,但一些低级的错误都满篇皆是的话,那我宁愿不去浪费时间来读一个对文字极不负责的作者的文章,因为他的态度不端正,连基本的为文态度都没有的可以想像作品水准能高到哪去呀?
      我就遇过这样的事,曾经读过有位作者的作品,表面上好像很不错,先是满怀信心地阅读,慢慢地越来越没兴趣读下去,所以读到一半就放弃了。原因很简单,他的作品有基本的低级错误,而且是不可原谅的那种,比如省略号,前面的一段话是用对了,但后一个却变了样,只打了四个点,这能说他不会用吗?看来只是没有责任心而已!还用作品中很多句子显得口语化,像说“一天”到他那就成“一整天一整天”的,语言显得累赘繁锁,我读了几段就不想再读,因为从心底就开始讨厌这个作品了。
      我们为文注字,首先要端正态度,树立自己的责任心,对读者和自己负责任,减轻编辑朋友无谓的负担,只有态度好了,才能写出上乘的作品,才会得到更多朋友对你的作品,对你的人品的认同。其实,又何止是为文呢?为人、处事、工作……,是不是都该端正自己的态度呢?

作者: 星卒斋主    时间: 2010-3-20 22:11
很有同感!标点不但重要,而且是达意之必须;“的地得”更体现了一个人的语法修养。
作者: 诗情划意    时间: 2010-3-20 22:13
很有同感!标点不但重要,而且是达意之必须;“的地得”更体现了一个人的语法修养。
星卒斋主 发表于 2010-3-20 22:11
:handshake 谢谢斋主!
作者: 妙韵怡然    时间: 2010-3-20 22:54
此文不错,值得学习!
作者: 诗情划意    时间: 2010-3-20 23:07
此文不错,值得学习!
妙韵怡然 发表于 2010-3-20 22:54
:lol 谢谢妙版!
作者: 完美之狐    时间: 2010-3-21 11:24
怎么说呢,我个人觉得思想比语法重要~
作者: 江中牡丹    时间: 2010-3-21 13:09
谢谢诗情画意的极力支持!:lol
作者: 江中牡丹    时间: 2010-3-21 13:10
今天我网速不好,等好时我再给你排版吧
作者: 江中牡丹    时间: 2010-3-21 13:12
阐明了自己的观点。其实就是一个人的态度问题!
作者: 诗情划意    时间: 2010-3-21 14:37
怎么说呢,我个人觉得思想比语法重要~
完美之狐 发表于 2010-3-21 11:24
:lol 这个在理,但如果连基本的东西都不负责的话,那余下的东西也没有什么欣赏价值!
作者: 诗情划意    时间: 2010-3-21 14:37
谢谢诗情画意的极力支持!:lol
江中牡丹 发表于 2010-3-21 13:09
:lol
作者: 诗情划意    时间: 2010-3-21 14:37
今天我网速不好,等好时我再给你排版吧
江中牡丹 发表于 2010-3-21 13:10
:victory: 好的
作者: 诗情划意    时间: 2010-3-21 14:37
阐明了自己的观点。其实就是一个人的态度问题!
江中牡丹 发表于 2010-3-21 13:12
:lol :loveliness:
作者: 江中牡丹    时间: 2010-3-25 20:43
直抒胸臆。有一定的视角!
作者: 诗情划意    时间: 2010-3-25 20:45
直抒胸臆。有一定的视角!
江中牡丹 发表于 2010-3-25 20:43
;P 乱说的!
作者: 江中牡丹    时间: 2010-3-28 07:18
我就不会说!:lol
作者: 诗情划意    时间: 2010-3-28 07:22
我就不会说!:lol
江中牡丹 发表于 2010-3-28 07:18
:lol
作者: 傲雪凌霜    时间: 2010-4-3 20:06
我的编辑弟弟,看了你的文字,我都为编辑、为你心酸!!这样的作者不会有什么大作为,问好诗情弟弟!!!
作者: 诗情划意    时间: 2010-4-4 13:38
我的编辑弟弟,看了你的文字,我都为编辑、为你心酸!!这样的作者不会有什么大作为,问好诗情弟弟!!!
傲雪凌霜 发表于 2010-4-3 20:06
这个是去年的老故事搬过来的!
作者: 江中牡丹    时间: 2010-4-5 08:20
我们为文注字,首先要端正态度,树立自己的责任心,对读者和自己负责任——————对极了!
作者: 诗情划意    时间: 2010-4-5 08:22
我们为文注字,首先要端正态度,树立自己的责任心,对读者和自己负责任——————对极了!
江中牡丹 发表于 2010-4-5 08:20
:handshake 谢谢牡丹认同~
作者: 诗情划意    时间: 2010-4-6 20:28
和女朋友认识一年吧,感情一直不错,前段时间出差,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每天都给女朋友打电话和发短信,刚开始她也是很想我,每天都给我发短信,可是后来短信慢慢少了,有时候打电话也没人接。我一直比较信任她,所以 ...
煦菊莹 发表于 2010-4-6 20:24
:lol 哇,兄弟,你这个广告方法值得学习!插在文章里,版版也不好意思删!
作者: 灭绝师太    时间: 2010-4-6 20:51
施主,你怎么到处跑?
作者: 暗香飞语    时间: 2010-4-6 22:01
爱字的人,每一篇字都是自己的孩子~~~
作者: 雪天使君    时间: 2010-4-6 22:11
“的地得”有新说了~;P
作者: 诗情划意    时间: 2010-4-6 22:21
爱字的人,每一篇字都是自己的孩子~~~
暗香飞语 发表于 2010-4-6 22:01
:handshake 是的!
作者: 诗情划意    时间: 2010-4-6 22:21
“的地得”有新说了~;P
雪天使君 发表于 2010-4-6 22:11
:handshake
作者: 傲雪凌霜    时间: 2010-4-6 22:51
诗情弟弟,继续顶,好文百读不厌!!:D
作者: 诗情划意    时间: 2010-4-7 07:00
诗情弟弟,继续顶,好文百读不厌!!:D
傲雪凌霜 发表于 2010-4-6 22:51
谢谢姐姐的!
作者: 江中牡丹    时间: 2010-4-10 05:25
顶上!:lol
作者: 江中牡丹    时间: 2010-4-11 09:03
推荐《八小时以外》杂志!
作者: 诗情划意    时间: 2010-4-11 10:25
推荐《八小时以外》杂志!
江中牡丹 发表于 2010-4-11 09:03
谢谢牡丹。我太感动了,抱个先?
作者: 倚清秋    时间: 2010-11-29 20:04
严重赞同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11-29 20:37
我倒是觉得标点很重要,也许是我个人的感觉,读文字的时候,节奏会受标点影响。何况文意。
作者: 蓝菲er    时间: 2010-11-30 08:04
本文虽然没有什么诗情画意,但是所提意见很中肯。我最看不惯聊天时候的错别字。但是写文字有时候也会出现类似的笔误。看来以后要注意了。长此以往,再美的文字,也将失去诗情画意。
作者: 一号压寨夫人    时间: 2010-11-30 12:50
顶上!:lol
作者: 琥珀茶    时间: 2010-11-30 18:21
太师的这篇文章真的是中肯,看来以后真的要注意了,
有时候
‘得的地”真的是不分。这就是态度的问题。
作者: 一池萍碎    时间: 2010-12-1 11:38
赞成为文的严谨!
作者: 肥田老鼠    时间: 2010-12-1 18:59
文章的整体篇幅,当然包裹所有的内涵。包括标点符号,包括的地得,包括她他它。
作者: 诗情划意    时间: 2010-12-2 12:32
严重赞同
倚清秋 发表于 2010-11-29 20:04



