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蝗虫妹妹路过 于 2018-3-8 21:18 编辑
带你砖B,带你飞,带你走进垃圾堆。 哈哈,开玩笑,新手上路,多多指教,今儿决定带你们走马观花看《活着》 ------------------------------------------------------------------ 早上醒来 ,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是带着一颗平静的心看的,可我的双眼就像坏了水龙头一样,眼泪哗哗的往外淌,几乎到抽噎的状态,搞得我室友一头雾水,以为我患了重感冒。
文章平铺直叙,朴素简洁又自然,仿佛带我回到了主人公生活的年代,绿油油的农田,尘土飞扬的乡间小道,简而言之,四个字—--朴实无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户在地里卑躬屈膝一辈子,却仍旧化解不了他们心头上的赤字-----温饱。
主人公--福贵的一生算是淋漓尽致的诠释了什么叫做活着,身为少爷时期的他趾高气扬,无耻下流,沉浸于妓院赌场,直到败光所有家产。口袋空空时他瞬间成了瘪三,气死了父亲,全家从原来的大房子搬到了茅草屋,长期在他家做工的老长工也沦落成了乞丐。所谓地主变成贫农也只是眨眼睛的功夫。
我看到此刻时恨不得把手伸进书里面去一把掐死他,但一想让他一命呜呼怎能解心头之恨,让他好好的活着,命运多舛的生活才是世界上最残酷的刑罚,对于十恶不赦的人,或许他需要忐忑命运的超度,需要岁月洗涤他身上的罪恶。
面对惨淡潦倒的家,年迈的老母亲,不谙世事的幼女,身怀六甲的妻子,全家人都指望着他,他带着罪恶的心决定从良。难奈他之前和老天爷开了太多过火的玩笑,老天爷也要伺机报复他一下。本着进城给母亲找大夫治病只需几个小时的工夫,结果被拉去做了壮丁,将近2年才回家。此时儿子已能行走,女儿却因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
好歹家人相聚了,苦日子大家抱团过,饥饿时靠喝水充饥,但也甘之如饴。偏偏老天爷是不会心疼屋漏的人,福贵的妻子不幸患了软骨病瘫痪在床,在那种靠记工分的年代,福贵只有一心盼望着儿子快快长大成为家里的顶梁柱。不幸的是儿子在为县长的女儿献血中,医生抽血过猛活生生的把儿子给抽死了。福贵不敢相信自己眼前的一切,早上还活泼乱跳的儿子,此刻却冷冰冰的躺在眼前。福贵快疯了,杀人的心都有了,但知县长是曾经壮丁时期与他出生入死的春生时,他不再发狂,而是平静的对春生说:“我只有一个儿子,你欠我一条命。”
儿子是他的希望呀,儿子那么的听话,那么的勤劳,那么的懂事,每次怕把鞋穿破就把鞋挂在脖子上光着脚走路的情景一次次的刻画在我的脑海里,如此的爱惜鞋子,让人心酸不已。福贵忍住内心的悲痛,抱着儿子一步一步走回家,悄悄的把儿子埋葬,不敢把儿子不再了消息告诉给妻子,他默默的承受着失子之痛,每天夜晚去儿子的坟头静坐。数日后,妻子知道了儿子已不再,祈求福贵背她去儿子的坟地,夫妻二人趴在坟头痛哭。
日子一天天过,妻子的病越来越重,夫妻俩也越来越老了,最让他们放不下的是自己的聋哑女儿。经过一番托人说媒后,女儿嫁给了偏头女婿,女婿勤劳能干,和女儿举案齐眉,女儿还有了身孕,眼前日子可谓岁月静好,人生几乎圆满了。不料女儿难产,留下一子而西去,添孙的喜气被失女的悲伤淹没,女婿更是悲痛万分。不久后福贵的妻子也病亡。
孙子取名为苦根,有了这个命根子,福贵和女婿有了生活下去的动力,想齐心干活让苦根的生活宽裕一点,然而女婿在务工过程中身亡,福贵只好把苦根接回乡下,爷孙俩相依为命。生活中有苦根作伴,苦中有乐,苦根常常帮福贵干农活,干得也是有模有样,爷孙俩还计划存钱买头牛。
或许这样的画卷长存也足够温暖人心,而生活注定是要狂虐福贵的。那年棉花成熟了,可是暴雨将至,苦根却叫嚷着自己头晕,福贵误以为是孙子饿极了,给苦根煮了一大锅豆子后,就下地干活去了。傍晚收工回家,发现苦根面色发青倒在地上,嘴里含着豆子。他不相信苦根没了,他叫了好几个人来看后他才确定苦根真的没了,苦根是因为吃豆子吃得太多撑死的。
《活着》的内容是福贵的回忆,回忆时的福贵已经是一个垂暮的老人,沟壑的皱纹里洒满了阳光和泥土,陪伴他的是一头老黄牛,他经常对他的老黄牛有说有笑,就像亲人一样,他和他的老黄牛被村里的人称为“两个老不死”。
看完整部小说,福贵的一生就像幻灯片一样在我眼前一一滑过,死生尽收眼底。岁月洗涤了他,他少爷时期的恶行只是一个小小的斑点而已,无足轻重,而现在的他人性温暖,朴直淳厚。我对他的一生也没有怜悯,中途只有难过与怅怀。或许正是那么多的死亡倒焕发出了生的力量,我只希望在风轻云淡的烈日下,福贵与他的老黄牛不要倒下,把地耕得长一点,把日子过得远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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