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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小小说素材】那些震惊的句子
楼主: 令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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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说素材】那些震惊的句子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16-1-2 10:29 |只看该作者
大咖们写文章,不能不令人佩服
这篇文章读到最后,我突然就热泪盈眶了
怀念真的不是矫情,那种味儿真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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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6-1-2 10:42 |只看该作者
唐缺算是武侠小说史上,最经典的反派之一。貌似憨厚,实则聪明绝顶。
出场之后,他说的每句话都是陷阱,都有弦外之音。每一句话都是试探,双关,反话。
赵无忌入唐家堡后,不断遇到险情。如果不是上官刃暗中帮忙,小宝和郭雀儿给补台,甚至牺牲了小宝,早就完蛋不知多少次了。
唐缺很少表露自己的真感情。仅有的两次,大概一次是谈及唐家堡时流露的自豪,一次是对唐傲表达出微微的羡慕嫉妒恨。
所以一般可以理解成,唐缺对唐傲是嫉妒的,同时他略带自卑。
唐缺自豪于唐门的庞大、组织严密、暗器与精明诡秘,这是一种阴柔向的审美。但他骨子里,其实也羡慕唐傲,可以堂堂正正挑战天下英雄。越是羡慕,越是要维护自我,于是唐缺将自己藏得更深。他有些过于浮夸的发胖、耍弄阴谋,其实是一种自我维护。他想证明给自己或其他人看:他要用抖机灵来击败一切外来因素,保护唐家。
这才是唐家人应有的生存法则。
但依照唐缺忽真忽假、变幻无定,随时都在抖机灵的风格,以上这些破绽和真情,也可能是他放给赵无忌的诱饵。
说到底,小说到最后,他都没有完全信赖赵无忌,他真会将这种破绽露给赵无忌吗?是否有可能,这些破绽,也是他故意留给赵无忌的呢?
我们永远不知道了。
所以从表层看来,唐缺是个缺心眼的胖子。
了解他的人,会发现他是个精明诡秘、大智若愚、随时抖机灵都在试探你的家伙。
再挖深一点,作为读者的我们,可以发现他有一些情感弱点。
但再往深了想,这些弱点是不是也是他故意放给赵无忌,好让他麻痹的呢?
我们永远不知道了。
这就是唐缺。他表达的一切,都可能是假的。
这样的反派太强大,太动人,也太难写。所以《白玉老虎》最后,连古龙都无法写完。只能写到赵无忌与上官刃联手。他们连击败唐家、干掉唐缺的征兆都没有。
因为很难想象,前面已经写得如此强大的唐缺,最后如何被击败。
《幽灵山庄》里,木道人太智谋百出,连主角陆小凤干不掉木道人,只好让他死于亲情。但这样的结尾,未免突兀。
《白玉老虎》里,索性就没有真结局了。唐缺到最后,都没被打倒。
这是武侠史上,一个塑造得过于强大,到作者都无法,或者不忍心,击败他的男子。
这就是唐缺。
(《白玉老虎》书评/张佳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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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6-1-2 10:43 |只看该作者
一直觉得金大侠讲故事是大师水准
而塑造人物,古龙大师才是入骨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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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6-1-3 11:1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令箭 于 2016-1-3 11:16 编辑





        据说,在古代世界中,那时的人们并不像现代人一样崇拜书。他们总是喜欢把书看成是口头语言的替代物,认为书面的语言虽然持久,却是僵死的东西,而口头语言则像长了翅膀一样,十分轻盈,所以古希腊世界中出现了那么多口授的大师也就不足为奇了。苏格拉底、柏拉图、毕达哥拉斯等,他们都是故意不留下书面的东西,那是因为他们不愿被任何的书写的词语束缚住。他们生前有意不写下任何东西,是想在逝世后,他们的思想还能继续留在弟子们的脑海中,不是为了以此达到控制弟子们的目的,而是相反,正好强调了他们完全自由地发挥导师指出的思想。然而我们有些奇怪,毕竟现在的我们还是从书中得到这些古代口授大师的思想,这又怎么能说通呢?博尔赫斯说,这些大师的书被写出来,不是为了让人们理解他们,而是为了让人们解释他们,这些书激励读者去继续思考,让大师的思想更加的丰满。这个从“述”到“作”的过程,让我想到的是甘阳。
       当然,我并不是说甘阳已经是大师,事实上,在现代去魅的世界里,神殿上大师的光坏已经消失殆尽,现代的世界中已经不可能出现类似于古代的大师了,我们缺乏的是一颗敬畏大师的心灵。然而在汉语学界中,与众多学者争先恐后的出版学术著作不同,甘阳还是显得颇为异类,似乎一直保持着一种“述而不作”的古典传统,我当然不认为这种“述而不作”是一种大师自为的高傲行径,但是我更多倾向于认为甘阳的此举似乎是为了向那些在现代理性化的世界中日益隐遁的大师的背影致敬。事实上,作为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最有影响力的“文化:中国与世界”丛书编委会的发起人和主编,甘阳为引介西学,活跃和沟通中西文明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而且他慧眼独具,在他的“文化:中国与世界”编委会中几乎囊括了所有的活跃在当代中国学术界中坚力量,这种个人的魅力吸引了众多学人接踵而至。在査建英的《八十年代访谈录》中,谈到甘阳的部分,说他“对书对学术思想有着一流的直觉,是天生的策划家、组织家、鼓动家”,此言果然不虚,但是读过现在的这本薄薄的《通三统》后,你还不得不承认他还是个一流的演说家和学者。

       《通三统》是甘阳主编的“文化:中国与世界”新论丛书中的一本。所谓“新论”一词就很值得玩味再三,一层意思是继承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译介西学的传统,“仍然承继这种从文明格局看中国与世界的视野”;另外一层意思则是要重新认识和阅读西方,“我们希望这里的每种书能以较小的篇幅来展开一些有意义的新观念、新思想、新问题,同时丛书作为整体则能打破学科专业的篱笆,沟通中学与西学、传统与现代、人文学与社会科学,着重在问题意识上共同体现‘重新认识中国、重新认识西方、重新认识古典、重新认识现代’的努力”。事实上,这种重新认识和阅读西方的观点已经不是甘阳第一次提到了,在他与刘小枫主编的另一套“西学源流”丛书的序言中,题目就明确定为《重新阅读西方》,文章中,他们的表述很直白,“不太夸张地说,近百年来中国人之阅读西方,有一种病态心理,因为这种阅读方式首先把中国当成病灶,而把西方则当成了药铺,阅读西方因此成了到西方去收罗专治中国病的药方药丸。”而重新阅读西方,“不是要到西方再去收罗什么新的偏方秘方,而是要端正心态,首先确立自我,以一个健康人的心态和健康人的头脑去阅读西方。健康阅读西方的方式首先是按西方本身的脉络去阅读西方”。这种重新阅读西方的论调一经提出就引起了汉语学界的许多争论,赞誉者有之,批判者有之,哗众取宠亦步亦趋者有之,但是,无论怎么样的争论,我们不得不承认,甘阳和刘小枫文中提到的许多“病态”地阅读西方的人大有人在。以我一个无名小辈为例,早年涉猎西学,一直把鲁迅先生的“多读点国外的书,少读中国书”作为阅读西学的动力。事实上,无论西学还是中国文化都是层次递进,多元交叉,是一种混合式的文明,取其一点就想当然以为是西学的全部,此乃大谬之论也。我不敢说甘阳提到的重新认识西方就能够解决中国所以的问题意识,但是至少在传统的认识和学习西方的过程中能够重新提供一个新的角度,从而更加全面的认识和阅读西学。

       从这个意义上,甘阳提出的“通三统”论颇为值得我们深思。甘阳认为,我们目前的中国存在三种传统:毛泽东时代的传统追求平等和正义;邓小平时代的传统追求自由和市场;而儒家文化的传统或者说孔夫子的传统注重人情和乡情的凝聚力。此三种传统在我们的生活中日益深入人心,所不足之处在于我们平素认为他们是互相排斥的,比如毛传统和邓传统之间,传统的观点就是认为改革开放就是从反抗毛传统才真正崛起的。但其实从更深层的心理动因看这个问题,没有毛时代留下的“中央集权”和“行政分权”的特殊统治方式,改革开放实难成功。所以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重新认识三种传统,并积极的寻求中介,努力的打通三种传统,融合三种传统。这才是现在的汉语学界众多学人需要做的工作。当然了,我这样描述甘阳的观点实在有些粗疏,事实上,在《通三统》一书中,甘阳的论述要清楚和明晰的多。

       还记得开篇提到的甘阳“述而不作”的特点么?收录在这本小册子中的基本都是甘阳在近些年沉思和研究的结晶,以演讲的形式发表而不是论文,当然是看中了演讲这种形式大众化、易普及的特点,但是也看中了演讲形式的现场性、辩难性等特点。真理是愈辩愈明的,认为自己的言论是能禁得起公众的考验的人才会愿意采取现场交流的形式坦露自己的观点。而且现在这些言论编辑成书出版,这个从“述”到“作”的过程,表明了甘阳对争论和争议的正确的态度,有争议的言论才能更加的丰富和成熟。甘阳从不认为自己掌握的就是真理,相反,他用“述”形式提出了问题,再用“作”的形式接受考验和争议,也只有如此,“通三统”的理论才能激起更多人的思考,引发更多的争议,从而更加的丰富、成熟和智慧。(思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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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6-1-3 11:16 |只看该作者
书厢记之:偷书贼  
2015-01-20




       历史上有好事的心理学家分析“藏书癖”这种现象,视其为一种男性的阉割焦虑。这些人过度渴求书籍,只是为了转瞬即逝的激情。一旦一本垂涎已久的书籍到手,他就会转身去寻找其他书籍,因为他的焦虑又出现了。他们自吹自擂,只有通过不断寻找新的书籍和战利品,对的书过程与成功津津乐道,他们才能确认自己对书籍的热情没有消散。这种品性就很容易让人想起性欲超强的男性歇斯底里症的行为,他们只有不断地确认自己未被阉割才能放心。

       为了搜寻一本书籍,藏书癖患者会不断购书和搜书,会去偷盗杀人,会冒着倾家荡产的风险,会走遍全球去访书,他甚至会与别人结婚只是为了得到一本书。为一本书不择手段,违背道德良知,自然不在话下。因此专业犯罪学家描述爱书成癖者是一种病态的、不可抗拒的精神强迫症,已经造成了很多犯罪,离奇得令人无法忘记。

       历史上因书而犯案者,美国作家巴斯贝恩在《文雅的疯狂》一书中收录了不少,其中最为罪恶昭彰者是西班牙的唐·文森特。这是一位僧侣,对书籍痴迷入骨,1830年代间犯下了八宗谋杀案。据说他在西班牙的一座修道院当图书管理员时,开始对书籍有了病态般的迷恋。故事情节有点像翁贝托·艾柯的小说《玫瑰的名字》,一天晚上,几个身份不明的歹徒闯入了修道院,抢走了很多金银珠宝,还有不少珍稀孤本。不久之后,文森特突然还俗,在巴塞罗那开了一家珍本书店。

      1836年,几个书商在拍卖会上合伙拍下了存世孤本《巴伦西亚法令集》,几天后持有这本书的书商葬身火海,书籍消失不见。不久在巴塞罗那周围地区又接连出现了好几起谋杀案,都是一些藏书甚富的饱学之士。此前在拍卖会上,因为没有拍到那本《巴伦西亚法令集》大发雷霆,文森特的行为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办案人员在搜查他的家时,发现了那部孤本《巴伦西亚法令集》。随着调查的深入,又发现了很多其他受害者的书籍。开始时,文森特抗议,拒绝认罪,坚称自己是无辜者。当局向他保证,不管对他如何定罪,都保证他的藏书安全无虞受到妥善安置,他才最终全部招供。

       在法庭上,法官问他为何杀人后不拿走受害人的一分钱财时。文森特昂然回答说:“我不是贼。”法官又问,杀了这么多人,难道就没有一丝愧疚之情吗?他说:“每个人早晚都会死,但是好书必须要保存下来。”文森特的辩护律师说,他的当事人精神错乱,以偷书之名起诉明显证据不足。申诉人反驳说,他偷的书都是珍稀孤本,尤其那本《巴伦西亚法令集》。辩护律师说,你错了,这本书并非孤本。为了替文森特辩护,他远从法国找来了另外一本《巴伦西亚法令集》,作为呈堂证供。

       没想到,此举让文森特彻底精神崩溃,他无法相信自己手中的不是存世孤本,直到被处死那天,一直都精神恍惚,喃喃自语:“我的不是孤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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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6-1-3 11:17 |只看该作者

       熟悉藏书史的人都知道,藏书家是如何的一群人。他们固然为搜集各种珍本图书不遗余力,但是当这种对书之爱上升到一定痴迷程度后,这群人就变成了书之奴。为了一本好书可以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他们多愁善感,乖戾颠倒,自私自利,不切实际,奢侈放纵,反复无常。二十世纪著名的藏书家之一罗森巴赫博士提到:“根据我的所见所闻,有人甘冒倾家荡产的风险,不远万里,走遍半个世界,和朋友绝交,甚至撒谎偷骗,都是为了一本书。”他甚至说藏书家,他的同行,都是“一群展翅待飞的秃鹫,耐心地等候某个同行归天,随后就猛冲下来扑向逝者的藏品,凶残地攫走一些垂涎已久的珍宝。”描述的藏书家好像一个自残相杀的非人类族群。

       如此说来,藏书家只能是一个孤独的职业。但是偏偏有人不信邪,想通过大学教育培养出一批优质藏书家。哈佛大学的乔治·帕克·温希普是哈佛的首位珍本书专家,这位知名藏书家除了打理哈佛图书馆的珍本藏书,还有一项别人难以企及的能力:他能从一大群学生当中认出将会捐助母校的人,同时用别出心裁的方法培养他们对精典藏书的兴趣。

