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7-11-24 09:31 编辑
对老赖束手无策是法律的耻辱 看到唐山孝子的故事,唏嘘之后,只剩下愤怒。 为孝子感动,并不能冲抵对事件制造者,那个号称唐山某寿险公司的高管,一脸无赖的女子的愤怒。
愤怒之余,觉得很悲哀,是法律的悲哀,是社会的悲哀。
在一个号称“公平正义”的今天,一个驾车逆行,把一个无辜的人撞成植物人长达两年多的时间,表现的如此冷血,想不明白,这样的货色怎么能做到高管?
更想不明白的是,对这样一个对伤者不管不问,甚至漠视法律的判决的人,怎么社会和法律就束手无策了?
看看当事人叙述整个事件的全过程,再看看灾难制造者的表现,相信所有的人都会为之愤怒和困惑,为什么奈何不了这样一个人,她有什么样的背景,后台,有什么样的能耐,可以如此冷血和蔑视法律?
判决成为了一纸空文,法律在这个女无赖眼里一文不值。
可以有钱开好车,交房贷,转移财产,却一次次如同打发叫花子一样应付受害方。是我们对付老赖确实没办法,还是执法机关不想尽责?这看起来是一个问题。原本不荒唐的事情,造成这个荒唐的现实,我觉得就是法律的执行力和尊严尽失的后果。
如果法律的判决成为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请问要这样的法律有何用?坐在法庭里那些相貌端正的执法者到底在干什么?
一起主责事故,毁掉了一个无辜的家庭,也毁掉了受害方家人的美好未来,本身就是悲剧,令人发指的是,这样的悲剧里面,看不到法律为弱者张目,替公平正义说话的影子,对这样一个老赖居然如此无奈?
请问,法律到底是什么?
围堵受害者的家属,叫嚣“来判我”,这种嚣张背后有什么让人更想知道的东西?
我不相信我们的法律对这样一个老赖会如此软弱无力,可现实就摆在这里,两年多的时间,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却形同废纸,哪里有什么公平和正义?如果对这种恶还选择放纵和漠视,这是不是这个社会的耻辱?
如果不是把受害人一家逼入了死胡同,我相信,唐山孝子也不会发出这件事的前前后后,弱者在这个时候需要社会的道义和舆论,但是,舆论和道义并不能解决最实际的问题,做出判决的法院,该行使自己的职责了。
既然这位“女主管”如此肆无忌惮,那就不仅仅是戏弄受害人,而是在挑衅整个社会基本的公理和正义,更是挑战法律。
对这样的恶人,如果法律都无奈了,这是多可笑的事情。
看一看唐山孝子对整个事件的清晰回顾,在让人同情的时候,更觉得愤恨。
严肃的判决,得不到严肃的执行,那边厢人家该开好车开好车,该买房买房,该当高管当高管,这边人一次次在生死线上挣扎,却得不到任何的赔偿。
还能说什么? 2017年11月24日星期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