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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红袖家园 黄金时代 共同来回顾一下那些罪恶(资料和部分文字,摘编自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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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来回顾一下那些罪恶(资料和部分文字,摘编自网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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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24-8-4 17: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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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战斗鸡 于 2024-8-4 17:30 编辑

       巴以纠纷,既然有人要从源头梳理,那就不妨梳理一遍,很简单的:
  
  1948年5月14 日,根据联合国181号决议(33票对13票,中英等国弃权),以色列宣布独立建国。
  
  第二天,首次中东战争就爆发。真要从源头说起,率先违反联合国决议并大举入侵以色列的,恰恰是巴勒斯坦阿拉伯人和众多阿拉伯国家。
  
  几次中东战争打下来,丧师失地的巴勒斯坦人正面军事扛不过,地盘也变得越来越小,于是就开始玩阴的,专门针对无辜平民实施恐怖袭击,制造地区局势的动荡不宁。而这,在如今大量中国左棍眼里,偏偏还是反侵略反压迫的民族解放斗争的正义事业。
  
  联合国让你合法建国你自己放弃,非但放弃还不准人家建国,一顿野蛮的流氓团伙围殴之后,反倒自己被揍得鼻青眼肿。这不怪他们自己还怪谁?难道怪以色列?怪联合国181号决议?既然承认自己是联合国一员,也同意坐下来通过投票来决定以巴今后的前途命运,那就理当遵守游戏规则。否则,当初投票表决前,就该先退出联合国。那样的话,倒还个个都是好汉,毕竟法理上可以不受联合国规章的约束。
  
  可如今,明明自己不遵守程序正义,愿赌又不肯服输,然后专们靠下三滥的恐怖袭击来发泄仇恨,如此活脱脱的无赖嘴脸,蛮不讲理的强盗逻辑,竟然还有脸几十年来冒充冒充正义的受害者反侵略反民族压迫。这天底下,恐怕也就今天中国粉红的智商和德商,会引为知己。
  
  最出名的袭击发生在 1972 年,在德国慕尼黑奥运会上,巴勒斯坦恐怖分子公然劫持以色列代表团。11 名人质全部死亡。
  
  这帮哈马斯前身的团伙,当时就被国际公认为恐怖组织。
  
  接下来恐怖分子劫持了一架飞机,逼西德政府释放 上次慕尼黑恐怖袭击中被捕的3 名前哈马斯成员。飞机和人质在恐怖分子手里,西德人只能照办。
  
  1976 年 6 月 27 日中午,法航 139 次航班从以色列的特拉维夫出发,旋即被恐怖分子劫持。机上三百多名无辜乘客。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自1982年至2015年这33年间,巴勒斯坦针对以色列军事和平民目标开展无差别自杀式恐怖袭击的组织主要有三个:哈马斯(卡萨姆旅)、巴勒斯坦伊斯兰圣战组织(杰哈德)、阿克萨烈士旅(法塔赫下属组织),其中由哈马斯完成的自杀式袭击案最多,占到总袭击案的40%。
  
  从总致亡人数与总袭击次数的比值来看,哈马斯制造的自杀式人体炸弹袭击案无疑是巴勒斯坦三股主要力量中“最成功”的,平均每次自杀袭击导致6.6个人死亡,也就是用1个哈马斯成员换了6.6个以色列人的命,被他们称为“光荣的殉道”。
  
  哈马斯自杀袭击平均死亡人数:511/78=6.6
  
  巴勒斯坦伊斯兰圣战组织自杀袭击平均死亡人数:225/50=4.5
  
  阿克萨烈士旅自杀袭击平均死亡人数:107/40=2.7
  
  这里插一句题外话,全世界范围内自杀式人体炸弹搞得最多的还是阿富汗的塔利班组织;致死率最高的则是基地组织,主要是911事件导致。还有就是比较著名的巴厘岛惨案、理查周刊惨案等。
  