    哈哈,谢谢倚清秋,我许久没回六星了。问候!
作者: 诗情划意    时间: 2010-12-2 12:33
我倒是觉得标点很重要,也许是我个人的感觉,读文字的时候,节奏会受标点影响。何况文意。
真水无香 发表于 2010-11-29 20:37



    谢谢真水无香作评!
作者: 诗情划意    时间: 2010-12-2 12:33
本文虽然没有什么诗情画意,但是所提意见很中肯。我最看不惯聊天时候的错别字。但是写文字有时候也会出现类 ...
蓝菲er 发表于 2010-11-30 08:04



    蓝菲儿好久不见,问候!
作者: 诗情划意    时间: 2010-12-2 12:34
本文虽然没有什么诗情画意,但是所提意见很中肯。我最看不惯聊天时候的错别字。但是写文字有时候也会出现类 ...
蓝菲er 发表于 2010-11-30 08:04



   谢谢夫人。。
作者: 诗情划意    时间: 2010-12-2 12:35
太师的这篇文章真的是中肯,看来以后真的要注意了,
有时候
‘得的地”真的是不分。这就是态度的问题。
琥珀茶 发表于 2010-11-30 18:21



    琥珀茶也知本太师?哈哈。甚幸!
作者: 诗情划意    时间: 2010-12-2 12:35
赞成为文的严谨!
一池萍碎 发表于 2010-12-1 11:38



    谢谢一池萍碎留评!
作者: 诗情划意    时间: 2010-12-2 12:36
文章的整体篇幅,当然包裹所有的内涵。包括标点符号,包括的地得,包括她他它。
肥田老鼠 发表于 2010-12-1 18:59



    所言甚是,问候肥田老鼠,呵呵,你这名很有特色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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