       温希普在哈佛大学开设了一门特殊的课程,主要是培养学生对书之爱的兴趣。这可不是一门特别容易的选修课,导师进行了严格的把控,亲自监督挑选学生,当然,所谓严格挑选首当其冲的条件就是,修读的学生必须是富家子弟,没有家族产业的支撑,也根本玩不起珍本书收藏。温希普这样描述这门课程的宗旨:“本课程是为视书如艺术品者而设立。修读者应期望拥有或欲制作典丽考究之书。此课程重要目标之一是训练购书者之品味,培养其博闻广识以裁断珍本与精雅典藏之价值。”

       这门神秘培养藏书家的课程,上课环境也别具一格。学生不是在普通的教室,而是聚坐在装潢雅致的珍本藏书室。在那个如宫殿一般奢华舒适藏书室里,学生们围着熊熊的炉火,聆听导师温希普娓娓道来。温希普时不时把玩着泥金装饰写本与摇篮本,让学生细细端详。他很少作指导,谈的最多的是欣赏书籍之美与书籍的文学背景。他强调的是作为创造物、艺术品、时空等重要因素的书,而不是斤斤计较于页码、校勘等寡淡无味的枝节。这种别出心裁的讲授方式,再加上温希普妙语如珠,学识渊博,让当时上课的学生乐在其中,如痴如醉。

       这种独特的培养藏书家的方式还真有收获。不少修过温希普课程的富家子弟,逐渐成为了各大家族的继承人之后,都会逐渐沉迷于搜集图书之好。他们不少人都出资在哈佛建造存放珍本古籍的图书馆,向自己的母校捐献自己收藏的私人藏品,名家手稿。连与哈佛存在竞争的耶鲁大学图书馆馆长都不得不佩服温希普独具慧眼,他们指出:“在这些年里,几乎每项对哈弗图书馆的藏书所做的捐赠,多多少少都与温希普的课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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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6-1-3 11:19 |只看该作者
母亲

母亲,悄悄驱邪,就在一边,
她用暮色朦胧的手指触摸我们,
她使临空空地更舒适,就像为了一群
在呼吸中嗅到晨风气息的麅子。

我们机灵地走进生命之圈,
她应该在那里,像个死神给人类消灾,
为我们拖延夜色,还不时
加快我们的行程,当暴风雨来临。

我们上路了,黎明的石头汉,
当她哈气,眼前出现一道门,
而我们也要在等待里借来很多的泪,

她所给予的,我们带在身边……
心惊时,她会默默在后面张望,
是否我们在外人面前露出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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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6-1-3 11:20 |只看该作者
夜曲

别睡觉。得留神。
白杨树以踏歌的脚步
和军队一起行进。
池塘全是你的血。

绿色骨骼在里面跳舞。
有一个甚至撕碎了浮云:
剥蚀,残缺,光滑,
你的梦被长矛刺出了血。

世界是一匹阵痛的兽,
光秃秃爬行在月夜下。
上帝是它的嗥叫。我
害怕,并感到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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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6-1-3 11:20 |只看该作者
(冬)

下雪了,妈妈,雪落在乌克兰:
救世主的光环是万千颗粒的愁苦。
此刻,我的泪水够不着你。
往日的招手只留下那默默傲世的一别……

我们就要死去,棚屋①,你何不眠?
这风,也如仓皇之人四下逃窜……
是他们吗,那些在炉渣中冰凉的人——
心旌飘飘,臂是烛台?

我在黑暗中依然故我:
柔能解愁,刚则断肠?
我的星座中有一座洪亮的竖琴,
琴弦生风,直到根根扯断……

弦上偶尔悬着一朵时间的玫瑰②。
正在熄灭。一朵。永远的一朵……
那会是什么,妈妈:成长还是创伤——
是否我也陷进了乌克兰的积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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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6-1-3 11:2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令箭 于 2016-1-3 11:23 编辑

文   刘亮程


      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一大片。好像谁说了一个笑话,把一滩草惹笑了。

      我正躺在山坡上想事情。是否我想的事情--一个人脑中的奇怪想法让草觉得好笑,在微风中笑得前仰后合。有的哈哈大笑,有的半掩芳唇,忍俊不禁。靠近我身边的两朵,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禁不住也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

      这是我第一次在荒野中,一个人笑出声来。

      还有一次,我在麦地南边的一片绿草中睡了一觉。我太喜欢这片绿草了,墨绿墨绿,和周围的枯黄野地形成鲜明对比。

      我想大概是一个月前,浇灌麦地的人没看好水,或许他把水放进麦田后睡觉去了。水漫过田埂,顺这条乾沟漫漶而下。枯萎多年的荒草终于等来一次生机。那种绿,是积攒了多少年的,一如我目光中的饥渴。我虽不能像一头牛一样扑过去,猛吃一顿,但我可以在绿草中睡一觉。和我喜爱的东西一起睡,做一个梦,也是满足。

      一个在枯黄田野上劳忙半世的人,终于等来草木青青的一年。一小片。草木会不会等到我出人头地的一天?

      这些简单地长几片叶、伸几条枝、开几瓣小花的草木,从没长高长大、没有茂盛过的草木,每年每年,从我少有笑容的脸和无精打采的行走中,看到的是否全是不景气?

      我活得太严肃,呆板的脸似乎对生存已经麻木,忘了对一朵花微笑,为一片新叶欢欣和激动。这不容易开一次的花朵,难得长出的一片叶子,在荒野中,我的微笑可能是对一个卑小生命的欢迎和鼓励。就像青青芳草让我看到一生中那些还未到来的美好前景。

      以后我觉得,我成了荒野中的一个。真正进入一片荒野其实不容易,荒野旷敞着,这个巨大的门让你努力进入时不经意已经走出来,成为外面人。它的细部永远对你紧闭着。

      走进一株草、一滴水、一粒小虫的路可能更远。弄懂一棵草,并不仅限于把草喂到嘴里嚼嚼,尝尝味道。挖一个坑,把自己栽进去,浇点水,直愣愣站上半天,感觉到可能只是腿酸脚麻和腰疼,并不能断定草木长在土里也是这般情景。人没有草木那样深的根,无法知道土深处的事情。人埋在自己的事情里,埋得暗无天日。人把一件件事情干完,干好,人就渐渐出来了。

      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以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我不懂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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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6-1-3 11:28 |只看该作者
刘瑜:一个人要像一支队伍


     前两天有个网友给我写信,问我如何克服寂寞。
    
  她跟我刚来美国的时候一样,英文不够好,朋友少,一个人等着天亮,一个人等着天黑。“每天学校、家、图书馆、gym,几点一线”。
    
  我说我没什么好招,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克服过这个问题。这些年来我学会的,就是适应它。“适应孤独,就像适应一种残疾”。
    
  我觉得,快乐是可遇不可求的,但是充实是可求而不可遇的。
    
  快乐这件事,有很多“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因素。基因、经历、你恰好碰上的人。但是充实,是可以自力更生的。罗素说他生活的三大动力是对知识的追求、对爱的渴望、对苦难不可遏制的怜悯。你看,这三项里面,除了第二项,其他两项都是可以“强求”的,都具有耕耘收获的对称性。
    
  我的快乐很少,当然我也不痛苦。主要是生活稀薄,事件密度非常低。就说昨天一天我都干了什么吧:
  10点,起床,收拾收拾,把一本书看了一大半的明史的书看完。
  1点,出门,找个coffee shop,从里面随便买点东西当午饭,然后坐那改一篇论文。(期间凝视窗外的纷飞大雪,创作梨花体诗歌一首)。
  7点,回家,动手做了点饭吃,看了一个来小时的电视,回email若干。
  10点,看了一张dvd,韩国电影“春夏秋冬春”。
  12点,读关于冷战的书两章。
  2点,跟蚊米通电话,上网溜达,准备睡觉。
    
  这基本是我典型的一天:一个人。书,电脑,dvd。一个人。
    
  一个星期平均会去学校听两次讲座。一周工作日平均跟朋友吃午饭一次,周末吃晚饭一次。
    
  多么稀薄的生活啊,谁跟我接近了都有高原反应。
    
  我这人其实一点也不孤僻。生活中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是多么平易近人开朗活泼。有时候,我就是懒,懒得经营一个关系。还有一些时候,就是爱自由,觉得任何一种关系都会束缚自己。当然最主要的,还是知音难觅。我老觉得自己跟大多数人交往,总是只能拿出自己的一个子集。我很难找到和自己一样一望无际的人。
    
  有时候也着急。不仅仅是因为错过了亲友之间的饭局、谈笑、温情,不仅仅因为一个文学女青年对故事、冲突、枝繁叶茂的生活有天然的向往,也因为一个人思想的先锋性总是通过碰撞来保持的。我担心,我老这样一个人呆着,会不会越来越傻?
    
  好像的确是越来越傻。
    
  但另一些时候,我又惊诧于自己的生命力。在这样缺乏沟通、交流、刺激、辩论、玩笑、聊天、绯闻、传闻、小道消息、八卦、msn……的生活里,没有任何“圈子”,多年来仅仅凭着自己跟自己对话,我竟然保持了创造力和战斗力,竟然写小说政论论文饱博客而且写得如此饱满热情,我刘瑜又是何等顽强的一株向日葵。
    
  年少的时候,我觉得孤单是很酷的一件事。长大以后,我觉得孤单是很凄凉的一件事。现在,我觉得孤单不是一件事。
    
  有时候,人所需要的是真正的绝望。
    
  真正的绝望跟痛苦、跟悲伤、跟惨痛都没有什么关系,真正的绝望让人心平气和。你意识到你不能依靠别人,任何人,得到快乐、充实、救赎。那么,你面对自己,把这种意识贯彻到一言一行当中。
    
  它还不是气馁,不是得过且过,不是“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是真”这样的狗屁歌词,它只是“命运的归命运,自己的归自己”这样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
    
  那天偶然想起我过去几年写的这三个小说,《孤独得象一颗星球》《那么,爱呢》《烟花》,吃惊地发现,这里面其实有一个轨迹,从忧伤到怨恨,然后再到绝望。
    
  绝望,就意味着自由。
    
  以前一个朋友写过一首诗,名字叫“一个人要象一支队伍”。我想象文革中的顾准、狱中的杨小凯、在文学圈之外写作的王小波,就是这样的人。怀才不遇,逆水行舟,一个人就象一支队伍,不气馁,有召唤,爱自由。
    
  现在看来,我也只能面对内心招兵买马了,一个人成为一支队伍。人家一个人象一个军,我象一个营,一个连还不行吗?
    
  当然我的队伍没有他们的那么坚定,肯定有逃兵,经常嚷嚷着要休息,但是,我还在招兵买马呢,还前进呢,还边走边唱南泥湾呢。
    
  我想自己终究是幸运的,不仅仅因为那些外在的所得,而且因为上帝给我的顽强和禀赋。它告诉我an unexamined life is not worth living,教我用虚无、骄傲、愤世嫉俗超越那种浑浑噩噩随波逐流的生活,然后教我用是非感、责任心来超越那点虚无、骄傲、愤世嫉俗。
    
  当罗素说知识、爱、同情心是他生活的动力时,我觉得这个风流成性的老不死简直就是我的亲哥。
    
  因为这幸运,我原谅上帝给我的一切挫折、孤单,原谅他给我的敏感、抑郁和神经质,原谅他让X不喜欢我,让我不喜欢Y,让那么多人长得比我美,让那么多烂书卖得比我的好,甚至原谅他让我长到105斤,因为他把世界上最美好的品质给了我:不气馁,有召唤,爱自由。
    
  咦,怎么说到这儿了呢?本来是想谈谈自己克服寂寞的经验的,结果活活写成了一篇自我吹捧的范文,就当是本营长写给士兵们的战斗动员书吧,分析当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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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6-1-3 18:35 |只看该作者
你不懂我们为什么要变魔术。观众知道真相。现实即残酷被悲惨,没有奇迹,没有魔法。但是如果你能骗倒他们,哪怕只一秒钟,就能让他们惊叹,然后你就能看到非常特别的事。你真的不知道吗?那就是观众脸上的神情————克里斯托弗诺兰执导的电影《致命魔术》的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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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6-1-3 18:3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令箭 于 2016-1-3 18:44 编辑



      人类为什么会犯错误?第一个原因是由于无知,第二个原因是因为无耻。好心干坏事就是由于无知,不知道采取某种行动后果是什么而犯的错误。坏心干坏事,就是由无耻导致的行为,人类历史上多数人的无知和少数人的无耻导致的灾难是非常多的。

      我这几年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人类为什么会犯错误?我得出的基本结论就是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由于我们的无知,第二个原因是因为我们无耻。
      好心干坏事就是由于无知,不知道我们采取某种行动后果是什么而犯的错误。也有大量的是坏心干坏事,就是由无耻导致的行为,比如秦始皇的焚书坑儒。而且我想提醒大家的是,人类历史上多数人的无知和少数人的无耻导致的灾难是非常多的。

     比如义和团运动,全民的无知,他们以为喝了神水以后就可以刀枪不入了。对慈禧太后来讲,既包含着无知的一面,也更包含着无耻的一面,她利用义和团的运动加强她自己的统治。还有我们的大跃进,可以说发起大跃进是无知的表现,但是大跃进当中,那么多的浮夸、虚报,亩产一万斤、十万斤,那不仅是无知,而是无耻的。

     人类历史上由于无知导致最大的灾难是什么呢?就是在那么多的国家、世界人口比重高的国家所实行的制度,这种制度我们叫它计划经济。

     我们现在很难想象,为什么当时那么多聪明的学者,那么多的政治家,居然能够相信中央集权集中的计划机关能够告诉全社会应该生产什么,应该怎么样生产,应该为谁生产,应该定多少价格呢?那些人深信不疑。我们仔细想一下,老子所讲的明明自己不知道,还以为自己知道,由此导致我们这些灾难。

     特别想提醒一点,当时的计划经济,理论依据不仅仅是来自政治家,更多来自于经济学家,包括兰格在论证计划经济可行性的时候,他用的是西方新古典经济学模式。新古典经济学有好多的假设本身被当做一个现实,所以被认为兰格的市场社会主义击败了反对计划经济的人的理论。