  哈马斯组织恐怖袭击涉及了几乎所有的公共场所,包括停车场、公交车、餐厅、咖啡厅、加油站、火车站、菜市场、商场、舞厅、闹市、公园、大学、过境点等。
  
  刚开始,哈马斯只攻击它所认为的以色列“合法军事目标”,即以色列士兵和军事设施。但真正成功实施袭击的,是1989年的春天,哈马斯成员绑架并杀害了两名以色列士兵。
  
  同年7月,巴勒斯坦人针对以色列平民成功实施了第一次自杀式袭击。在从特拉维夫开往耶路撒冷的405路通勤公交车上,25岁的巴勒斯坦伊斯兰圣战组织成员阿卜杜勒·哈迪·加尼姆袭击了司机,并抢过公共汽车的方向盘将汽车越过陡峭的悬崖坠入峡谷,致包括2名加拿大人和1名美国人在内的16名无辜平民死亡、27 人受伤。袭击者加尼姆自己却侥幸没死。
  
  1993年,梅霍拉路口自杀式汽车炸弹袭击。
  
  同年10月,拜特埃尔自杀式汽车炸弹袭击。29伤。
  
  1994年,阿富拉巴士站自杀式爆炸袭击。8死55伤。
  
  同年,哈德拉公交车站自杀式爆炸袭击。5死30伤。
  
  同年,特拉维夫5号公交车人体炸弹袭击。22死、45伤。
  
  。。。。。。
  
  综上,到底谁才是不安之源?
  
  到底谁才是邪恶之根?
  
  到底谁才是地球之癌?
  
  到底谁才始终饱受恐袭的创伤?

      谁更有资格呼唤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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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8-4 17:46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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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8-4 18:11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反动反智,反文明
东大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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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8-4 19:01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东大正拳成立前期也是如此,所以特别能理解恐怖主义,毛选中直接讲明,在某地要实施恐怖主义,让群众站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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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摩之剑 该用户已被删除
5
发表于 2024-8-4 19:16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罄竹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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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8-4 20:08 |只看该作者
看你第一段就知道你又犯蠢病了
苏联人不想让盘踞在远东的犹太人在苏联待下去了
其犹太人自私且能力强大浑身流着资本家贪婪的血液
于是伙同老美给他建国,赶出苏联
苏美如日中天才有机会拉票做票
那个世界格局你应该更注意反对票居然还有那么多
才是货真价实含金量满满的票。弃权基本也该归为反对
即便如此,第二天就打仗你捋一捋什么原因?
是你认为的民主还是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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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4-8-5 00:19 |只看该作者
阿牧 发表于 2024-8-4 20:08
看你第一段就知道你又犯蠢病了
苏联人不想让盘踞在远东的犹太人在苏联待下去了
其犹太人自私且能力强大浑 ...

什么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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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8-5 09:4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阿牧 发表于 2024-8-4 20:08
看你第一段就知道你又犯蠢病了
苏联人不想让盘踞在远东的犹太人在苏联待下去了
其犹太人自私且能力强大浑 ...

赞同票与反对票是平权的,含金量只对当事国的主观意义而言,不具有法律效力,“巴勒斯坦人对反对票充满感激之情”对投票结果屁用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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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8-5 09:53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8-5 09:49
赞同票与反对票是平权的,含金量只对当事国的主观意义而言,不具有法律效力,“巴勒斯坦人对反对票充满感 ...

你的认知里只有知没有识
甚至没有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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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4-8-5 11:51 |只看该作者
综上,到底谁才是不安之源?————————你认为的平安之源是不是巴勒斯坦人停止反抗,任人宰割?是不是得巴勒斯坦人好言好语跟以色列商量:哎呀大兄弟,你抢占我领土杀我平民,你太不应该了,求求你发发慈悲把领土还我吧,我给你立牌位,早晚上香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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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4-8-5 11:53 |只看该作者
人本来占理,在骂又骂不赢打又打不过又没地儿说理的情况下,会作何选择?逆来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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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4-8-5 17: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寒假 发表于 2024-8-5 11:53
人本来占理,在骂又骂不赢打又打不过又没地儿说理的情况下,会作何选择?逆来顺受?

因为不占理所以始终不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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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4-8-5 20:32 |只看该作者
寒假 发表于 2024-8-5 11:51
综上,到底谁才是不安之源?————————你认为的平安之源是不是巴勒斯坦人停止反抗,任人宰割?是不是 ...



