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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论坛事务 公告区 屏帖、删帖、转帖、锁帖、沉帖、禁言规定(征求意见3天 ...
楼主: 墓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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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帖、删帖、转帖、锁帖、沉帖、禁言规定(征求意见3天)   [复制链接]

181
发表于 2013-5-2 00:02 |只看该作者
紫晶儿 发表于 2013-5-1 23:39
本宫带病上岗直到不?天涯太医!

侧福晋这毛病还一身一身的。俺现在改行了,叫大师吧{: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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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发表于 2013-5-2 07:45 |只看该作者
蝶儿 发表于 2013-5-1 22:30
暮雪,才知道?当包青天是需要得罪人的。

其实,俺也喜欢看拍砖,但不爱看拿着下半身或者对方的父母说事,,这骂人一骂一身火。对于某些咄咄逼人的言辞和谩骂,敬而远之是很多人最简单的选择。不是不可吵,关键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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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发表于 2013-5-2 09:17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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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发表于 2013-5-2 09:2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暮雪 发表于 2013-5-2 07:45
其实,俺也喜欢看拍砖,但不爱看拿着下半身或者对方的父母说事,,这骂人一骂一身火。对于某些咄咄逼人的 ...

其实杂谈拍砖蛮吸引人眼球的。。。附议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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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发表于 2013-5-2 09:52 |只看该作者
蝶儿 发表于 2013-5-2 09:24
其实杂谈拍砖蛮吸引人眼球的。。。附议度的问题。

据说,和猪打架最后打赢了,也是滚一身泥,走为上策{: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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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发表于 2013-5-2 10:21 |只看该作者
坚决反对第11条,最烦删帖子,刚发就罢了,发了许久的,大家热情跟帖,删了挺伤人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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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发表于 2013-5-2 10:51 |只看该作者
信以为真 发表于 2013-5-2 10:21
坚决反对第11条,最烦删帖子,刚发就罢了,发了许久的,大家热情跟帖,删了挺伤人心的

严重同意。尤其要全部删除的,凭什么?论坛是公器不假,当初帖子是你自己发上的,一走就删除,这算嘛事?可以删除个别的,要求全部删除的,论坛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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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发表于 2013-5-2 11:37 |只看该作者
支持11条 尊重人权,来去自由,彰显一个论坛的大度和包容{: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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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发表于 2013-5-2 11:51 |只看该作者
坚决反对第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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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发表于 2013-5-2 12:34 |只看该作者
都没明白为什么要写第11条,这事可以商量着来,但硬性规定了就纵容了会员负气删帖。
如果执行这一条,干脆也别限制会员发帖编辑时间了,随便编辑吧。这样还省得版主动手删了,自己编辑为空白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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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发表于 2013-5-2 13:08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空谷的回音 发表于 2013-5-2 11:37
支持11条 尊重人权,来去自由,彰显一个论坛的大度和包容

支持.主帖永远是归发帖id.来去自由.放着帖子不删让马甲恶搞,尼玛谁乐意呀?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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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发表于 2013-5-2 13:19 |只看该作者
闹春猫 发表于 2013-5-2 13:08
支持.主帖永远是归发帖id.来去自由.放着帖子不删让马甲恶搞,尼玛谁乐意呀?靠之!


可以关闭帖子。
关闭了就无法再跟帖了。
恶搞的跟帖视情节可以删除,直至封杀恶搞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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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发表于 2013-5-2 16:16 |只看该作者
没意见,喜欢玩的人怎么着都会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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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发表于 2013-5-3 21:04 |只看该作者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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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发表于 2013-5-3 21:25 |只看该作者
看来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纷争。{:soso_e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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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发表于 2013-5-4 18:02 |只看该作者
支持,无规矩则不成方圆。大家齐努力共建和谐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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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发表于 2013-5-5 15:1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春意阑珊 于 2013-5-5 15:22 编辑

滥发广告、黄片和故意来挑事的,一律封杀,没意见。
但人民内部矛盾,比如会员、版主之间的斗嘴,争论等,感觉还是调解为主。一个论坛,偶尔发生些争执,很正常。没有批评的论坛,就是死水一潭。牙齿和舌头在一起,有时候也会咬到呢。
不过,希望大家包容一些,大度一些,不要排斥异己。(作为首席版主,更应该海纳百川)。
另外,对会员、版主的封杀、禁言,建议应由管理员或总版主谨慎操作。

春意个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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