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豆豆 发表于 2025-9-9 08:10
他坚持的诉讼是:赔偿因此造成的名誉损失五万块,两个女子需要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十天。
=
地铁安检不该 ...
窥天瞳 发表于 2025-9-9 08:26
起诉的人越多,越告不赢,和拼酒打一圈是一个道理。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25-9-9 08:37
就这么一个事情,打了三年官司,当事人是不是身心俱疲?有很多时候,打官司简直就是折磨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9 10:31
就为这档子事儿打官司,恐怕有点过了
受到一定精神损失是肯定的,但当场解决了误会,这种损失是很有限的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9 10:31
就为这档子事儿打官司,恐怕有点过了
受到一定精神损失是肯定的,但当场解决了误会,这种损失是很有限的 ...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9-9 08:14
维权的代价是很沉重的,甚至是巨大的。所以,维权这事儿真得好好掂量。没有人喜欢用这样的方式为自己讨公道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9 10:31
就为这档子事儿打官司,恐怕有点过了
受到一定精神损失是肯定的,但当场解决了误会,这种损失是很有限的 ...
知音 发表于 2025-9-9 10:46
现在是鸡毛蒜皮都维权,就好像民众突然觉醒了一样。
小炸毛 发表于 2025-9-9 10:45
这话不对
维权看似是替自己,如果事情大到成了社会热点,也等于告诉大众诬陷需要成本
不要完美被害人论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9 11:38
还有一点,这个案子真宣判原告赢了,社会效益不见得正面
有些女性就会一定程度地惧怕举报流氓,万一弄错 ...
知音 发表于 2025-9-9 10:46
现在是鸡毛蒜皮都维权,就好像民众突然觉醒了一样。
小炸毛 发表于 2025-9-9 11:46
你的前提还是弄错了
弄错了就是诬告
一旦诬告不用成本,不仅女性,无性别差的诬告会满天飞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9 11:53
你这是社会判断出问题了,一般社会还是正常人占绝对多数,诬告他人的只是极个别恶劣分子何况,诬告这种事儿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9 10:53
换做你,估计一笑了之了?嘻嘻,不怪二位美女,怪做鞋子的。
小炸毛 发表于 2025-9-9 12:03
社会判断?
现在老人跌倒不敢扶的比比皆是,为啥?
被诬告被碰瓷的太多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9 12:04
被冤枉肯定生气,但对方说声对不起,也就算了。揪住不放,也等于跟自己过不去
有一回,在限 ...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9-9 11:16
多几个人维权,多维权几次,几十次,几百次,乃至几千次,……民众就真正觉醒了,不会受太多霸权主义和寻 ...
知音 发表于 2025-9-9 16:23
我比能说你比我天真,竟然抱着这样的希望
欢迎光临 北斗六星网 (http://154.85.43.82/)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