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湖北省长李鸿忠的“录音笔”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很多网民对李省长进行了批评甚至要求其对《京华日报》女记者刘杰道歉,这让我非常的震惊。透过这件事情,我有两个没想到:第一个没想到是我们的网民竟然糊涂到了是非不分的地步;第二个没想到是我们的新闻工作者竟然素质低下到了违反最基本职业准则的地步。
所以,良知和责任心让我必须站出来给大家上一堂课,帮助大家提高一下认识,否则我觉得自己对不起党和国家这么多年对我的教育,对不起一直以来广大网友尤其广大女网友对我的景仰和热爱。
首先纠正大家一个错误,很多人认为李省长追问刘杰“哪个单位的”是一种威胁。我觉得“威胁”一词用得太没水平,把我们党的高级干部形容得跟黑老大似的。还是用“震慑”一词比较恰当,虽然和“威胁”的意思差不多,但能反映出我们正确的立场和价值取向,更能显示出李省长的自信和力量:犯我省长者,虽远必诛!
那么接下来我想谈谈大家都比较关心的舆论监督问题,关于舆论监督,日前河南省长有一个很重要的谈话,那就是舆论监督一定要考虑社会效果。我很赞同这个说法,觉得这一点应该成为所有媒体工作者必须遵守的职业准则。我在此基础上具体的阐述一下,作为媒体工作者,你在问任何问题或者发表任何文字之前,一定要先想清楚三个问题:对宣传国家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有利吗?对宣传各级政府的政绩有利吗?对塑造各级领导的正面形象有利吗?如果能做到上面这三个有利于,我相信就能够取得比较好的社会效果。像刘杰这次,那么多的好问题不问,偏揪着“邓玉娇”案不放,结果惹得我们李省长很生气,社会效果就非常恶劣。
当然,社会效果的事情,具体操作起来有点难度。因为,媒体工作者也不是算命的,不太容易准确预测文章究竟会带来怎样的社会效果。就像当初宁波网友“老馋猫”无意中发了几张照片,结果迅速蹿红了“犀利哥”一样,压根就出乎了发帖者自己的预料。这次刘杰想必也是如此,完全没料到李省长会生那么大的气,否则也不会眼红欲涕了。
那么怎么办?我觉得倪萍倪委员的思路很值得媒体工作者们借鉴。倪萍说:“在大的会议上举手表决时,我从来没有反对过或弃权过。”“我爱国,我不添乱。”我们的广大媒体工作者缺乏的恰恰就是这样一种觉悟,试想,如果你们能够自觉的把采访和报道负面新闻上升到叛国和添乱的高度上来看,刘杰这次还能犯这么严重的错误吗?教训呐,同志们!教训很深刻呐,再一次的同志们!
所以,这次“录音笔”事件,李省长是没有任何错误的,相反,我还认为李省长表现得非常有风度,不过夺了一支记者的录音笔而已,不过问了一下人家的单位“震慑”了一下而已。倘若遇到我这样脾气暴躁的人当省长,遇到刘杰这么恶毒不怀好意的提问,早就一巴掌扇过去,一边恶狠狠的问:“你TMD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