     我们仔细想一想,真的太可笑了。计划机关要收集好多的信息,我想问一下,iPad没生产出来的,怎么统计它的需求呢?我们现在做的好多事情,我们真的不明白我们在做什么。

      这个例子也告诉我们,怎么样正确对待科学?科学总的目标是减少人类无知,但是科学的进步同时有时候也会增加我们的无知。
      一直到十九世纪早期的时候,欧洲的医生、社会学家号召各国砍树,为了改进公共卫生。为什么呢?根据科学家的研究,好多传染疾病是由于树引起的苍蝇、蚊子传染的,把树砍了以后,苍蝇、蚊子没地方呆了,卫生就可以改善了。这是科学家提的建议。

      看一下我们,这个问题更为严重。那么多的工程,这个工程那个工程,如创新工程一类的软科学、硬科学。我们以为科学的创造,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可以通过像工程师那么设计出来,本身就是一个无知的表现。
      回顾一下我们自己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在1983年下半年开始准备硕士论文,研究价格改革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几乎所有的政府官员都认为正确的价格是可以计算出来的。神奇在什么地方呢?按照生产价值计算?很少有人怀疑价格本身不能计算。
     政府也深信这一点,买了大型计算机,在1981年成立的国务院价格中心,找了50多位研究人员,全部的投入产出数据统计出来,算出投入产出表。确实有一点不可思议,但是当时大家很虔诚,相信肯定能计算出来,中央领导等着,什么时候理论价格计算出来了,我们就可以改革这个价格了。大家知道一直计算不出来,即使计算出来没人相信它。这是我当时看到基本的情况。

      对我来讲,价格怎么靠计算出来呢?这是我当时的反应,我花大量的时间思考这个问题。究竟一个正确的价格怎么样形成?我的基本结论是说,只要是政府制定的价格就不可能是价格。我当时用了一个比喻,政府定的价格,类似于温度计,即使定的时候温度是合适的,今天室外零下八度,定完之后外边的温度怎么样变化,温度计本身是不变化的,已经没有意义了。
      要真正解决中国价格问题,无论大调和小调都不能解决问题的,我当时提出一个思路,唯一的办法就是放。怎么放价格呢?通过双轨制的方式。
     双轨制的思路其实很简单,我要放,但是我不可能一下子都放。当时形成一个历史情况,将计划指标固定下来,不再扩大,按照官价交易,计划外全部放开,这就是双轨。接下来的工作用各种各样的措施,怎么样使得计划内的逐步消失,那是技术性的问题。
     搞完这个以后,我自己还是比较兴奋的,这篇文章应该在1984年4月21日写的,84年6月发表在国务院经济技术中心能源组的专家建议内部刊物上,大概在莫干山会议之前的4个多月。在莫干山会议之前,我有了第二稿,第二稿发表在内蒙古经济研究1984年第四期,那是公开的刊物。

     我总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们认识到人类本身的好多无知,解决体制问题的办法就可能有不同的思路。如果我们以为我们自己知道得很多,以为我们非常的聪明,我们实际上在花大量的时间,浪费在那些面对的问题没有答案的方面。
     今天也是这样的问题。根据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理论,好多人认为我们对货币、就业、通货膨胀知道得很清楚,我们知道什么时候应该降低利率,什么时候提高利率。是那样吗?过去几年的历史,证明不仅是中国,全世界对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是很无知。
      无知的情况下最好的政策是什么?以不变应万变,不要那么瞎折腾,一会儿看着经济有问题了,大量放水,一会儿看着通货膨胀来了,猛抽,这些都带来巨大的代价。
     再看产业政策。好多的政府部门仍然相信,政府可以知道未来什么是核心的产业、主导的产业,我们应该怎么样发展。
     从历史来看,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犯了太多太多的错误。其实我们根本不知道,究竟未来什么是核心的主导的产业。宁波市出钱培养一千个乔布斯,更表现出我们太无知。

      为什么要市场经济呢?其实很简单,只有市场经济才可以避免由于多数人的无知和少数人的无耻相结合导致人类的灾难。如果市场经济可能有大跃进吗?可能死那么多人?
      市场经济有贫富差距,但是在市场经济情况下,除了地震可以死人,不会因为粮食短缺而死人。我并没有认为美国就是最理想的市场。

      市场经济其实也减少好多的无知。在市场当中,知识、对未来判断准确就决定输赢,这就给企业家一个动力,怎么样减少自己的无知。市场是企业家不断地探索发现的过程。
      市场经济也使我们的行为不变成伤害别人的行为。你在市场当中,谋求自己的利益,首先要给别人创造价值,给消费者创造价值,要给客户创造价值。这就是我们需要市场经济的原因。

      我怎么保证我说的不是由于自己的无知才这么讲的呢?解决这个问题唯一的办法,不是自己说自己正确,需要竞争,需要思想的自由。
     任何一种思想,无论是哲学的还是宗教的,无论创始人多么伟大,无论在创造时多么正确,一旦变成垄断的思想,就会助长无知和无耻给人类带来的灾难。
     所以我们的希望在于我们的未来,如果我们能够有自由,如果我们能有竞争,我们就会变得无知少一点,无耻也少一点。

张维迎,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经济学教授;北京大学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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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5 18:32 |只看该作者

云也退文章


       去一个大城市,从机场出来,直接下到出租车区域等车,挨个开来的车依次接走你前面的人,最后,轮上你的,哪怕是一辆旧旧的脏兮兮的车你也得上。安放完行李,报出目的地,车载着你提速,提速,一溜烟地开走,你舒出一口气,正想将一切抛到脑后,让自己浸入从未见过的景象之中,一个接一个问号从前排丢了过来:大哥,你从哪儿来?你是做什么的?你是谁……

       你问我对帕特里克·莫迪亚诺的小说有什么感觉,这就是我的感觉。

       存在主义之后的法国小说,多少都有点荒诞感。莫迪亚诺经常写一种矛盾:看似自由,实则被束缚,看似必然,实则偶发。比如,你可以自主决定去哪个城市,而实际上,你却不能挑选前来接走你的车,司机选什么路线,你也没有发言权。这就像《夜巡》(1969年发表)里讲的,好好的一个巴黎青年,二十啷当岁风华正茂,突然二战爆发,德国人打进来,他当了战俘,然后,他遇到法国盖世太保,发展他打入巴黎抵抗者的阵营当卧底,他就从了。

       你说,这不对呀!他怎么就这么当了民族败类?一点底线都没有吗?来看这个人的自辩:

       “世界的命运与我无甚关系。我自己的命运也引不起我多大关切。我只求随波逐流,既无烦恼也无忧愁。……人们不会了解,成为败类的人,也是无可奈何,是被拖进了罪恶的勾当里。别人只关注自己的集邮册,只关注自己能否安安静静地待在阿卡西亚广场上,自由自在地呼吸。”

       他说,盖世太保来了,他就去当密探,如果抵抗者要招募他,他就去做抵抗战士,要是能做个老师他就去做老师,能做工人他就去做工人……什么车来接我,我就上什么车。这一套说辞,1949年说恐怕会惹麻烦,因为那时战争刚结束不久,法国人蒙了国耻,还在追惩当初那些跟纳粹合作的法奸。但到1969年,人们已基本接受了,善恶之间不再判若云泥,我们都是人,分享着人性共有的怯懦、自私、随遇而安。

       《夜巡》越到后边越荒诞。这位法奸后来变成了双面间谍,因为地下抵抗团体那边对他也非常信任,完全不知他的卧底身份,最后,还派他去暗杀盖世太保。他也从了。开枪的同时,他想到人生就是一场漫长的玩笑:“我从不知道我是谁。我愿意让我的传记作者称我是‘某人’,并祝愿他有足够的勇气写这本传记。……作者搞不清这段历史。我自己也搞不清。我们谁也不欠谁的情。”

       写出这样的故事,无怪七十年代,莫迪亚诺能跟新浪潮电影人一拍即合。新浪潮电影是解构性的,反宏大叙事,立足个体视角,暴露世界的荒诞本质以及人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莫迪亚诺与路易·马勒合作的电影《吕西安·拉孔布》,像是《夜巡》的一个变体:吕西安投靠盖世太保,出卖抵抗组织成员,但他爱上了一个避难中的犹太女子,为了保护她,他被迫去保护那些上面命令他暗杀的人,不知不觉成了隐藏在纳粹内部的间谍,为保卫法国而战。他死在法国解放前,因为他到底还是“站错队”了。

       我们在命运的玩笑面前无能为力。不过,除了一切皆荒诞这一宇宙真理,莫迪亚诺还有一个主题,关乎“存在感”。

       人在大事之中,是尽量不往后看的:譬如你要另起炉灶,要创业,要进入一条崭新的轨道,多半要诀别过去,不再回头。《夜巡》里随波逐流的主角,经常被他所搭之车的司机问及自己的过去。他很恼怒:关你们什么事?我只关心眼下,也只能关注眼下,我必须丢掉过去的一切。

       然而,战争结束后情况变了,大事消失了,人从激流之中回归琐碎的日常,这时,人需要重新拼凑自己的身份——他却找不到自己了。

       于是,“寻我”这一莫迪亚诺最著名的创作主题浮现了出来。从《暗店街》开始,每一部小说出来,就把“寻我”这枚钉子敲得更深一些。《暗店街》写一个不知自己从何而来的人,去当了一名侦探,应客户委托,追查另一个失踪的陌生女人。他发现,很难有每一个人,可以由他人的记忆收取线索,完整地还原出来,人们所记住的,只是关于他或她的吉光片羽,一鳞半爪,动荡破碎得犹如水中月影;同时,每个人都不像自己想象得那么具体,那么有血有肉,本质上,我们都是留在一个空间、一个环境里的痕迹的总和,这痕迹可以谛听、审视、分辨、记忆,却又常常无可倚赖,因为“我们在沙子上的脚印,只能保留几秒钟”。

       我们知道,195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法国作家阿尔贝·加缪的主题是“寻父”,他的父亲死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尸骨无存,加缪决心撰写一部鸿篇巨著,述说一个孩子的寻父之旅,惜因早逝未能完成。“寻父”的涵义,是孩子需要确立自身的存在,知晓“我从哪里来”,换句话说,他完全有可能达到目的;而莫迪亚诺的“寻我”却是一个悖论:一个个人记忆破碎不堪,不知自己为何许人的人,要收集别人对自己的记忆和印象,辨认自己过去的模样,进而探寻自己究竟是何许人。这样做的难度,真不亚于拎着头发把自己拔起来。

       这些小说,都没有传统意义上的“结局”。有经验的读者,读了半本《暗店街》就能估计到,寻我之旅将无果而终。这是对的,没有谁能告诉你“你是谁”,每个人眼里的你,和你眼里的每个人一样,都是一些碎片,一些互相矛盾的印象。别人至多只是说说“我觉得我在哪里见过你”、“我觉得你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对了,就是那两句搭讪美女的万能神器。

       在中篇小说《堕落》里,加缪写过阿姆斯特丹的环形运河,那运河黑黝黝的,一圈一圈,把主人公,一位神秘的忏悔者克拉芒斯圈在中间。它象征着但丁笔下的地狱;而莫迪亚诺笔下亦永远少不了一样相似的景观:巴黎的环城大道。他经常让主人公沿着大道,边走边报出所见景观的名字,走一路,报一路。它繁华盖世,名闻遐迩,但也象征着陈陈相因、却缺少变化的生活。它唯一的运动就是循环,让人安于轨道之上,耽溺于犬马之乡。你不必再选择,没有人来招募你,你也不再搜寻出口;除非德国人,或其他地方的什么人,再一次大军压境,否则,巴黎的暖巢将融化你对存在感的渴望。

       这不是批评巴黎。刚好相反,小资味道十足的莫迪亚诺最懂得,应该把巴黎安放在一个怎样的位置上。且看《往事如烟》的主人公,又一个存在感作家安布罗斯·吉斯是怎么说的:“生活一环套着一环……时不时地,人们重又回到‘起始’的那一环中。自从来到巴黎,我就觉得安布罗斯·吉斯已不复存在了。”

品味莫迪亚诺小说,最好的地点是车上,他常常描绘疾驰的车上主人公的心理,当速度提到足够高,你便处于一种悬而未决的状态,能幻想逃离现代城市那巨大的漩涡。有时,看微博或QQ空间之类,也会让我想起莫迪亚诺:那些都是痕迹,记述你的过去,甚至构成了你的全部!是的,你可以从那里面找回一个“我”,就像在被污染的江面上打捞一片浮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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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5 18:35 |只看该作者
莫迪亚诺作品《陌路人》

 那年的秋天来得比往年都早,秋雨绵绵,枯叶凋零,上索省河畔笼罩着蒙蒙轻雾。我仍住在富尼埃尔山脚下的父母家里。我得找份工作干干。一月,克鲁瓦·帕凯广场附近的一家丝织品公司雇用我当了六个月的打字员。工资微薄,但我省吃俭用,假期我去了西班牙南部的托雷莫利诺斯度假。那年,我十八岁,生平第一次离开法国。

  在托雷莫利诺斯的海滩上,我结识了一个名叫米尔·马克西莫夫的法国女人,棕发女郎,非常漂亮。她和丈夫在许多年前就定居在那儿了。我在他们经营的一家小旅店里租了一个房间。她告诉我明年秋天她将去巴黎的朋友家里呆很长的一段时间,还把她朋友的地址给了我。我也答应她,如果有机会就去巴黎看她。

  回来之后,我仿佛觉得里昂显得更加阴沉。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在圣巴德勒米路上坡的右边,有一所天主教遣使会的寄宿学校。山坡上建了几幢房子, 它们外表凄凉,俯视着下面的大街。学校的大门嵌在一堵大墙之中,在我看来,那年九月的里昂仿佛是寄宿学校的那堵大墙。郁黑的围墙上,偶尔停落几缕秋日的阳光。那时,寄宿学校似乎是被人们遗弃了一般,雨中的围墙就像监狱的高墙一样,我隐约感到,它成了通往我未来道路的一道屏障。

