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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六星书房 关于“险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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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险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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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3 07: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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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上以及论坛在讨论到上海街头妇人违章停车与执法警察发生冲突一事,有不少网友指责妇人不该把婴孩置于险境,而导致婴孩被摔,意思是婴孩被摔是妇人自己造成,言外之意责任应该她自己来负。
对此锦妞俺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在我心目中,如果我手上正抱着婴孩处于闹市,处于街头,无论我再忙再累再有任何特殊情况,我也不会把我手中的婴孩交给周围的陌生人的。因为,当今社会,虽然美好和谐,虽然进步富强,但是,孩童被拐卖,被欺骗,被伤害,被猥亵性侵(甚至出于身边熟人之魔爪)之事触目惊心、频频发生………故而,我认为,处于闹市街头,把手中的婴孩交给陌生人才是最危险的。因为我无法看清这些陌生人中间,谁才是良善,谁会是带着人类面具的恶魔。相比之下,我宁愿亲自抱着婴孩去面对人民警察,因为他们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是神圣的,可敬的,是值得信赖和交托的。故而,即便我与他们发生了争执,我想,他们也不会对我使绊子,下黑手,不会摔我的手中的婴孩。
所以,什么才是险境?陌生的人群,还是对面的警察?
大致上海违章停车的老妇人不幸存了和我一样的心理,故而她的婴孩被摔了。
这里又要提到一个责任问题,有人说孩子被摔事件是妇人咎由自取一手造成,我不能苟同。孩子被摔应该是妇人始料未及的,一个婴孩不离手的妇人亲自抱着自家幼童,谁会舍得让他从空中被摔下?难道就为了演一场戏博得大众的同情从而达到断送一个素昧平生的警察的前途?他们前世有仇,今生有怨?
因此,妇人违章停车无理取闹撒泼放刁,执法者可以给予任何处置,多种办法的处置。原则之一,不能累及婴孩,没有任何理由能够支撑警察可以连同婴孩一起摔倒在地,这是每一个有良知、存人性的公民所共识的——与道德无关。
所幸的是,上海警方对涉事警员和受伤妇孺都做了妥善处理。由此看来,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执法者的主流是值得信赖的,所幸,所幸,所幸。

那些认为摔婴事件是妇人一手造成的网友,你们可以歇了。老妇最多最多最多是导致事件发生的始作俑者,而不是她一手造成。因为,我坚信,换无数当今中国警察面对此“刁蛮泼妇”,摔婴事件也都可以不发生,这里面没有必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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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9-3 07:4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嗯,有道理,我支持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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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7-9-3 08:05 |只看该作者
自己都不疼惜自己的孩子指望他人疼惜?这老太和碰瓷有何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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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7-9-3 08:53 |只看该作者
榴莲酱 发表于 2017-9-3 07:49
嗯,有道理,我支持你的观点

谢谢酱油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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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7-9-3 08:56 |只看该作者
初夏 发表于 2017-9-3 08:05
自己都不疼惜自己的孩子指望他人疼惜?这老太和碰瓷有何区别呢?

因为疼惜和对警察本能的信赖,才会孩子不离手,无关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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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7-9-3 09:14 |只看该作者
锦瑟 发表于 2017-9-3 08:56
因为疼惜和对警察本能的信赖,才会孩子不离手,无关碰瓷。

若真疼惜自己的孩子,应该不忍心抱着他的时候大声说话别说同人争吵推搡了!什么是言传身教,抱着孩子耍无赖撒泼就是为老不尊。
孩子被摔是拜不讲规则胡搅蛮缠的奶奶所赐!
如果这事件之后所有歹徒抱着自己的孩子烧杀抢掠,那警察是不是就任其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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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7-9-3 09:2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锦瑟 于 2017-9-4 06:3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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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疼惜自己的孩子,应该不忍心抱着他的时候大声说话(你在场?彼此双方吧,别老盯着一方)别说同人争吵推搡了(被人指着这鼻子骂,你指望街头老妇素质高于警察?)!什么是言传身教,抱着孩子耍无赖撒泼就是为老不尊(警察若得体处理,相信老妇不会退到车边再回头推搡)。
孩子被摔是拜不讲规则胡搅蛮缠的奶奶所赐!(好吧,你说了算。)
如果这事件之后所有歹徒抱着自己的孩子烧杀抢掠(虎毒不食子,歹徒这么傻?即便如此,相信有理智的警察会有高明手段对付),那警察是不是就任其嚣张(考验警察智慧时间到了,俺撤)?
如果这事件之后所有歹徒抱着自己的孩子烧杀抢掠,那警察是不是就任其嚣张?(如果这事件中警察可以下黑脚摔倒惊骇啼哭中的无辜孩童,草菅人命,那么以后执法者失去理智就可以拿枪嘣人也情有可原,老百姓的生命岂不真成了草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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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7-9-3 09:32 |只看该作者
初夏 发表于 2017-9-3 09:14
若真疼惜自己的孩子,应该不忍心抱着他的时候大声说话别说同人争吵推搡了!什么是言传身教,抱着孩子耍无 ...

