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接近两年的时间伏笔俗人这个概念,俗人们大抵潜移默化了,要么承认自己不折不扣俗人一枚,要么反其道升华,无论哪条路,条条大路通罗马。
这就是伏笔之魅力,离俗人应该知道的真相最少十万八千里,因为俗人们的承受力有限,所以,我们不着急,用一生甚至几生的精神让俗人心悦诚服。
玩价值观,必须得这样不疾不徐,就好像睡眠风,你看了,必中下怀,所以警告俗人们,千万别偷窥吾之帖,弄不好精神错乱,后半辈子有俗人们受滴。
但是俗人们还是忍不住好奇点开,所以,我一点不担心文字的魅力与低调,世界上有一种伟大的招摇就是让你七上八下,与翻江倒海异曲同工。
现在想撤,俗人们总有某种智慧的警觉,可惜晚了,我的文字已经深入人心而不取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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