  从父母商店的一位顾客那里,我得知有一家女式服装店正在招模特儿。据她说,每月的酬劳有八百法郎,比在丝织品公司多两百法郎。她给了我服装店的地址,我决定去试一试。在电话中,一个威严的女声让我在下星期的一个傍晚去格罗雷大街四号面试。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一直在说服自己,必须得到这份模特的工作,而在这之前我从未往这方面想过。也许这样一来,我就能为自己寻找到一个离开里昂前往巴黎的好理由了。随着面试的日子逐渐逼近,我心里变得越发不安。我的生活也可能就此赌一把。我告诉自己,如果我不被录用,就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我能否拥有这一线希望呢?该穿什么样的衣服才能通过面试呢?其实我没有太多的选择,我惟一像样一点的衣服就是那条灰色的半截裙和那件白色的长袖衬衫。我又买了一双海蓝色的低跟鞋。

  面试前的那天晚上,我呆在自己的房间里,穿上了那件白色的衬衫,灰色的短裙和海蓝色的鞋子。我就在那儿,一动不动地站在衣橱的镜子前,心里嘀咕着:这个女孩真的是我么?我不禁笑了,可一想到明天的面试将决定我的命运,笑容顿时消失了。

  我怕面试迟到,于是提前一个小时从家里出门。走到贝勒库尔广场时,天开始下起雨来,我跑到皇家饭店的大堂里躲雨。我可不希望到服装店里的时候,头发是湿淋淋的。我对饭店的门卫谎称自己是饭店的顾客,向他借了一把雨伞。到了格罗雷大街四号,他们让我在一间宽敞的房间里等着。房间里装饰着灰色的细木护壁板,门窗都用同样颜色的丝绸窗帘遮掩着。一排被镀成金色的木椅摆放在墙边,座椅的软垫包裹着红色的天鹅绒。半个钟头过去了,我猜想自己已经被他们遗忘了。

  我坐在一把椅子上,听着窗外淅淅的雨声。屋顶的吊灯射下一束白色的亮光,我怀疑自己是否坐对了位置。

  一个男人走了进来,他五十来岁,蓄着小胡子,棕色的头发梳向后脑勺,一双眼睛如鹰眼一般锐利。他身上穿着一套海蓝色的西服,深色的鹿皮皮鞋。后来有几次,我曾梦见他推门走进来,头发依旧像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那样乌黑。

  他示意我不用站起来,并坐到了我的身边。他询问了我的年龄,是否当过模特儿?没有。他让我脱掉鞋子,从座位一直走到窗户旁边,再走回来。我按他的话向前走,心里却十分尴尬。他斜靠在椅背上,手掌托着下巴,神情十分严肃。走完一个来回后,我又重新站到他的面前,然而他一句话也没说。为了掩饰我的窘态,我的眼睛一直没从放在那张空椅下的鞋子上移开。

  “坐吧,”他对我说。

  我回到原先的位置,坐回到他身边的空椅上。我拿不准是不是能把鞋穿上。

  他指着我的头发问道:“您的头发原来就是这种颜色吗?”

  我回答说,“是的。”

  “我想看一下您的侧面,”

  我将头转向了窗户。

  “您的侧面还可以……”

  他说这句话的口吻,仿佛是要向我宣布一个坏消息。

  “这样漂亮的侧面实在太少见了。”

  一想起这世上很难找到这样精致的倩影,他似乎感到愤怒,鹰一般锐利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

  “如果是拍照的话,这样棒极了,但您仍不符合皮埃尔先生的要求。”

  听了这话,我的身体变得僵硬。我还有一丁点儿的希望么?也许他会去问一下皮埃尔先生的意思,可能这位皮埃尔先生就是老板。他到底要找一个什么样的模特儿呢?我决定要做到皮埃尔先生所要求的那样。

  “我很抱歉……我们不能录取您。”

  定论已下,我再也没有力量去为自己说些什么了。这个男人冷漠而又不失礼节的口吻,让我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表现已经糟糕得甚至不值得让他去征求一下皮埃尔先生的意见。

  我穿上鞋子,站起身来。他默默地握了握我的手,领着我一直走到大门口,并亲自打开门送我出去。走到马路上我才发现把雨伞落在那儿了,然而这已经不重要了。我穿过桥,沿着索恩河往回走。我又来到了离我家不远的圣巴德勒米坡路上,站在遣使会学校的围墙前。在那以后的几年里,这个情景还经常出现在我的梦中。已经无法将我和那堵围墙分辨清楚,它的阴影把我团团笼罩,将我也染上了与它相同的颜色。而且,永远都不会有人将我从这个阴影里拖出来。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格罗雷大街上的那个客厅,我曾在那儿等待,它沉浸在屋顶吊灯散射下的光芒之中,光线很强烈。那个穿着蓝色西装、鹿皮皮鞋的家伙似乎一直在往后倒退,但没有离开房间。所有的一切仿佛是一部正在倒放的老电影。

  总是做着相同的梦。几年以后,遣使会的围墙不像从前那样灰暗了,有几个傍晚,夕阳的余晖洒落在上面。在格罗雷大街的客厅里,吊灯洒下柔和的光线。那个拥有鹰一般眼睛的男人,他身上的蓝色西服变得暗淡,颜色已经褪去了许多。他的面孔也变得苍白,皮肤几乎成了半透明的。惟有头发还保持着黑色。他的声音嘶哑:“您原来的颜色……把您的侧面转过来……您不符合皮埃尔先生的要求……”这似乎并不是他在说话,而是一张正在转动的唱片。同样的话语无休止地重复着,却早已失去了意义。每次从梦中醒来,我都很惊奇地发现,尽管这段插曲曾带给我如此大的失望,使我觉得自己如此不幸,但它已经离我的生活越来越远了。那晚我从桥上走过的时候,我甚至想到过跳进索恩河,仅仅是为了这样的一件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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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6-1-5 18:49 |只看该作者

那时,我甚至没有勇气回家,去面对我的父母,看见我房间里那个带镜的衣橱。我重新走下楼梯,仿佛逃跑一般地朝旧城区的方向走去。我再次走在索恩河畔,走进了一家咖啡店。我一直随身带着米尔•马克西莫夫给我的小纸条,上面有她巴黎朋友的地址和电话号码。电话里铃声一直在响,却没有人接听。突然,我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我一时间说不出话来。最终,我还是发出声来:“请问,米尔•马克西莫夫在么?”我胆怯,声音变得细弱,巴黎那边电话里的人大概听不清楚。那女人说她暂时不在,过些时候,今晚会回来。

第二天,我到佩拉什车站乘夜间火车。车厢浸没在一片黑暗之中。走道的最尽头,几个黑影卧在座椅上。我选择了靠近过道的位置坐下。火车还停在站上,我心想,父母真的会让我走吗?我有一种潜逃的感觉。火车开动起来,索恩河渐渐消逝在视线里,我如释重负。我想,那晚我没有睡着,朦胧间,列车不知为什么停在第戎一个荒凉的站台旁。夜里的路灯射出缕缕蓝光,我想到了米尔•马克西莫夫。她每天都会在托雷莫利诺斯的海滩上享受阳光。她告诉我,她还是我这个年龄的时候住在朗得的一个小镇上,小镇的名字我已经想不起来了。会考前的那个晚上,她睡得很晚,而第二天闹钟又没有响。她一直睡到中午,错过了考试。后来,她认识了艾迪•马克西莫夫,他的丈夫。他是一个高大、俊美的男人,原籍俄国,人们称他“领事”。他习惯将可口可乐与朗姆酒掺在一起喝。每次饮开胃酒时,他总想让我也尝尝那玩意儿,但我告诉他:我比较喜欢喝可乐,不加其它东西。他说的法语不带家乡的腔调。他曾在巴黎住过,可是我总是忘记问米尔•马克西莫夫,他们夫妻为什么会去西班牙。

我很早就到了里昂车站,天还没亮。况且,我以前几次到巴黎,好像都是在夜里。我的随身物只有一个很轻的旅行袋。到达的那天早上,我和米尔•马克西莫夫在托加德罗广场的一家咖啡店里见了面。我在车站的餐厅里一直等到十点钟,然后打电话给她。她当时没有马上弄清我是从哪儿给她打的电话。我是咖啡店里的第一位顾客。我很担心当我向她坦白没有地方住的时候,她会很冷漠。她微笑地向我走来,仿佛在沙滩上迎接我一般,好像我们昨晚才刚刚分开。她见了我非常高兴,不停地嘘寒问暖。我把发生的一切都告诉了她:我在服装店的面试,那个长着鹰眼的家伙和他冷冰冰的声音。昨晚上火车过了第戎后,我还在朦胧间听见这个声音:“这是您本来的颜色吗?请把您的侧面转过来……”

在她的面前,我泪如雨下。她的手抚在我的肩上,说这一切都不重要,就像她十七岁那年,因为闹钟没响而错过了会考一样。她表示非常乐意在朋友的寓所里接待我。

我们穿过广场,我的旅行袋拎起来的确不算太重。同里昂一样,这里也在下雨,但这雨对我来说也没有那么沉重。我住的地方位于维内兹街的尽头。头几天,我身上放着一张写着地址和电话的纸条,以免迷路。公寓的墙壁呈浅色,客厅里几乎没有摆放什么家具。米尔推开一间小房间的门,其中的一面墙上靠着一个书架,上面摆满了书。书架的对面横着一张灰色天鹅绒长沙发。这里没有带镜的衣橱。窗户正对着院子。她想为我找些床单和被套,我说暂时不必弄了。她放下窗帘,我将旅行袋放在沙发旁边,没有打开它。我很快就睡着了。我听见雨水滴落在院子里,这声音抚慰着我。我不时地惊醒,每次惊醒后,又慢慢地进入梦乡。在梦中,我又回到了圣巴德勒米的上坡路。我惊奇地发现,在我右边教会学校的围墙不见了,只剩下一个朝向托加德罗广场的缺口。天在下雨,而天空却十分明净,泛出淡淡的蓝色。后来的几天,米尔•马克西莫夫带着我在巴黎游逛。我们穿过塞纳河来到圣日尔曼•德普雷大街。她在马莱娜街的“彩云”酒吧找到几位朋友。我和他们坐在一起,却不敢开口说话,只是听他们聊着。有几次,米尔直到晚上七点钟才回到寓所,而我只能独自一人度过整个下午。我一直散步到布洛涅的树林。那里常常充满着明媚的阳光。淅沥的小雨在我不经意中下了起来。接着阳光会再次铺洒在橙红色的树叶上,并布满普雷•卡特朗的小径,空气中充溢着湿润的泥土气息。在回来的路上,天色已晚。一想起前途,我隐隐感到不安。我似乎被囚禁着,仿佛仍站在教会学校的围墙前。我努力驱赶那些悲观的念头。我可以在这座城市里找份工作。我沿着布洛涅树林走在通向托加德罗的街道上,抬起头望着那些亮着灯的窗户。每一扇窗对我似乎都是一个承诺,一个信号,预示着一切都有可能实现。尽管满地枯叶,天空飘着雨,但空气沉闷紧张。这是一个古怪的秋天,它将自己封闭起来,与我的后半生永远脱离开来。我现在住的地方就没有秋天。这是地中海的一个小港口,时光为我在此停滞不前。每天都是阳光灿烂,直到我生命的结束。后来的几年,我很少回巴黎,我也很难相信自己是在巴黎度过了那年的秋天。确实,那个时候,一切都比现在更强烈,更神秘,那些街道、面孔、灯光,好像在做梦,又好像在吸毒一般。或者更简单地说,我那时太年轻,无法承受这样的压力。那天晚上我回到维纳兹街,在大楼的楼梯上与一个褐色头发,身穿雨衣的男子擦肩而过。我想起曾在圣日尔曼•德普雷大街见过他,当时他和其他人在一起。他也认出了我,朝我微笑了一下。他刚才一定是在房间里陪米尔•马克西莫夫。我按响了门铃。米尔过了好一阵子才来给我开门。她身上只穿了一件红色的海绵浴衣,头发蓬乱,客厅里十分昏暗,没有开灯。她解释说刚才自己正在睡觉。我也没敢告诉她我刚才在楼梯上碰到了那个家伙。一丝倦怠掠过她的眼神,她拉过我的手,将我搂在怀里,问我下午做了些什么。我告诉她,我一个人到布洛涅树林散步,她对此表现得十分惊讶。

“你应该找一个爱人。”她说:“你知道,没有什么东西是比爱情更好的。”

我同意她的说法,但我不敢说自己更应该找份工作,因为我不想再回里昂了。我们俩坐在客厅的长沙发上,没有开灯。对面楼房的灯光照了过来,房间透着微光。她用胳膊搂住我的肩膀,浴衣的腰带松散着,散发出一种令人眩晕的香气,可能是晚香玉的味道。我极想向她倾吐一番,然而却一直保持沉默。没有人知道我们在这里。我们是偷偷摸摸地住在这里的。她是撬开门锁才得以进入这套公寓的。我很害怕。也许我不该离开里昂。在这个空荡荡的客厅里,我感到浑身不自在。这套公寓已经很久都没有人住了,小偷已经搬空了家俱。米尔问我为什么看上去那么焦虑。我努力找出些话儿来搪塞她。虽然米尔是出于好意让我来这儿住几天,但我却感觉自己是个闯入者。因一时冲动而离开里昂的行为使我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我不想成为她的负担。不知道她有没有告诉房东她留我在这里住?她真的认识他们么?坦白地说,我时常怀疑我们是否有权住在那儿,担心那些房东会出其不意地出现,将我们赶走。她发出了一阵笑声。她的声音很柔和,沉着而冷静,透着漫不经心的态度,让我羡慕不已,也驱散了我心中的恐慌。以前住在这里的女人是她多年的朋友。这个人性情有些古怪,曾嫁给一个阔绰的皮草商人。然而我想了解得更多,米尔•马克西莫夫也在某一天突然从波尔多开来的火车上跳下,来到了巴黎。当时她也是一个人,和我的年纪差不多。起初她住在拉丁区的一家旅馆里,看到一则广告后,来到一家皮草商店应募当售货员。这家皮草店就是这个女人的丈夫经营的。她因此结识了她的这位朋友。这位女人带她认识圣日尔曼•德普雷大街那些人,包括认识后来成为她丈夫的艾迪•马克西莫夫。每当周末的时候,她都会驾着她的美国轿车载他们去蒙福尔阿莫里或是去多维尔。那是一段美好的生活。我的担心的确是多余的。那位女人非常高兴地把公寓借给了她。可我还是鼓起勇气告诉她自己对未来的担忧。在巴黎如果没有工作,不知道自己的生活会是怎样?她望了我一会,却没有说一句话。