相信孩童被摔以后再违规停车的老妇会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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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7-9-3 11:00 |只看该作者
辩论的一方如果歇了,另一方多寂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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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7-9-3 15:24 |只看该作者
北原 发表于 2017-9-3 11:00
辩论的一方如果歇了,另一方多寂寞啊

着实,如果不是娃每天咿咿呀呀,俺还真寂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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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7-9-3 16:05 |只看该作者
欣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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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7-9-3 16:09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这娃不依不饶,辩得不过瘾自己重开帖,但是依自己的想法去推测上海女人的心思,要不得啊。说到现在了,特别好奇娃哭成那样,还吵,啥想法啊,孩子要紧啊。
不过,要是你这样文明的争执,不抱孩子也不会到被摔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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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7-9-3 20:3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双方都有错,但孩子不应该承担。今天听到还有说女人争执,等同谋杀孩子的我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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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7-9-3 21:2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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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7-9-3 22:24 |只看该作者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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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7-9-3 22:34 |只看该作者
闲山静水 发表于 2017-9-3 16:09
哈哈哈,这娃不依不饶,辩得不过瘾自己重开帖,但是依自己的想法去推测上海女人的心思,要不得啊。说到现在 ...

推己及人,将心比心,未尝不可。由于姐的话,俺再度第N遍看视频,孩子应该是被警察咄咄逼人的气势吓哭的,接着被摔哭。街头妇人丧失理智,委实不该承担全部责任。
换其他警员应该也不会摔倒妇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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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7-9-3 22:45 |只看该作者
可可秋心 发表于 2017-9-3 20:39
双方都有错,但孩子不应该承担。今天听到还有说女人争执,等同谋杀孩子的我也是醉了。

女人争执,等同于谋杀孩子。。。。
说这话的人忒无脑或者别有用心,警察就辣么不可信而可怕?果真如吃人的虎狼,杀人的疯魔?他们心目中警察该是什么样的形象啊?
还是那句话,执法者主流应该是能经得住大众考验的,值得人民信赖的。
即便那位肇事警员,我想他此时此刻,也会非常后悔自己当时的莽撞行为,后悔自己那一刻对孩子造成的惊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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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7-9-3 22:4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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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7-9-4 10:4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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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7-9-4 11:3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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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7-9-4 11:58 |只看该作者
某些吃瓜者与所谓的精英人士他们表达的无非是不作不会死。也不否认他们对良好秩序的捍卫。

我想说的是,一个妇女她自己可以放弃她的尊重与尊严,但并不表示他人可以任意践踏她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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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7-9-4 14:27 |只看该作者
扯半天,还是扯不到点上
首版姐说得对啊
抱着孩子,就不要吵了,认罚,或者过后申诉,有许多方法可以选择,无论哪一点,都不应当,将孩子置于争执,CAOZA的环境里,给孩子造成恐惧,甚至幼小的心灵会因此而被扭曲
妇人违规后无理抗法,胡搅蛮缠,是这一悲剧的最终起因
警察素质较低,野蛮执法,是这一悲剧的辅因

这么简单的事儿,有些人不是颠倒不过来,而是故意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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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7-9-4 14:39 |只看该作者
马路是用来行车的,还是暴走的?
篮球场是用来打球的,还是跳广场WU的?
野生动物园不让下车,你非要下车,怪老虎,怪动物园,还是怪你自己?
警察是用来执法的,维护ZHIXU的,还是让你无理纠缠,任意推搡的?抱着孩子就是理由??
不尊重别人的人,活该不被人尊重,
不要尊严的人,活该没有尊严



为妇人开脱的人,要么一脑水泥,要么圣母
求求你们
别特么扯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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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7-9-4 16:48 |只看该作者
楼上说得对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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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7-9-4 16:56 |只看该作者
苏力 发表于 2017-9-4 14:39
马路是用来行车的,还是暴走的?
篮球场是用来打球的,还是跳广场WU的?
野生动物园不让下车,你非要下车 ...


站在一方的角度看问题,结论总是片面的。几年前您老人家教训我的,我是刻骨铭心记住了。几年过去了,您老人家还是这样苦口婆心,我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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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7-9-4 17:29 |只看该作者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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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7-9-4 18:27 |只看该作者
苏力 发表于 2017-9-4 14:39
马路是用来行车的,还是暴走的?
篮球场是用来打球的,还是跳广场WU的?
野生动物园不让下车,你非要下车 ...


苏胖子你说谁扯淡,

你丫先扯这个话题在版面,咱平时一般不吭声的,想必小瑟也是积极配合大佬你陈述自己的看法。

你还给脸不要脸了。你还要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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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7-9-4 18:39 |只看该作者
对一个已经发生过的遭遇,不对等的侵犯。妇女与男人,平民与警察。

你说什么起因与辅因,这种事后的冷漠与傲慢。我很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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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7-9-4 18:51 |只看该作者
血的教训每个人都在承受与领受。对妇女孩子如是,对那在职并不称职的警察亦如是。

我们关心这个教训,但我们更要拷问我们的仁心。

有人能理解对印度一忍再忍,对自己的姐妹母亲为何不能来一点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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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7-9-4 18:56 |只看该作者
如果他冒失之后还用一只腿子压在这个女人的脖子上,你认为他是冒失吗?你认为他仍然在履行一个警察的职务吗?你难道不该谴责这种野兽般的行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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