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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在立国之初,即五岳独尊扫荡江湖,开展了一场消灭反动会道门的运动。所有的江湖社团、民间组织和草根宗教,皆被定性为反动而一举废除,会首则镇压和判刑。宝帮这样的近乎商会和老乡会的组织,自然不复存在。但只要人在,乱世中求生存,辄不免依旧要暗中抱团。
江湖老话说人分三教九流,任何一个社会都有尊有卑,有善有恶。但九流之外,还有一些人也要生活,于是统一谓之为“不入流”。不入流其中又有四类,名曰奴、丐、娼、贼。贼是统称,贼帮顶敬的始祖是柳下跖,也就是孔夫子骂的那个盗跖。贼分几种,结伙啸聚占山打劫的谓之盗,撬门扭锁翻墙入室的谓之偷,光天化日近身取物的谓之窃。
盗凭强力,朝廷必扫,一般人也不敢学。偷仗胆大,官府要捕,平常人也学不来。唯独窃,靠的是技术和手艺,自古都有师承。窃贼的外号叫扒手,拼的是眼疾手快胆大心细。在鄂省的黑道上,扒手则又叫“毛焦火”——取的是后面隐去的那个“辣”的谐音“拿”。在他们看来,窃不是偷,是凭祖传手艺探囊取物。被窃者输的是粗心大意,窃者反而是在“以行明心”——教他们出门谨慎。
因为有这样的江湖逻辑,扒窃便自古一脉相传。即便失手被抓现行,民间往往也不报官,当场暴打一顿即可。即便到了无产阶级专政时代,扒窃也不入刑,一般来说要抓到三次以上,才判个劳教而不是劳改。于是,从民国一直埋名下来的窃帮高手,也就一直敢在江湖暗中收徒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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