“我也一样,”她说,“刚到巴黎的时候,我也很害怕,但最终生活还是安顿下来了。你无法预测在这几年里,摆在你面前的会是什么样的命运。不过我会帮助你的,我在巴黎认识些朋友。至少你还可以和我去西班牙。”

我这才安下心来。我能体会到她对我的好意。而我所要做的就是信任她,生活会好起来。一天晚上,我们去戏院看戏,是一位名叫帕斯卡尔的姑娘出演的。故事发生在当代一个虚构国度的城堡里,几个俊美的人物因为一场暴风雪的来临而被困在那儿。他们都穿着白色大宽领的黑色天鹅绒外套,妇人们穿着时髦,男士们也都是新贵族的打扮。羽管琴声不时响起。几座枝形烛台照亮了大厅,大厅里面摆放了一些老式家具,还有几张蜘蛛网和一部电话。在烛光中,他们一边互相攀谈,一边抽着雪茄,品尝着威士忌,举止优雅。走出剧院时,天正在下雨。我和米尔•马克西莫夫坐上了她的一位朋友的轿车去饭店找其他的朋友。过了好一阵子,这个帕斯卡尔来到我们中间。她来的时候由一个四十来岁的高大男人陪同着,他的一头金发精心地修剪成平板状。他是一位电影导演,表情十分严肃,活像一个骷髅。他想请帕斯卡尔拍一部电影。休息的时候他们也一直在谈论这个话题。导演用了一些很深奥的词语介绍了一下剧情,我听不太懂。故事是关于几对夫妇在葡萄牙的一所别墅里聚会,然后他们又去了瑞士的滑雪木屋和布洛涅的城堡。剧中每个女人都美丽动人,而男人则英俊潇洒。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几对夫妇互相交换了伴侣,按照他的说法,这就好像是空间里的几何图形。我坐在米尔•马克西莫夫身边,她看上去似乎也不明白那位导演的话,但大家都满怀敬意地聆听他的讲述。后来,他们打算去喝一杯,依旧是去老地方马莱娜街的彩云酒吧。我们又上了车,大家都沉默不语。对这样的沉寂,我感到很庆幸。车子在雨中沿着河岸行驶着。车尾红色的灯光让我觉得心中很踏实。我喜欢巴黎的夜晚,它能平抚我心中的不安。我时常在下午的时间里产生这种焦虑。我真希望他们能让我沿着河岸独自在自由的空气里走一走。

“你在公寓里不会觉得厌烦吧?”米尔•马克西莫夫问我。

她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带着我去与这些人聚会。我们总是在一起待到很晚,直到我疲倦得几乎睁不开眼睛。谈话的喧闹声不断,充斥着装饰奇特的餐厅。在这个拱顶地窖里,一些人围坐在餐桌旁享受着烛光晚餐。另一些人则围在高大的壁炉前,品尝着串在铁扦上的烤肉。餐厅里还摆放了几个烛台、几面斜磨边的镜子,头顶的房梁也显得十分突兀。天气较好的夜晚,正如他们所说的,印第安夏季之夜,他们都会围坐在人行道上的餐桌旁边,大家都互相紧挨着。我们上了出租车,车子经过贝尔纳•帕里西大街和圣伯努瓦大街时,米尔总是会告诉司机这两个大街的名字。有时我会陪她去她朋友的住处。每到星期六的晚上,我们会前往蒙苏利公园旁的一家作坊。几乎每次都是十来个人,品尝着巴西菜肴,聊天的时候还有巴西音乐伴奏。我总是默默地坐在一旁,或常常从聚会中走开,到街上转一转,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出去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独自一人在夜晚散步的感觉真是好极了。不久前我离开了里昂,现在又从喧闹的地方逃出来,况且这些人我都不认识,我们的生活也许就是这样永无止境的逃离,可是我相信我会邂逅一位与我有同样想法的男人,他也许正在巴黎的某一地方。有一个星期天晚上,我没有再回到蒙苏里公园的作坊里。可我仍能听见从那幢大楼的底部传来的巴西音乐和嘈杂的谈话声。我横穿巴黎,一直走到维诺兹大街的公寓。我再也没什么可害怕的了,尤其是我的未来。宽阔的林荫大通和空荡荡的马路在我面前延展开来,路边闪烁的灯光也比从前更加耀眼了。微风使树叶飒飒作响。然而,我那晚没有喝酒。当我回到公寓的时候,米尔•马克西莫夫已经在那儿了,神情十分焦虑。她问我为什么这么突然地离开她,我说自己感觉不太舒服,很想出去走走。而且,这些人让我惶恐不安。他们比我年长,比我聪明。他们中间没有我的位置。更何况,我的位置到底又在哪儿呢?我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她像位大姐似的抚摸着我的前额,可是,她并没有把我向她诉说的心里话当回事儿,最后,她对我说:“你一定是有点儿疯了。”

一个早期天,她带我去香榭丽舍区的一家中国餐厅吃午饭。当我们到那儿的时候,我认出了那天晚上与我在楼梯上擦肩而过的穿着雨衣的家伙。他在等我们。一个褐色头发的男人和他在一起,个子比他高,穿着鹿皮上衣,戴着黑色的卷拢领。米尔•马克西莫夫吻了吻那个我认识的家伙。我竭力搜索他的名字。是瓦尔特,一个意大利名字。陪他的那个男人和我们握了握手,并自我介绍说叫居伊•樊尚。后来我才知道这并不是他真实的姓名,而每一次我都很惊异,他与人接近时那种粗鲁的方式:他伸出手用生硬的语气对他们说:居伊•樊尚。现在我明白他用这个名字对他来说是一种防卫,是一座他想在自己与其他人之间立刻建立的壁垒。可我好像觉得在那个星期天,当我第一次看见他,并与他握手的时候,他并没有用相同的语气告诉我他的化名。我想起来,他露出一丝讥笑,对我说话,似乎我和他之间已经有一种默契。

居伊•樊尚与我相邻,坐在软垫长椅上。大家沉默了一阵。然后瓦尔特斜过身子凑向米尔•马克西莫夫,说:

“这是居伊……,我跟你说起过的……”

她微笑说,她很高兴见到他。而我则像往常一样羞涩。没有说一句话,就我所知,坐在我对面的这个男人——瓦尔特,是米尔•马克西莫夫的朋友,他曾经一直是一位摄影师,经常被派往一些危险的地方,并且曾在一场我不知名的战役中受过伤。他和几位摄影师常去香榭丽舍大街的一家咖啡店,在那里他结识了居伊•樊尚。

午餐刚开始时,居伊•樊尚也没有说话。米尔•马克西莫夫问了他几个无关紧要的琐碎问题,试图缓和一下气氛,而他却只是回答“是”或“不”。瓦尔特用手指着我问:“那位年轻姑娘呢?”

居伊•樊尚转过身来好奇地盯着我。

“她的遭遇不幸极了,”米尔边说边向我递了个眼色,几乎无人察觉。

她说我是从里昂来,还告诉了他们有关会考的故事和她自己的故事,很久以前,发生在朗德省某个地方,一个星期一的早上七点,闹钟没有响。其实她也是出于好意。她大概想,我们之间的关系是如此亲密,我们的命运似乎也应该雷同。

瓦尔特一阵大笑,对我说:“你真幸运,是命运不想让你通过会考。”

我感到有些不自在。米尔•马克西莫夫拉着我的手。

瓦尔特说:“我希望你不要去再参加会考,那是在浪费时间。”

居伊•樊尚沉默不语,他的目光里透出好奇,而且还带着关切,好像他在努力揣测我内心的想法。

“这件事让您很伤心吗?”他用一种关切的口气问我。

我对他强露微笑。

“我不这么认为,”他边说边转向另外两个人,“会考的事仍然困扰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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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尔特问他是否通过了毕业会考。居伊•樊尚回答说没有。但是他为这件事深感遗憾。他解释说:本该准备会考的时候,他正赶上战争结束的时期,他同一批与他同龄的难民从瑞士被遣送回国,又在里昂的某所寄宿学校待了很长一段时间,然而,他们并没有上课,大部分时间里他们被差遣着干体力活。

我壮了壮胆,问他:“您在里昂待了很久吗?”

“不太久,大概六个月吧。”

那天,我不敢问他到底在里昂的哪所寄宿学校。显然,我会想像着他就在遣使会寄宿学校的黑色围墙后面。

从餐厅出来后,米尔•马克西莫夫说她会晚点儿回来。瓦尔特吻了我的双颊。他对能够进一步了解我感到很高兴,即使我并没有通过会考。他们上了车,米尔•马克西莫夫摇下车窗,向我挥手告别。

就剩下我和居伊•樊尚。他问我是不是住在这个街区。我告诉他,我住在托加德罗附近,但我对巴黎不熟悉,我还没法估计有多远的距离。

“我和您走一走吧。如果您累了,我们就去广场乘地铁去星形广场。”

当时,我有一种感觉,我终于拥有一次机遇,这是我来到巴黎后一直盼望的。那时他对我说的那句话被我牢牢地记在了脑子里,直到多年以后,我的身边还能回响起他的声音。有一天,我在港口附近散步,在这个国家我很少有机会和别人说法语。我陷入了沉思。恍惚间又听见一个带巴黎腔调的声音:“如果您累了,我们就去星形广场乘地铁去。”我转过身去。当然,那儿一个人也没有。

那个星期天下午,我们夹杂在散步的人群里,走在香榭丽舍大街右边的人行道上。阳光灿烂。咖啡馆在人行道上摆满了露天座,就像上次大家说的那样,又是一个美好的印第安夏日,在马莱娜的那个夜晚。但这会持续到什么时候?我们已经到了星形广场。

“您累了吗?”居伊•樊尚问我。

“不,我不累。”

“如果您愿意的话,”他说,“我们可以去布洛内树林走走。”

走到多菲娜门后,我们选择了湖边的小路。这次则是我给他领路。

“您好像对这树林很熟悉。”

的确如此。下午的时候,我经常去那儿散步。我无法一个人待在维诺兹街的公寓里。其实,我是在逃避,就同在夜晚我从米尔•马克西莫夫的那些朋友聚会中逃出来一样。而且每一次,当我悄悄从人堆中逃遁,摆脱了他们时,心里感到同样的惬意。

我们坐在湖边的长凳上。我问他是否曾经在这里散步。他说没有,很久以来都没有这样了。他比我年长十岁或十五岁。他可能从事着某种职业。他眼神专注,几乎关切地望着我,就像刚才在餐厅里那样,总之,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怎样对待我。他问了我的年龄。我想把自己说的大些,但最好还是说出实话。不过我还是多加了一岁。十九岁。他显得很吃惊。他认为我应该超过二十岁了。

几家人沿着小路从我们面前走过,孩子们总是尾随在大人的身后。父母喊着他们的名字,声音里带着埋怨和牢骚,又有几分威严,他们渐渐地消失在远方。有个人喊了好几声“居伊”,我才想起来,他也叫居伊。而他并没有动弹。我当时还不知道这并不是他的真名。

“实际上,我正在找工作。”我的声音不太自信。

我飞快地蹦出几个词,说出了一句实话:“我从里昂来,暂时住在米尔•马克西莫夫那里,正在找工作。”

“您的父母呢?他们对您的事怎么看?”

这个问题让我很尴尬。离开里昂的时候,我一点儿都没想到过我的父母。我并不是不在乎他们,只是长期以来,我都和他们保持一定的距离。然而我将来还会去见他们的,只不过要等到我的生活有着落,我每天早上不再有自身不保的感觉时。总有一天,我生活中的一切都会变得明朗、稳定,到时候我会很高兴去找他们的。

我对她说:“他们也不能帮我什么忙。”

我们还走在普雷•卡特郎的小径上。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小径延伸入森林。他自己提出我们该往回走,否则我们很可能会迷路。我问他干什么职业。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只是来往于法国与瑞士之间经商。他和几个合伙人在巴黎开一间“办事处”,他在里头也算做点事,只是件极其普通的工作,谈论它只会使人觉得无聊。既然这样,我就不再坚持问下去了。

黄昏时分,我们来到布洛内树林的一家咖啡馆里。刚才经过湖边小路的那几家人正坐在桌旁。其它的桌子旁边,几个上了年纪的妇女正在大声地谈话。他环顾四周。我正在想他是不是生平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像我一样。

“真奇怪,”他对我说,“这里的女人都穿着羔羊皮大衣。”

他说话的神态总是这样心平气和,若有所思。再后来,每次当我们来到公众场合时,我都隐隐觉得他显得不自在,似乎与那里的人格格不入,像个外国人,似乎不懂这个国家的语言,时刻担心会有人找他说话。但他总是装着态度殷勤,神情镇定。也许,他想到自己稍有一丁点迟疑和困惑,人家就可能从他脸上读出来,这很可能会给他带来不幸。于是他泰然自若,避免做出粗暴的姿态。他心不在焉地微笑着。

“我算了下,这里有十四个女人穿着卷毛羔皮大衣,如果您不相信的话,可以验证一下。”

我感觉我们之间存在着某种默契。不论是我还是他,在这个地方都没有属于自己的位置。而他是不是在某个地方有他的位置呢?我们乘坐地铁一直来到星形广场。然后,我们换了车,在托加德罗站下了车。他想一直送我回公寓。他走在我的身边,步伐很有规律。现在,我自忖任何事情都无法改变这种节奏。这是他一种不引人注意的方式。比如说,当人家跟着你的时候,你永远都不应该转过身。而每当危险威胁到你的时候,你应当继续迈着同样平稳的步伐向前进。走到凡诺兹街的大楼前,他问我晚上有什么活动。我说没有安排,不巧的是,那天晚上他有个约会,不能请我去吃饭。但是还有明天,后天,以后的每一天……那时他住在旅馆里。他给了我旅馆的电话号码。

