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战斗鸡 于 2025-7-17 12:13 编辑
早在二千年前,汉文帝还知道不能立法禁言和制造文字狱,他在公元前 178 年(文帝前二年)下诏废黜“诽谤妖言罪”。
他的理由是:“古代明君治理天下,在朝廷上专设鼓励献计献策的旌旗和书写批评意见的木柱,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朝政的清明,鼓励臣民前来进谏。现在的法律中,有‘诽谤罪’和‘妖言罪’的律条,使得群臣不敢畅所欲言地批评朝政,皇帝无从得知自己的过失,这怎么能吸引远方的贤良之士到朝廷来呢!应该废除这些律条。百姓中有人初相约以诅咒皇上而后又相互诋毁,官吏认为大逆不道。百姓中有人说别的话,而官吏又认为是诽谤。这样的百姓以愚昧无知而获死罪,朕甚不取此法。自今以后,再有犯此者不要治罪。”
(上曰: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群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民或祝诅上以相约结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岂有他言,而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
----以上转摘
以下因不善喝茶,仿《金瓶梅》,略去百千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