你看看耶路撒冷三千年,就知道谁是不安之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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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4-8-5 20:33 |只看该作者
寒假 发表于 2024-8-5 11:53
人本来占理,在骂又骂不赢打又打不过又没地儿说理的情况下,会作何选择?逆来顺受?



恐怖主义没有任何借口。
即使战争状态下,也不能恐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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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4-8-5 21:50 |只看该作者
鱼小溅 发表于 2024-8-5 20:33
恐怖主义没有任何借口。
即使战争状态下,也不能恐怖主义。

关键是恐怖主义是谁给定位的?战斗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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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4-8-5 22:2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寒假 发表于 2024-8-5 21:50
关键是恐怖主义是谁给定位的?战斗鸡么

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本法所称恐怖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五)其他恐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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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4-8-5 23:22 |只看该作者
寒假 发表于 2024-8-5 21:50
关键是恐怖主义是谁给定位的?战斗鸡么



肯定不是。

你可以参照楼上的定义。

一个简单有效的判断就是,某行动是不是以杀戮伤害平民但不仅限于平民为目的和手段的。
如果回答是,那就是恐怖主义。
比如主楼列举的哈马斯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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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4-8-6 08:36 |只看该作者
恕我直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泛化了恐怖主义,按照其条款,有组织犯罪都算恐怖主义了。

恐怖主义至少要满足两个要件,以便和犯罪和叛乱行为分开,

1) 针对平民的袭击。针对政府机关、军队、警察部门的不是恐怖主义,是叛乱(或起义)行为。
2) 该针对平民的袭击行为出于政治目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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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4-8-6 09:32 |只看该作者

乱七八糟的还自我感觉很好的样子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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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4-8-6 09:33 |只看该作者
寒假 发表于 2024-8-5 21:50
关键是恐怖主义是谁给定位的?战斗鸡么

这么傻的问题说得出口来,应该是感染了你们有花同学的病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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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4-8-6 10:21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8-5 22:26
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 ...

准备实施也算,意图造成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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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4-8-6 10:23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8-6 09:33
这么傻的问题说得出口来,应该是感染了你们有花同学的病毒了

傻不傻病毒不病毒的先不说,拜光为了喷而喷,得举事实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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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4-8-6 10:24 |只看该作者
德洛丽丝 发表于 2024-8-6 08:36
恕我直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泛化了恐怖主义,按照其条款,有组织犯罪都算恐怖主义了。

...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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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4-8-6 10:26 |只看该作者
鱼小溅 发表于 2024-8-5 23:22
肯定不是。

你可以参照楼上的定义。

按着这个原则,以色列、美国都跑不掉。
现在要说的是,不能双标。
战斗鸡就双标得厉害,立场先行的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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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4-8-6 10:28 |只看该作者
寒假 发表于 2024-8-6 10:23
傻不傻病毒不病毒的先不说,拜光为了喷而喷,得举事实讲道理。

没看出来我都懒得跟你们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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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4-8-6 10:29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8-6 10:28
没看出来我都懒得跟你们讲?

挺好的借口。
你也讲不出花儿来,别讲了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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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4-8-6 10:35 |只看该作者
寒假 发表于 2024-8-6 10:29
挺好的借口。
你也讲不出花儿来,别讲了还是

准确讲,应该是懒得重复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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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4-8-6 10:44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8-6 10:35
准确讲,应该是懒得重复讲。

你有限的知识储备,哪跟得上这样高强度的论证需要?该重复就重复,重复讲才是你应对这样局面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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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4-8-6 10:45 |只看该作者
寒假 发表于 2024-8-6 10:26
按着这个原则,以色列、美国都跑不掉。
现在要说的是,不能双标。
战斗鸡就双标得厉害,立场先行的典型 ...



为什么以色列、美国也是恐怖主义?……
而且,无论他们是不是,都不能改变哈马斯是恐怖主义的事实。

一码归一码,哈马斯就是恐怖组织。这个没什么好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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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4-8-6 10:49 |只看该作者
鱼小溅 发表于 2024-8-6 10:45
为什么以色列、美国也是恐怖主义?……
而且,无论他们是不是,都不能改变哈马斯是恐怖主义的事实。 ...

他们杀害平民,杀妇女儿童,搞暗杀,甚至入侵主权国家,为什么哈马斯恐怖主义,他们不能恐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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