第二天傍晚,我打电话给他。我一个人在公寓里。他告诉我如何去旅馆,我应该在星形广场站换车,在乔治五世站下车。接着他让我拿一支铅笔,记下去他旅馆的路线。从他的语气中我判断得出,他确实担心我会迷路。

贝里饭店在弗雷德里克•巴斯蒂亚大街,就在前天晚上我们去的那家中国餐厅旁边。我向门房说找居伊•樊尚先生。一个西装革履、棕色头发的女人在那儿。我想像着每一天都从这个女人面前走过,这样的情形持续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占据我生活中很长的一段时期。但我仔细想想,差不多就只有三十天。

我爬上楼梯来到二楼。他站在门前等候我,生怕我会在最后一刻改变主意。我的确曾在刚踏上楼梯的那一刻停住了脚步,企图逃走。

我坐在床沿,心里慌乱不安。在两扇窗户之间有一张沙发,但我似乎难以接近它。他就站在我面前。

“您的头发湿了。”

我的雨衣也湿了。走出地铁的时候,天下着小雨,就好像那年秋天经常飘着的小雨。他取来一条毛巾,轻轻地擦拭着我的头发。他也坐到床沿边,我的身旁。

“您应该把雨衣脱了。”

他的声音很低沉,仿佛是在对他自己说话。我想到了我们一同走进旅馆,又因为这场雨而被留在这个房间里。我想像着早上我到达巴黎,他来里昂车站接我。灯光耀眼,而我听见外面淅淅的雨声。我不知道我到底在哪儿。他的一切我都不了解,而这些都已不重要了。他搂着我的肩膀,而我也拥抱着他。我所有的不安与羞涩都烟消云散了,他让灯亮着,这对我来说也无关紧要了,我甚至喜欢更强烈刺眼的光线,以便赶去那些阴影。第二天早上,我回到维诺兹街的公寓,米尔•马克西莫夫已经醒了。她告诉我她为我的一夜未归而担心,但她什么都没有问。我则向她解释说,自己遇见了几个里昂的朋友,聚会持续得比预想的长了些。后来的几个星期,我继续说谎,我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但我现在想想,当时我能说什么呢,这些事很平常,任何人都会遇到。我想起那个晚上他告诉我他不叫居伊•樊尚。他带我到了一家离宾馆很近的餐厅。他从未离开过这个街区。他对我出生在里昂感到惊奇。他在这个城市停留的时间极其短暂,仅仅是在战后的一段时期,他无法告诉我收留他和他的同伴的那所寄宿学校的具体地点,但离索恩河不远。那里有陡峭的楼梯。一些老房子。他能否记起一条有斜坡的街道,一堵黑色的墙,几幢突兀的大楼呢?他不能肯定,但有这种可能。那么,这大概是遣使会的寄宿学校。而我相信这是个巧合。

随后,他也从里昂车站来到了巴黎。一个清晨,和我到巴黎的时间一样。他那时和我差不多大。他开始在旅馆的房间里向我讲述这一切,尽管天色已经亮起来了,他也让灯一直开着。我后来习惯了这灯光,我天真地认为这纯净的光束驱散了围绕在他四周的迷雾。回到巴黎的那天早上,没有人来车站接他。他童年时生活的街区、他的亲威、朋友都已经不在了。

他告诉我所有这些,是因为我从里昂来,而这座城市令人想起他一生中经历过的一段时期,那个时候他也像我这么大。那一晚,我第一次叫他居伊,我很勉强地叫出这个名字,它使我很不自在,这名字与他本人很不相称。他大概感到我有话要说,他说:“当然,你可以叫我居伊……”他哈哈大笑。我听见他重复着:“居伊……居伊……”好像他自己也想熟悉一下这个音节,这次轮到我大笑起来。接着,他打开灯,向我解释说“居伊•樊尚”只是个化名。他认为,“居伊•樊尚”这个名字能令人感受到新鲜、春天和白色,这是一个让人安心的名字。并且能够产生一定的距离感,“居伊•樊尚”这个名字像是存在于他和别人之间的一个复制品,一个守护神。他又一次笑了。而我也是。这狂笑很有感染性,可我是不是真的想笑?我顿时觉得灯光照亮的房间突然显得十分冰冷,仿佛没有人居住。我正陪伴一个陌生人,他隐藏在另一个人的身份之下。我发现他没有在床头柜、沙发、地毯上留下任何零乱的迹象。没有一件衣服,一个烟头,甚至没有一双鞋。当我们离开房间的时候,除了床上有些零乱外,没有留下我们停留过的任何痕迹。有好几次,我看到他勿忙地将被子的边角塞进褥子下面,并拉上床罩。他对我说,这是在寄宿学校的时候养成的老习惯。他的衣服、书籍、物品和箱子都集中放在办事处的大房间里。在那儿,他和他的“合伙人们”一起工作。有几次我很晚的时候陪他去那里。办事处在蓬蒂苊大街的一幢大楼里,离旅馆很近。在那个时间,办事处里一个人都没有。我在办公室等着他,他去拿一些用品,放在旅行袋里,我们再回到旅馆。

仅有一次,他用真名介绍自己。那是我们在瑞士旅行的时候。在洛桑,我们坐在马希街一家饭店的大厅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在我们身边上坐着几位外表阔绰的绅士和太太。而几位法国人,举止有点不合时尚,服饰有些褪色。但他们容光焕发,晒得黝黑。看上去,他们相互之间都认识。在一张大桌子上,有几叠书。一个削瘦的男人,眉毛浓厚,打着领结,逐一给那些来买书的人签名。那帮人盯着我们俩看,他们的目光透着惊奇和拘束。他们大概在想我们不属于他们的世界,我们在他们中间的出现很不合时宜。我努力想象我们当时的尴尬窘态。刚才,在港口的露天咖啡座,我注意到一个金发姑娘和一个凶神恶煞的男人坐在一起。我年轻的时候,长得很像这个女孩。她睁着大眼睛,眼神专注,宁静。她正在聆听的那个男人让我想到了居伊•樊尚,因为他的头发也是褐色的,他也有那种漫不经心的抽烟的样子和自斟自饮的样子。但是居伊——我还是应该用这个名字称呼——更壮实。但他走路的姿态优雅,步伐轻盈,像是在用脚尖走路似的。那天在洛桑,酒店的大厅里,居伊站起来,在那些重要人物中间,他也是这样走的。他茫然失措于这个富人的社交聚会之中,我担心他走过时会撞到这些男男女女。我确定他喝醉了。接着他走过来找我,他搂过我的肩膀,将我一直拉到那个带着领结正在给他的书题词的作家桌旁。他从一叠书上取了一本,书名叫做《在马德拉的生活》。这本书我保存了很久,直到我离开法国才丢失。作家坐在桌子后面,周围挤满人,居伊翻着书页。他俯下身:“您能给我题个字吗?”

对方抬起头。他的那张脸很不友善,他打着圆点花纹的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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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名字?”他冷冰冰地问道。

然后居伊告诉了他自己的真名。我平生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阿尔贝多•赞巴里斯特。作家皱了皱眉,听这个名字,仿佛满脸不愉快,他用一种蔑视的口吻说:

“您能为我拼读一下吗?”

居伊把翻开的书放在桌子上,把手按在他的肩膀上。作家再也无法从他的椅子上挪开。居伊放在他的肩膀上的手压得越来越重。居伊俯下身,看着他惊慌失措。居伊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拼出他的名字。我们周围的人不安地围观着。他们随时准备干预,但因为居伊身材高大,他们又犹豫了。作家不得不决定给他签名。他额头上沁出了汗珠。害怕极了。居伊拿起书,他的手还按着作家的肩膀。后者盯着他,目光冷酷,双唇紧闭。

“您可以松手了吗,先生?”他带着嘘声问道。

居伊冲他友好地笑了一下,松开了手。那人站了起来。为了掩饰窘态,他整了整带花点的领结。他阴险地盯着我们。我害怕他会叫来警察。居伊看过书名后,微笑着问他:

“马德拉,很美吗?”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喝了酒的缘故,还是像他经常的那样,有点沮丧。在酒店的大厅里,我们也是孤零零的,就像第一天在布洛内的树林里一样,当时我们拥在人堆中,他们中有的是一家人穿着节日盛装来游逛的,还有那些裹着羔皮大衣的女人。但这次至少我知道了他的真实姓名。那真是他的名字吗?他在巴黎遇到的那些人看样子永远都不会知道他的这个名字。他直到多大才用这个名字呢?我不敢问他。

一天下午,他开车带我到维诺兹街,因为米尔•马克西莫夫已经三天没有我的消息,大概非常着急,我不想让她为我担忧。他对我说:“我等下指给你看我小时候住的地方。”

他说“小时候”时带着巴黎口音。

“很近,就在布洛内树林旁边。”

他把车停在拉那拉格的花园前,他说“小时候”的发音方式与这个街区并不相称。

我们漫步在小径上。太阳被遮住了,一切都沉浸在橙红色的光芒之中。我们走在一层枯叶上。

“你瞧,每个早期四和星期天我都在这个花园里玩耍……”

我避免向他提问题。我太年轻,还不了解男人,但我很快懂得,他不是一个喜欢回答问题的男人。

我们来到花园尽头的街上。我们在人行道上走了一段,在大街的第一幢大楼前他停了下来。

“我以前住在那儿,三楼。”

他指了指一扇窗户。

“那儿,那儿就是我的房间。

他推开那扇能通车辆的大门,把我拉进入口的大厅。他敲了敲门房的玻璃门。门开了,一个秃顶的男人从门缝探出头来。

他对他说:“我来打听一下一个叫卡庞蒂埃的先生”。

我很偶然地记住了这个名字。卡庞蒂埃。那个人告诉他:自从他接任了门房的工作,而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卡庞蒂埃先生就不在那儿住了,居伊耸了耸肩膀。

“您没有他的地址吗?”他问道。

“没有。”

我们又回到街上,沿着拉那拉格的花园走着。他向我解释说,卡庞蒂埃先生是大楼从前的门房。那个时候,他一人和父亲住在一套很大的公寓里。他父亲是贝鲁的领事。接着战争爆发了,他的父亲回到了他的家乡,把他一个人留在那儿,托卡庞蒂埃先生照顾他。他父亲似乎把他给遗忘了,因为他再也没有他父亲的消息。他跟我说的是实话吗?那天下午,我和他在托加德罗广场告了别。我不想让米尔•马克西莫夫看见我们俩在一起。贝鲁的领事。人们也叫米尔•马克西莫夫的丈夫“艾迪领事”。这是别人给他起的一个绰号,是小说里一个跟他相像的人物的外号,那个人和他一样喝很多的酒。几年后,我有时会在夜里惊醒,辗转难眠直到清晨。那些痛苦的细节在我的脑子里翻来覆去。我心想:也许有一天,你应该试着去证实所有他告诉你的事。但我最终还是听从于理智,重新获得了平静。这的确毫无用处。因为已经太迟了。

贝鲁的领事。风吹落的枯叶洒满了石子路,飒飒的树叶声越来越尖厉,我听得心也冻结了。如果他对我撒谎,我也不会怨恨他。毕竟,这些谎言是他生命的一部分。只要它们能遮住心里的空虚就行了。正是他这种心里的空虚吸引着我。他的目光经常茫然失神。我真想知道他在想什么。我努力在猜测它。我觉得他很神秘,难以捉摸。当他打开门走进房间的时候,蹑手蹑脚地,听不见他的脚步声。当你走在他身边的时候,他随时都有可能消失。他从未对我这样做过,但在旅馆附近的咖啡馆里和办事处的办公室里,我看到他和其他人在一起时,他悄悄地消失了,这也成了他们中间开玩笑的话题。有些事我也记不牢,但我仍记得在瑞士的旅行过程中,他在日内瓦罗纳河旅馆大厅里碰上的一帮古怪的家伙。在过边境之前,我们乘车路过安马斯。安马斯的街道阻塞了,一支铜管乐队穿越而过。当乐队队员奏《来吧,宝贝儿》的乐曲时,我们狂笑起来。音乐声渐渐远去,直到最后消失,很快街上一个人都没有了。在边境时,海关人员甚至没有要求我们出示护照。然后他向我讲述,他十六岁那年,适逢战争,他曾两次试图进入瑞士。每一次他都偷渡越境,但第一次企图通过的时候,瑞士海关逮捕了他,并将他交给了法国宪兵。因为那时的身材和体重已经和现在差不多了,所以他们尤为慎重地给他戴上了手铐,将他带回安马斯。他永远不会忘记那一次的冒险。从那时起,他就总在梦里看见自己带着手铐,步行了几个小时,坐在地铁上,走了没完没了的行程,想找到某个有钥匙的人将手铐打开。后来到了安马斯,一个宪兵放他走了。他第二次再做冒险,结果成功了。在日内瓦,他寻找贝鲁的领事,找了很久,但是没有找到。

我们住在罗纳河旅店,他在大厅里安排下午的约会。约会经常会持续到晚餐时间。他怕我会无聊。他从旅行袋里拿出一沓钞票,塞到我手里。他让我去商店买些鞋、手表和珠宝。我徒劳地推却了许久,向他解释说我习惯呆在房间里看书,可他还是坚持。他在我这个年龄的时候,第一次漫步日内瓦,被琳琅满目的橱窗和耀眼夺目的路灯所吸引。他真想把所有东西都买来,尤其是鞋子。穿着那些不沾水的新鞋子走路是一种乐趣。同样可以享乐一下。生命是如此的短暂。他最终说服了我。我走出旅店,穿过桥,沿着罗纳河街走。但我不敢进商店。第一天,天起了雾,我担心会下雪。我沿着码头走着。我感觉到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我是如此孤独。当他第一次到这里的时候,大概也感受过这种孤独,在一条大街的尽头,我看见了火车站。也许最好还是坐上火车去巴黎,再去找米尔•马克西莫夫,向她解释一切。她会给我什么样的建议呢?我改变方向,向一条小弄走去,在那儿我见到了一家电影院。那个时间,电影放映厅里只有我一人。正在上映一部动画片。

