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5-21 22:45 编辑
从2021年11月俩人网络认识,至2024年4月11日胖猫跳江身亡,胖猫向谭某转账317次共计79.9余万元;谭某向胖猫及其亲属转账179次共计46.3万元……
79.9万— 46.3万= 33.6万
胖猫姐姐主要针对的就是这33.6万余元的差额,而这个,都是生前双方的钱财往来。就算有差额,若无其他约定,显然也算胖猫赠予。(其中,胖猫父亲要回了胖猫投资给谭某开店的7万元和胖猫跳江前,自愿赠予的6.6万元,这两笔索要就是非常缺德也是非法的)。
俩人交往期间,在支付宝开通的“支付宝小荷包”“恋爱记”情侣攒钱账户,供双方随时自行存取。自2022年1月5日至2024年4月8日,谭某共存23.6万元,取款16.5万余元;胖猫存款17.3万余元,取款24.8万余元。这部分,才算是小两口的共同财产。这部分,谭某的存支还有余额,胖猫已经有7万多元的赤字了……
胖猫的个人账户,死后才是他的遗产部分(前面共同财产中也应该有一部分——7万多元的赤字)。
多清楚的事情,不主流扯个毛线遗产的蛋蛋?你向人家胖猫的女友去要个狗屁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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