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人讨论婚检时,女方查出艾滋病,医生告知了其男友,导致女方被弃。为此女方把医生告上法庭,医院将医生开除了事。
我就奇了怪了,女方有什么资格去告医生?你自己患有艾滋,不告诉男方,那不是坑害人家吗?就为了保护你自己的隐私权就可以犯罪吗?就因为自己的隐私权你就能不让医生阻止你犯罪吗?婊字无情,那这种“良家”岂不是更坏!艾滋的传播已经严重触及到健康安全。那么人拳和安全到底哪个重要?
回答这个问题的不该是舆论,而应该是司法。我觉得在安全面前,人拳就该不值一提。比如有人要弄死你,你把他反杀了,法律规定这是正当防卫,自然是安全重于人拳。再比如一个SB在公交车开动的时候和司机抢方向盘,你在制止他的行为时不小心把他弄死了,这个应该也是正当防卫,因为他的行为触及到了全车人的生命安全。同理,艾滋病人有隐私权,但是要看在什么时候!中国艾滋病人激增,现在已经达到了130万,是不是和隐私权过度保护有关呢?在艾滋病人中,确实有不少无辜者,他们可怜。但是也有不少就是人渣,他们故意把艾滋传染给其他人,我们为什么要保护他们的隐私权呢?我觉得生存权都不该留给他们!
婚姻法就该规定强制婚检,并且把婚检结果告知男女双方,为大家的健康保驾护航,而不是为了人渣的隐私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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