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07:56
公司瞎鸡巴嘚瑟,把受害人给开除了,也没任何赔偿。人家不告你告谁?呵呵。
至于对罪犯的刑事诉讼附带民 ...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07:11
工伤不是指强奸,是指她后来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无任何赔偿。而这段期间,她患上创 ...
知音 发表于 2025-9-24 08:10
换个思路,假如侵犯她的不是自己公司的老板,是一个陌生人呢?并由此造成了应激症不能上班了。
这样一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07:29
我认为既然认定为工伤,就应该得到相关的补偿。文中没有说明受害人对实施性侵造成其身心损害的犯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09:04
【工伤不是指强奸,是指她后来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无任何赔偿。而这段期间,她患 ...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07:56
公司瞎鸡巴嘚瑟,把受害人给开除了,也没任何赔偿。人家不告你告谁?呵呵。
至于对罪犯的刑事诉讼附带民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09:12
【我认为既然认定为工伤,就应该得到相关的补偿。】
你没看明白主帖,不是讨论工伤认定后是 ...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09:27
这件事扔掉性侵这个因素,改为车祸,也一样成立。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09:26
我可没说崔是因为被开除才PTSD的。即使崔的PTSD是因为性侵所造成的,但也是发生在崔工作期间。算是崔在工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09:27
你自己都说了,你不懂且不屑去查法规,任凭自己发挥,那还讨论个球?
商务宴请,应该视同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09:29
对呀,王老板酒后乱性,就把丽丽绕糊涂了。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09:26
我可没说崔是因为被开除才PTSD的。即使崔的PTSD是因为性侵所造成的,但也是发生在崔工作期间。算是崔在工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09:27
这个公司的恶劣在于,人家已经拿到了工伤鉴定,还这么干,这个官司必输无疑。这点不值得讨论。
关键是 ...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09:27
这件事扔掉性侵这个因素,改为车祸,也一样成立。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09:40
中国劳动部门认定工伤,最典型的是看是否满足“三工”要素,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这样看的话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09:10
文中没有说明老板做了民事赔偿没有,即使有,也不妨碍对用工单位提出工伤补偿。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09:43
主帖有很清楚的表述:
【即使从受害人角度审视,崔某虽属在工作期间(出差)受到侵害,但并非发生在履行 ...
知音 发表于 2025-9-24 08:10
换个思路,假如侵犯她的不是自己公司的老板,是一个陌生人呢?并由此造成了应激症不能上班了。
这样一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09:31
【工伤不是指强奸,是指她后来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无任何赔偿。】
...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09:49
呆子,销售经理出差遇到车祸,也不是在工作场所,或工作过程中,但照样算工伤。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09:57
你蠢得死,一直没看懂主帖,这里质疑的恰恰是:现在这种认定工伤的法规是否合理?
你先假定现在的工伤 ...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09:53
死鸭子丽丽,你把最后那段话给吃了?加上那一段,简化:工伤不是指强奸,是指她患上PTSD。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10:05
是你没看懂自己主贴,你主贴纠结的是:出差时被性侵算工伤是否合理?你现在纠结的是:出差时出车祸算工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10:07
还有脸狡辩!
【工伤不是指强奸,是指她后来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无任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09:46
你脑子还没转过弯来,假如没有认定为工伤,员工半年多不上班,开除就有合理性,受害人凭啥告公司?
知音 发表于 2025-9-24 08:18
不把老板当老板来讨论更有意义,
女员工出差期间商务醉酒被性侵算不算工伤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10:07
还有脸狡辩!
【工伤不是指强奸,是指她后来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无任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10:17
你既不愿意了解法规,又要不顾事实去假如,这种讨论有意义吗?你宫丽丽如果和人家崔丽丽一样,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10:20
本帖的要旨在于:
而该案一旦被权力机构裁定为工伤,该前公司必然成为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这等于由公司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10:20
本帖的要旨在于:
而该案一旦被权力机构裁定为工伤,该前公司必然成为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这等于由公司 ...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10:22
呆子,你如果一直纠结逗号,还是句号,应该去读古文。那个没标点符号,你就不用纠结了。本人只是随便一回 ...
知音 发表于 2025-9-24 10:26
抽掉老板这个具体身份(如变成陌生人),这个讨论反而没多大意义了
=====
这就是你的局限性。。。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09:57
你蠢得死,一直没看懂主帖,这里质疑的恰恰是:现在这种认定工伤的法规是否合理?
你先假定现在的工伤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10:27
首先,劳动部门、仲裁机构和法院等,从一开始就该驳回受害人的工伤裁定申请。
其次,建议帮助受害人提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10:30
是你这货鸭子死了嘴硬,公某专治你这臭毛病
即使忽略标点,你那“而在这期间”,你敢说不是指前一句中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10:36
法定的工伤条件,连上下班途中都算,何况是商务宴请活动?被强奸,你认为不是伤害?那是身心健 ...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10:15
排除现行法律规定……
一个公司在员工出差时,因为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环境,工作方式和什么算工作,都相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10:49
一句话,这事儿的复杂性,恰恰在于本应提供安保的公司老板实施了对自家员工的侵害!
