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徐州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 的通报是一个开始,而不是结束,我们关注的也不仅仅是一个小花梅。通过这个事件,强烈呼吁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德处罚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切实、有效保障女性、儿童的基本生存权和生而为人的尊严:
1. 提高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相关刑罚;买卖同罪, 买卖双方有非法绑架、拘禁、虐待、强奸等行为的,数罪并罚;
2. 通过非自愿手段与拐卖妇女“结婚”领证的,婚姻应默认无效。
3. 像对待疫情一样,立即全国范围进行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专项排查,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建立永久防拐机制。
4. 严查拐卖妇女儿童违法事件中的违法渎职、滥用职权、包庇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
5. 加强并落实对贫困精神障碍者的生活和医疗救助政策,立法保障精神障碍者,特别是女性精障者的权益,配套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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