后来的那几天,天气转晴,阳光明媚,我们可能会想到印第安夏天——在巴黎有人这么说过,我还是为自己买了一块手表。还买了一双鞋。脚上那双服装店那个卑鄙家伙曾让我脱下过的海蓝色的鞋子我已经穿腻了。

我得到他的允许在他约会的时候,留在大厅里,呆在一旁。我偷偷地观察着他。我心想,坐在他周围的都是些什么人呢?总是同样的人。绝大部分是阿尔及利亚人。他们带着皮公文包,但有一个是例外的,他的微笑和他那件海蓝色的雨衣,引起我的注意。有时谈话快结束的时候,他会来大厅的尽头找我,让我坐在他们边上。

我想,他们小声谈论的是有关钱的事。他们对我都彬彬有礼。我本想知道更多的事,但我从不搀和进那些与我无关的事。晚上,我们和两个与他一起在巴黎工作的同事去意大利餐厅吃饭。一个胖家伙和他差不多一样年纪,人很好,总是气喘吁吁的样子,在办事处工作。另外一个人五十来岁。这是个很有风度的男人,他说的法语略带口音,乌黑发亮的头发整齐地梳向脑后。他也总是很有礼貌,但他让我恐惧。有时他的目光十分敏锐。在巴黎,他住在阿尔多瓦街的公寓里,离旅馆很近。我应该重新回忆他们的名字。这用了我好几个下午的时间。正好有天下午,居伊和我在日内瓦散步。他带我去看一个地方,他第一次到这座城市里的时候经常躲在这个地方。罗纳河广场中心的小公园。我们走过门廊,来到一个大花园,四周都是高楼。那儿一个人也没有。花园的中间,几张长椅横在树荫下。他第一次来这里坐的时候,就意识到自己永远也找不到贝鲁领事了。巴黎的夜晚,在旅馆的房间里,他总是让灯亮着。他曾失眠过。他没有离开过旅馆所在的街区。我们经常单独在一起。下午我陪他去办事处。我坐在尽头,像在罗纳河旅馆的大厅里那样。我边看杂志边等他,他和那个喘着气的胖家伙说话。他们不停地打电话。胖子坐在皮沙发里,而他则坐在办公桌的边缘。他们互相传递着电话听筒。或者,胖子一个人说,而他拿着听筒。有的时候,胖子也把他在办公桌后的位子让给那个头发乌黑、风度翩翩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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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5 18:51 |只看该作者
居伊消失在他摆放衣服和箱子的房间里,当其他两个人互相交换听筒和电话机的时候,他向我走来。他递给我一沓钞票,像在日内瓦那样。他说,我不应该在那儿等他,这样很无聊。我应该去商店为自己买一些裙子和大衣。确实,冬天快到了,我甚至连件大衣都没有。我的确是个奇怪的女孩,他说,我是个冒失鬼,但我本该听他的话。快点,快去买一件御寒的厚大衣。

于是,我离开办事处,来到福布尔•圣奥诺雷大街,却不敢走进商店,像在日内瓦那样。然而,一天下午,我为自己买了一件雨衣和一双鞋。

晚上在旅馆的房间里,他问起了我的童年和家庭。但是我和他一样,将许多往事都搅在一起。我心里想:像我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只有一个名,一个姓,从里昂来,怎么会引起别人的兴趣呢?

一个星期一,我像往常一样去找他。十一月里,天黑得很早。然而,当我走到弗雷德里克•巴斯蒂亚街的时候,我以为天还亮着。我看到两辆黑色的轿车停在旅馆门口,一群男人站在对面的人行道上,像是警察的样子。我走了进去。一位女人坐在门房的桌子后面,手撑在桌面上,还有那位穿着蓝色雨衣的阿尔及利亚人,我在热内夫见过他。

他也认出了我。他看上去很不自然。我还在猜测他是怎样的一个角色。

他以生硬的语气对我说:

“没必要上去了,那儿没有人了。”

我还是想上去。他挡住了我的去路,重复道:“那儿没有人。”

那女人在门房的桌后一动也不动。她的眼睛瞪得很大,却没有丝毫神色。他轻轻地把我推到外面。他低声对我说:

“快走吧。他们还不知道你是谁。现在,你还是个尚未查明身份的金发姑娘。”

他很仓促地说着,他想告诉我其它的事,却已经来不及了。我呆滞地站在人行道上。我穿过马路,向他们那帮人走去。我问其中的一人旅馆里发生了什么事,他问答我说:

“我不知道你想说什么,小姐。”

他们用冰冷的目光打量着我。如果我留在他们身边,他们会给我带上手铐。可是我很想大声喊叫,大吵大闹,好让他们告诉我真相。

我漫无目的地走在街区的马路上。阿尔多瓦大街。贝里大街。蓬蒂瓦大街。我经过办事处,天已经黑了。我又一次经过旅馆,他们还在那儿,成群结队,站在人行道上。两辆轿车没有移动位置。他死了?或者他们用手铐将他带走了?晚上,在房间里,他总是让灯亮着。


应该是第二天,我没有离开在维诺兹街的房间。我对米尔•马克西莫夫说,我病了。那天晚上她想和瓦尔特一起去用晚餐。我想他也许知道些什么。我得到她的允许和她一同去。我怕她带我去中国餐厅,但是没有,一个人来接我们,坐着一辆宽敞的轿车,经过很长一段路我们来到一个我不熟悉的街区。在餐厅里,我坐在米尔•马克西莫夫和瓦尔特的对面。玻璃窗映着我的脸——一个溺水者的脑袋。其他人应该也发现了。他们给我倒了一杯酒,但我什么也咽不下去。他们谈着话,我害怕自己会昏倒,于是尽力打起精神来,听他们说话,坚持住,不倒下,耳朵聆听他们的话,眼睛盯着他的翕动的嘴唇。瓦尔特说,他想写一份关于在巴黎失踪的人的报道。他晚上曾试着去警察局拍些照片。但是在拘留所,警察让我感到恶心。我害怕昏厥过去,站起来。我下楼梯,去了洗手间,我呕吐了。我再也不愿意上楼,想离开这个地下餐厅,独自行走在街上,寻找一个逃难的出口。正如那位阿尔及利亚人所说的,我还是一个没有查明身份的金发姑娘。在索恩河和塞内河救起的溺水姑娘中,人们常说她们是不知其名的人或没有查明身份的人。而我,我希望自己永远是一个不知其名的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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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5 18:5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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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7 09:31 |只看该作者
威廉·赖希在《性革命》一书揭露过,禁欲主义和极权主义,是一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狼狈为奸的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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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7 09:4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令箭 于 2016-1-7 09:52 编辑

从席地而坐到垂足而坐
         美国芝加哥美术馆收藏有一幅五代时周文矩所绘的《合乐图》。一些学者相信,此图正是失传的周文矩版本《韩熙载夜宴图》的一部分。而传世的署名“顾闳中”的《韩熙载夜宴图》(北京故宫博物院藏),实际上只是南宋人的摹本,其母本应该就是今天流失于海外的这幅《合乐图》。那么如果我们来比较这两幅图像,将会发现:尽管从《合乐图》到《韩熙载夜宴图》(宋摹本)有着明显的传承关系,但由于画家生活的时代相隔遥远,使得两幅图像透露出完全不同的时代信息——这不奇怪,画家总是会不自觉地将自己观察到的时代信息绘于笔下,所以在宋人画的汉宫图中会出现宋式建筑;而在明清画家画的        宋朝仕女图中则会出现明清服饰。
       先来看周文矩《合乐图》,请注意一个细节:图中的乐伎都是盘膝坐在地毯上演奏音乐,包括擂鼓的那名乐伎,也是用跪坐的姿势。而欣赏演出的韩家宾客、家眷,则多站立,只有韩熙载本人盘坐于床塌,另一名女宾坐在矮凳上。

(《合乐图》局部)

(《合乐图》局部)
(《合乐图》局部)
(《合乐图》局部)
而到了宋人画《韩熙载夜宴图》中,我们看到,五名乐伎都坐在圆墩上吹奏箫笛,一位打牙板的男宾客也是垂足坐于圆墩,韩熙载则在一张靠背椅上盘膝而坐——这个坐姿有些奇怪,也许作为一名老式贵族,他还不习惯垂足而坐。

(宋人画《韩熙载夜宴图》局部)


(宋人画《韩熙载夜宴图》局部)
五代人周文矩的画面,应该比南宋画更加符合韩家夜宴的实际情形,因为他们生活在同一时代;而南宋人绘画时,只能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加以想象。两幅图像的不同细节,显示出一个信息:宋代以前,即使在贵族家庭,靠背椅等高型坐具还比较少见,人们一般都是盘膝坐在宽大的床塌上,或者席地而坐。
事实上,唐—五代正是椅子逐渐普及的过渡期。而在此之前,中国人是不习惯垂足坐在高脚椅子上的,一般只使用一些矮型坐具,如“胡床”、“连榻”。连榻是可以同时坐几个人的矮塌,《晋书》记载,“杜预拜镇南将军,朝士毕贺,皆连榻而坐。”说的便是这种狭长而低矮的坐卧用具;胡床即今天我们所说的小马扎,可折叠,方便携带。北齐杨子华的《校书图》(美国波士顿博物馆藏,为宋摹本残卷)中就出现了一张胡床。总之,此时中国社会流行的家具,如餐桌、书案、坐塌、椅子,都是矮型的。
(《校书图》局部)

(《校书图》局部)
入宋之后,高脚的椅子才在民间普及开来。自此,“高足高座”的家具完全取代了“矮足矮座”的家具,中国人从“席地而坐”的时代进入“垂足而坐”的时代。今天我们在宋画中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椅子,如南宋画《蕉荫击球图》(北京故宫博物院藏),图中出现的桌子是高型的,椅子也是高足的靠背椅,从其款式看,很可能由胡床改良而来。当南宋的画师描绘“韩熙载夜宴”的场面时,也会不自觉地画上宋人常见的椅子、圆墩。
(《蕉荫击球图》)
(《蕉荫击球图》)
跪拜礼的变迁
高型坐具的普及,触发了改变中国人社会生活的连锁反应。比如说,在流行矮足矮座家具的时候,大家围成一桌用餐是不大方便的,因此分餐制大行其道;而高桌高椅广泛应用之后,围餐就不存在技术上的问题了,因此合餐制渐渐取代了分餐制。
还有,传统的社交礼仪也被改写。在只有矮型家具的先秦,人们在社交场合都是席地而坐,正式的坐姿叫做“跽坐”,即双膝弯屈接地,臀部贴坐于足跟,标准姿势就如西安出土的秦代“跽坐俑”。今天日本与韩国还保留着“跽坐”的习惯。
(秦代“跽坐俑”)