这也是我给知音说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10:41
唉~~,前面就提醒你了,还是没理解:
A)假如没有认定为工伤,员工半年多不上班,开除就有合理性,受害人 ...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10:42
你不仅脑子乱,没逻辑,中文阅读理解能力也不如幼稚园大班。只有你这傻子才会把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10:53
你是在用假如不停折腾自己!假如不吃饭,就不会拉屎,哈哈,关键是你已经吃了!再拿假如没吃来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10:49
一句话,这事儿的复杂性,恰恰在于本应提供安保的公司老板实施了对自家员工的侵害!
这也是我给知音说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10:49
一句话,这事儿的复杂性,恰恰在于本应提供安保的公司老板实施了对自家员工的侵害!
这也是我给知音说 ...
知音 发表于 2025-9-24 10:52
再法律上,就是一个男人对女人的伤害!
不存在什么“自家员工”的概念
湘女妃儿 发表于 2025-9-24 10:15
公司开除也应该按照劳动法给予赔偿吧。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11:00
这事一点都不复杂,是你大脑混乱,没逻辑,所以掰不开镊子。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10:59
傻丽丽,这次不是伤害诉讼,而是劳动纠纷。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11:03
懒得多说了,你想怎样否定44楼A和B?能吗?
知音 发表于 2025-9-24 11:05
公司赔偿她,不是因为王某是公司的老板,而是因为她在因公出差期间受到了伤(害)。
王某承担王某 ...
小红袄 发表于 2025-9-24 11:08
总觉得有点怪怪的。。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11:22
这么说吧,如果罪犯不是公司老板,还不容易发现认定工伤隐含的法理问题
至于劳动纠纷案,完全是因为认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11:22
这么说吧,如果罪犯不是公司老板,还不容易发现认定工伤隐含的法理问题
至于劳动纠纷案,完全是因为认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11:31
无故旷工和因工伤没出勤,是两码事。你拿如果来和事实掰扯,没事找事。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09:04
【工伤不是指强奸,是指她后来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无任何赔偿。而这段期间,她患 ...
知音 发表于 2025-9-24 08:10
换个思路,假如侵犯她的不是自己公司的老板,是一个陌生人呢?并由此造成了应激症不能上班了。
这样一 ...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9-24 11:44
这类帖子,以后我要先来找找你的剖析。O(∩_∩)O哈哈~
坐忘庄 发表于 2025-9-24 11:33
哈哈哈
老柳、法理分析一下这工伤,谢谢。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10:41
唉~~,前面就提醒你了,还是没理解:
A)假如没有认定为工伤,员工半年多不上班,开除就有合理性,受害人 ...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11:37
丽丽,你看看你自己有多蠢吧。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11:56
崔丽丽作为公司高管,参加商务宴请,属于工作,其间因被性侵,身心受到伤害,既是刑事案件的受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12:22
嘿嘿~,公某还就是不信你螃蟹这邪
我把去年4月错记为今年四月,认账,又能咋地?丝毫不影响我对案子分析的 ...
坐忘庄 发表于 2025-9-24 11:27
哈哈哈
烧脑爱好。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12:31
都不用浪费时间查看,不是中国相关工伤具体法规条款有问题,就是执行者法律素养跟不上趟
性侵导致PTSD都 ...
知音 发表于 2025-9-24 11:29
此案例,活脱脱的脑筋急转弯啊!
知音 发表于 2025-9-24 11:45
哈哈,起码能跳出公某布下的陷阱
坐忘庄 发表于 2025-9-24 12:32
哈哈哈
明白。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12:42
我的意思是,受害人的权益当然应该保障,但不是通过工伤渠道——让无辜者承担后果
而是通过民事诉讼部 ...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11:57
你那A和B更蠢……
A)假如没有认定为工伤,员工半年多不上班,开除就有合理性,受害人凭啥告公司?
坐忘庄 发表于 2025-9-24 12:44
哈哈哈
明白。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13:01
该案罪犯是老板,各方都会认为该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是理性理解这个案子的难点。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09:40
中国劳动部门认定工伤,最典型的是看是否满足“三工”要素,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这样看的 ...
坐忘庄 发表于 2025-9-24 13:07
哈哈哈
哈哈哈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13:26
该案《认定工伤决定书》援引的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
公理力 发表于 2025-9-24 12:31
都不用浪费时间查看,不是中国相关工伤具体法规条款有问题,就是执行者法律素养跟不上趟
性侵导致PTSD都 ...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14:34
呆子还是咬着屎橛子给麻花都不换呢,呵呵。
认定工伤,受害人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侵犯者主张民事赔偿。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15:03
宫丽丽就是对崔丽丽既获取性侵方面的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又获取公司因工伤应该给予的补偿分不 ...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15:26
丽丽脑子就一根筋,还不会转弯,即使让她拾到拾到,喝醉了在酒店门口等机会也不行,喝多了,搞不好会弄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11:31
无故旷工和因工伤没出勤,是两码事。你拿如果来和事实掰扯,没事找事。
螃蟹 发表于 2025-9-24 14:34
认定工伤,受害人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侵犯者主张民事赔偿。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14:58
商业宴请属于商务活动,那么,崔丽丽就是在工作期间遭到性侵,造成身心健康受到伤害,PTSD就是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15:03
宫丽丽就是对崔丽丽既获取性侵方面的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又获取公司因工伤应该给予的补偿分不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11:42
A)假如没有认定为工伤,员工半年多不上班,开除就有合理性,受害人凭啥告公司?
这样,除了罪犯的民事赔 ...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9-24 15:08
宫丽丽一切都设定为假设,哈哈,假设没被大眼睛(汽车)撞上,就不存在肇事方赔偿问题,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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