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老大山人 于 2018-7-31 16:40 编辑
挣工分往事
李仕彪
虽然土地承包责任到户已30多年了,但是过去在集体生产队挣工分的往事,至今记忆犹新。
记得在我上小学三年级那年,我9岁多,暑期在家生产队队长安排我担任记分员,干了8天时间。在这8天的工天里,每天以5分工分的酬劳计算,我总共挣了40分工分。
对一个9岁多的孩子来说,能挣上40分工分,已经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了。当时,一个成年人出工干一整天下来,到了晚上收工会计打分,也就10分。10分是满分,如果劳动强度不够,特别是妇女体力差,往往只能得8分9分,甚至更低分数。
那时候,集体生产队是靠工分分粮分钱的。即一个家庭的成员平时挣的工分多,到了年底会计一算帐,不仅可以多分粮食,而且还可以分到一些钱。要知道,当时每家每户基本上是没有其它经济来源的,全靠在生产队挣工分挣钱。但是要从工分中拿到钱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因为工分要折扣除平时分粮后的款项,所以到年终,会计在会上公布每家每户人员工分的总数,算来算去,工分没有了,这家人也就没有收入了。除非家庭成员劳力多劳力强,平时挣的工分多,可以成为收钱户,到帐两三块钱,或者几角钱,大多数人不仅拿不到工分钱过年,而且还要倒补生产队的粮价,没有现钱补款只好在来年挣的工分里扣。所以在当年,要想家庭多分粮多拿钱生活过得像样一点,那就要全家出力出工,多挣工分了。
按照当年集体生产队的计分法,10分工分算是全勤,也就是说算一天劳动。为了更好计算,每个生产队会根据当年收入情况,给工分定价,每分工分实际上都是钱。我记得那年生产队是10分工分4角钱,,我挣了40分工分,那个假期我就挣了1元6角钱。要知道,当时买一个作业本才2分钱呢。
我当年年龄小,又在上学,不能干其它活挣更多工分。生产队队长之所以让我临时当记分员,是他觉得我字写得工整,人又聪明,加上有劳力的人又不愿意干这一天才5分工分的事,所以才选定了我。
其实我做的事情很简单,就是在排好的人名后面写“正”字。农业生产队的活,大都是肩挑背磨。为了防止有些人干活偷懒,就需要人来监督记分。比如说别人挑大粪或者背一趟农家肥料进地来,我就在他们名字后面划上一横或一竖,收工后把帐本交给会计清数,然后按“正”字多少来算数记工打分。
不要看我这个小小记分员,不仅要负责还要公平公正,既不能漏记也不能多记。漏记了别人不愿意要吵架骂人,多记了其他人要相互查对不服闹出事来,而且失去信任了队长下次就不会用你了。但又有人总想让我给他多记分数,就会私下给我带来好吃的东西,比如南瓜子,或者是自家树上的水果,有的居然给我一颗糖,有点时下贿赂的意思。好在事先队长和会计再而三叮嘱过我不许多记一分,我也就不敢这样做,结果这些好吃的东西再也没吃到了。
往事如烟,许多记忆随着岁月渐渐淡去,但那个特定时期挣工分过日子的历史,却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中。
(637213)四川西充县凤鸣镇五显庙村4组 李仕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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