(秦代“跽坐俑”)
         此时,中国社会通行跪拜礼,因为跪拜礼是自然而然的,由跽坐姿势挺直腰板,臀部离开足跟,便是跪;再配上手部与头部的动作,如作揖、稽首、顿首,便是拜。这时候的跪拜礼,并无后世附加的贵贱尊卑之涵义,只是表示对对方的尊敬。而且,对方也回以跪拜礼答谢。臣拜君,君也拜臣。许多朋友都应该读过《范雎说秦王》,里面就说到,“秦王跪曰:‘先生是何言也!……’范雎再拜,秦王亦再拜。”跪拜是相互的,是双方互相表达礼敬与尊重。
       经秦火战乱之后,古礼全失,汉初叔孙通重订礼仪,“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实际上就是糅入了帝制之下君尊臣卑的内涵,诸侯百官“坐殿上皆伏抑首,以尊卑次起上寿”,“竟朝置酒,无敢喧哗失礼者”。所以刘邦在体验了一把繁文缛节之后,不由感叹说:“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后来宋朝的司马光忍不住喷了叔孙通一脸:“叔孙生之为器小也!徒窃礼之糠粃,以依世、谐俗、取宠而已,遂使先王之礼沦没而不振,以迄于今,岂不痛甚矣哉!”不过,此时的跪拜仍是自然而然的,因为大家还是席地而坐。臣拜君,君虽不再回拜,却也要起身答谢。
       到了高型椅子出现以后,中国人席地而坐的习惯发生了改变,跪拜的动作便带上了比较明显的尊卑色彩——请想象一下,你从椅子上滚到地上跪拜对方,显然透露出以卑事尊的味道。
       也因此,除了“天地君师亲”,宋朝人基本上都不用跪礼,社交礼仪通常都是用揖逊、叉手之礼。南宋时,楼钥出使金国,发现被金人统治的汴京人在接待客人时兼用跪礼与揖礼:“或跪或喏”。楼钥说,“跪者胡礼,喏者犹是中原礼数。”“喏”即揖礼,可见依宋人礼仪,日常待人接物是不用跪礼的。南宋覆灭后,文天祥被元人俘至大都,蒙元丞相博罗召见,文天祥只是“长揖”,通事(翻译)命他“跪”,文天祥说:“南之揖,即北之跪,吾南人,行南礼毕,可赘跪乎?”文天祥只揖不跪,因为高椅时代的跪已带有屈辱、卑贱之意,揖才表示礼节。
        我们从多幅宋画中也可以找到揖逊、叉手之礼,如南宋宫廷画师所绘《女孝经图卷》(北京故宫博物院藏)中有一个场景:皇后与皇帝、大臣见面,大臣行叉手礼:
(《女孝经图卷》局部)
(《女孝经图卷》局部)
        宋代的臣对君,当然也有需要隆重行跪拜礼的时候,但那通常都是在极庄重的仪典上,如每年元旦、冬至日举行的大朝会、三年一次的郊祀大礼,自然是极尽繁文缛节。日常的常朝会也有臣拜君的礼仪,据《宋史·礼志》记录的“正衙常参”礼仪,“舍人通承旨奉敕不坐,四色官应喏急趋至放班位宣敕,在位官皆再拜而退”。但这里的“拜”,跟跪坐时代的“拜”,是不是相同的动作呢?值得考证。我看过宋人王楙就曾考据说,“肃拜,但俯下手,即今之揖也。何尝专以首至地为拜耶?”
再据《宋史·礼志》,淳化三年(992),宋廷申举常参礼仪,将“朝堂行私礼,跪拜;待漏行立失序;谈笑喧哗;入正衙门执笏不端;行立迟缓;至班列行立不正;趋拜失仪;言语微喧;穿班仗;出阁门不即就班;无故离位;廊下食;行坐失仪;入朝及退朝不从正衙门出入;非公事入中书”等十五项行为列为失仪,“犯者夺俸一月”。由此看来,宋臣常参时似乎并不行跪拜礼。至于君臣日常见面礼仪,当是揖拜之礼。
从元朝开始,带屈辱、卑贱性质的跪拜礼才推行开来。治元史的李治安教授根据两则元朝史料的记载:《元朝名臣事略》:“……入见,皆跪奏事。”元人《牧庵集》:“方奏,太史臣皆列跪。”判断出“元代御前奏闻时,大臣一律下跪奏闻,地位和处境比起宋代又大大下降了一步”。这一礼仪,跟元朝将君臣视为主奴关系的观念也是合拍的。
       跪奏的制度又为明朝所继承。据《大明会典》,洪武三年(1370)定奏事仪节,“凡百官奏事皆跪,有旨令起即起”。朱元璋甚至变本加厉,规定下级向上司禀事,也必须下跪:“凡司属官品级亚于上司官者,禀事则跪。凡近侍官员难拘品级,行跪拜礼。”
       清代臣对君的跪拜礼更加奇葩,不但大臣奏事得跪下,皇帝降旨宣答,众臣也必须跪着听训。为了避免因为下跪太久而导致膝盖受伤,聪明的清臣发明了“膝里厚棉”的高招:“大臣召见,跪久则膝痛,膝间必以厚棉裹之。”看来清宫戏《还珠格格》中“小燕子”使用的那个“跪得容易”,并不是胡扯。练习跪拜也成了清代大臣的必修课,“光绪某年,李文忠公鸿章以孝钦后万寿在迩,乃在直督署中日行拜跪三次,以肄习之。”臣下如果跪得乖顺,则官运亨通,大学士曹振镛“晚年,恩遇益隆,身名俱泰”,门生向他讨教为官的秘诀,曹振镛告诉他:“无他,但多磕头,少说话耳。”
不但要跪,还要叩响头,以头触地,叩得越响亮越显示出忠心,“须声彻御前,乃为至敬”。据称,清宫“殿砖下行行覆瓿,履其上,有空谷传声之概”,只要叩对地方,声音便特别洪亮,所以大臣叩见皇帝之前,“必须重赂内监,指示向来碰头之处,则声蓬蓬然若击鼓矣,且不至大痛,否则头肿亦不响也”。
不但臣见君要跪拜,小官见大官也必须下跪。清人况周颐的《餐樱庑随笔》说,光绪初年,工部司员见堂官,“鞠跽为礼”,所以有人以《孟子》中“天下之贱,工也”之句相嘲。但未久,“兵部效之,户部继效之”。又,同治五年(1866),一个叫做杜凤治的地方官赴广东广宁县当知县,据其日记记录,十月二十四日,“天未明抵广宁官埠,人夫、衙役、书吏、执事人等,均已齐备;天晓即行……将至,城捕厅张公来接。有兵百余人,及三班七房均跪接入城,至公馆暂憩。”知县上任,手下一班人要出城跪迎。好大的官威嘛。
       在清代宫廷画家焦秉贞绘制的《历朝贤后故事图》中,也再三出现了跪拜皇后的画面,比如其中一幅《禁苑种谷图》,画的是宋代曹皇后的故事,图中女官跪着向曹后献谷。而我们从宋人画《女孝经图卷》上看到的情景,分明并无一人向皇后跪拜。显然是清朝人以自己的经验去想象宋人礼仪。
(《历朝贤后故事图》之《禁苑种谷图》)

(《历朝贤后故事图》之《禁苑种谷图》)

        从表达礼敬到自示卑贱
       晚清的康有为曾写了一篇《拟免跪拜诏》,对跪拜礼的流变作了一个扼要的回顾:“(先秦时)天子为三公下阶,为卿离席,为大夫兴席,为士抚席。于公卿大夫拜,皆答拜”;“汉制,皇帝为丞相起,晋六朝及唐,君臣皆坐。唯宋乃立,元乃跪,后世从之”。到了康氏身处的那个时代,跪拜礼原来所包含的向对方表达礼敬与尊重之意已经淡化,而下跪者自我示卑、示贱之意则日益凸显出来。难怪康氏的朋友谭嗣同要猛烈抨击清王朝:“繁拜跪之仪以挫其气节,而士大夫之才窘矣;立著书之禁以缄其口说,而文字之祸烈矣。”
        所以说,跪拜礼的变迁,绝不仅仅是礼仪流变,背后其实是是时代精神蜕变的投影。一位清代人已意识到:“夫拜跪,细事耳,而所关甚巨。自古宗社之巩固,由士大夫之有气节;气节之能植,由士大夫之识廉耻。”清人跪得那么殷勤、欢快,无非是士风的退化。如果我们去比较宋代与清代的精神风貌,便会发现它们是完全不同的:
       宋代士臣敢振言告诫皇帝:“天下者,中国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万姓、三军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要求君主“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至于廷争面折之事,更是不胜枚举。而清代的士大夫已经全无宋人风骨,竟以获得在圣上之前自称“奴才”的待遇为荣。一名清初的士子观察到,“迩来士大夫日贱,官长日尊,于是曲意承奉,备极卑污,甚至生子遣女,厚礼献媚,立碑造祠,仆仆跪拜,此辈风气愈盛,视为当然,彼此效尤,恬不为怪”。
       士大夫已是如此,草民更不用说了。宋代的平民见官,尽管也讲尊卑有序,但大体上还可以维持尊严,见多识广的京城之民,更是不畏官长,常抓着官府的短处不放,跟官员争长短,也不给领导好面色看。而清代的平民,不但见官得先跪拜叩头,我还在《清代巴县档案汇编》上看到,老百姓向衙门呈交诉状禀词,都以“蚁”或“蚁民”自称,官府称呼其治下小民,也直接叫“蚁”。人民在官府面前表现得如此卑贱,只怕是前所未见的。
          因为跪拜礼已经被赋予了强烈的自示卑贱的内涵,康有为才想替光绪皇帝《拟免跪拜诏》。不过事实上要等到清廷被推翻,跪拜礼才正式宣告终结。今天有一些志在复兴国学的朋友,在收徒等场合恢复了跪拜礼仪式。对此,我的评价是,多此一举,徒增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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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10:15 |只看该作者
古龙(1938—1985年)
怎么我的女朋友都没来看我呢?
古龙,原名熊耀华,著名武侠小说家,新派武侠小说泰斗,与金庸、梁羽生并称为中国武侠小说三大宗师,代表作有《多情剑客无情剑》、《绝代双骄》、《楚留香传奇》等。1985年9月21日在台湾去世,终年48岁。古龙临终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怎么我的女朋友都没来看我呢?”
大概,在常人眼中,古龙也只不过一介好色之徒。至于他内心的寂寞与忧愁,只有他的读者与朋友才能体会。深知古龙为人的丁情说:“古大侠对美女的魅力就在于他的“寂寞”。和古龙深交过的女孩子,都知道古龙是一个多么寂寞的男人。因为他内心寂寞,追求新奇,他爱过的女人委实不少,但能长久相处的几乎一个也没有。”他追求美女,企图找到精神的慰藉,但如同在沙滩上种树,注定开不出花朵,也结不出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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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10:16 |只看该作者
张自忠(1891—1940年)

国家到了如此地步,除我等为其死,毫无其他办法。更相信,只要我等能本此决心,我们国家及我五千年历史之民族,决不至亡于区区三岛倭奴之手。为国家民族死之决心,海不清,石不烂,决不半点改变。

张自忠,第五战区右翼集团军兼第三十三集团军总司令,中国国民党上将衔陆军中将,追授二级上将衔,著名抗日将领、民族英雄。1940年5月,日军为了控制长江交通、切断通往重庆的运输线,集结30万大军发动枣宜会战。1日,张自忠亲笔昭告各部队、各将领出战,内容如上。16日下午4时,张自忠所部全军覆没,张自忠战死。

张自忠殉国当日,由38师师长黄维刚带领敢死队,端着轻机枪于16日夜间突袭南瓜店,奋勇抢回了张自忠的遗骸。日军则下令停止飞机轰炸,以免伤到张自忠遗体。尸骨运回后方后,经检视,张自忠身有八处伤口,其中炮弹伤二处,刺刀伤一处,枪弹伤五处。日军设在汉口的广播电台在张自忠死后,当日发出报道称张自忠为“壮烈战死的绝代勇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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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10:19 |只看该作者
王国维(1877—1927年)
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事变,义无再辱。(王国维遗书)

      王国维,字静安,是中国近、现代相交时期一位享有国际声誉的著名学者,民国时期“清华四大导师”之首,国学大师。
      1927年6月2日,王国维出办公室,雇了一辆人力车,前往颐和园。吸完一根烟,跃身头朝下扎入水中,于园中昆明湖鱼藻轩自沉。事后人们在其内衣口袋内发现遗书,遗书中写道:“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
      梁启超说:“他平日对于时局的悲观,本极深刻。最近的刺激,则由两湖学者叶德辉、王葆心之被枪毙。……静公深痛之,故效屈子沉渊,一瞑不复视。”
      陈寅恪说:“为文化所化之愈深,愈感文化衰落之苦痛。先生以一死见其独立自由之意志,非所论於一人之恩怨,一姓之兴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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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10:20 |只看该作者
弘一法师(1880—1942年)
悲欣交集。(《弘一大师年表》)
      李叔同,著名音乐家、美术教育家、书法家、戏剧活动家。后剃度为僧,后被人尊称为弘一法师。《弘一大师年表》中有这样的记载:“八月廿八日下午,自写遗嘱三纸。”“九月初一日,书‘悲欣交集’四字,与侍者妙莲,是为最后之绝笔。”
      叶圣陶先生解释“欣”字,一辈子“好好地活”了,到如今“好好地死”了,欢喜满足,了无缺憾。钱仁康教授认为“‘悲’是悲悯众生的苦恼,‘欣’是欣幸自身得到解脱”。大空法师说“大师之所谓‘悲’者,悲众生之沉溺生死,悲娑婆之八苦交煎,悲世界之大劫未已,悲法门之戒乘俱衰,悲有情之愚慢而难化,悲佛恩之深重而广大,总之为慈愍众生而起之‘称性大悲’也。大师之所谓‘欣’者何,欲求极乐,欣得往生,欣见弥陀而圆成佛道,欣生净土而化度十方”。
      著《弘一大师传》的作者台湾省陈剑慧教授说,“弘公把‘悲欣交集’交给他的法侣——妙莲法师,是告诉妙莲,他是决定‘往生’了。‘悲欣交集’是弘公当时临终的情境。是一种念佛见佛,一悲一喜的境界,不见佛的人,便不知道念佛也会起悲心”。此说甚妙,和盘托出弘一大师当时之心境,而此境是无法用语言文字所能表达的,只有过来人才能知晓,有同等感受之人才能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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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10:21 |只看该作者
鲁迅(1881—1936年)
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鲁迅杂文《死》)
      鲁迅,本名周树人,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教育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毛泽东说,“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1936年10月19日,鲁迅在上海病逝。第二天,天津《大公报》发表《鲁迅的七条遗嘱》。全文如下:【上海十九日下午十一时发专电】鲁迅在《中流》杂志第二期发表《死》一文中有七条遗嘱。(一)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二)赶快收殓,埋掉,拉倒。(三)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四)忘记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涂虫。(五)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六)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七)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大公报》中提到的《死》一文,系44天前,也就是9月5日,鲁迅在病中写下的一篇杂文。在这篇杂文中鲁迅写道:“我只想到过写遗嘱,以为我倘曾贵为宫保,富有千万,儿子和女婿及其他一定早已逼我写好遗嘱了,现在却谁也不提起。但是,我也留下一张罢。……只还记得在发热时,又曾想到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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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10:22 |只看该作者
谭嗣同(1865—1898年)

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谭嗣同,中国近代著名政治家、思想家,维新志士。1898年参加领导戊戌变法,失败后被杀,年仅三十四岁,与杨锐、刘光第、林旭、杨深秀和康广仁并称为“戊戌六君子”。

      1898年9月22日,谭嗣同被捕入狱,在狱中,谭嗣同泰然自若,题诗于壁曰:“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28日,谭嗣同等六君子被杀害于北京菜市口,行刑时,他仰天大呼,“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被害时年仅33岁,闻者莫不痛惜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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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10:23 |只看该作者
袁世凯(1859—1916年)

为日本去一大敌,看中国再造共和。

      袁世凯,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北洋军阀领袖。袁世凯的荣辱功过各有评说,有人说他是“独夫民贼”、“窃国大盗”,也有人认为他对中国的近代化做出贡献,是真正的改革家。总之,袁世凯是中国近代史上最具争议的人物之一。

      在重大打击及交煎下,袁世凯于1916年6月6日病故。袁世凯谢世之日,他的书案上有他亲笔书写的一句话:“为日本去一大敌,看中国再造共和”。作为多数人眼中的亲日派,帝制的潜在拥护者和共和的破坏者,袁世凯的这个临终遗言,让很多人感到费解,从而广受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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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10:24 |只看该作者
金圣叹(1608—1661年)

好……疼。

      金圣叹,明末清初著名文学家、文学批评家。主要成就在于文学批评,对《水浒传》、《西厢记》、《左传》等书及杜甫等诸家唐诗都有评点。金圣叹提出“六才子书”之说,使小说戏曲与传统经传诗歌并驾齐驱,受推崇为中国白话文学运动的先驱,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金圣叹为人狂傲有奇气,文笔幽默,幽默了一辈子,到死仍不止。他最后因有着当权者政治目的之“哭庙案”被斩,据说,临刑之时,刀起头落,从他的耳朵里滚出两个纸团。刽子手疑惑地打开一看:一个是“好”字,另一个是“疼”字。这最后的幽默,却让人感觉到一种莫名而浓重的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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