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司唑仑越来越不管用了,服了二颗,早早的就就醒了。
5点16分,再一眼,指针就定格在了521,还是想你,想得睡不着。
微信一晚上塞了好多消息,大多数都是那个烦人的家伙,睡了吗?好好休息,巴拉巴拉。扔了手机,我把被子蒙在头上,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偏来,烦!
如果是他该多好啊!记得上周学校操场上,循着一阵阵欢呼的声浪,我朝篮球场走去。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那个高高大大的他。健硕的臂膀,弹跳的活力,就连奔跑时头发甩出的汗珠,夕阳下都那么迷人。
他控球真的很好,仿佛天生为球而生,就看他一个假动作晃过对方,又一个假动作带球突破人墙,三步上篮一个大力扣篮,哇,真是帅呆了,酷毙了。
全场的焦点都落在他身上,我感觉他分明拍的不是篮球而是太阳,那一瞬光芒万丈。围观的人群中各种口哨,尖叫。夹在其间的我似乎毫不醒目,不过,我笃定在心中为他呐喊,欢呼是最响最久的那个。
真讨厌,就这样被他扣住了我的魂,接下来的时日,害得我茶不思,饭不想。睡也睡不好,都怪你。可又不想责怪他,毕竟他那么好。还是想想怎么接近他吧。
嗯,只是想想就很开心。要不我揣着书本在途径他的时候掉下,然后他弯腰捡起,笑着递给我?不行,不行,太老土了。要不打扮的性感一些,穿上黑丝,胸前露出几分波涛汹涌?哎呀,不行,羞死人了。要不,要不故意撞他一下,就讹上他,咋样?不咋样,看着他我压根凶不起来唉。
烦,真烦,谁说红颜才是祸水,他才是,内个一身腱子肉的糙男,蠢男,傻男,怎么就看不出人家喜欢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