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以及论坛在讨论到上海街头妇人违章停车与执法警察发生冲突一事,有不少网友指责妇人不该把婴孩置于险境,而导致婴孩被摔,意思是婴孩被摔是妇人自己造成,言外之意责任应该她自己来负。 对此锦妞俺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在我心目中,如果我手上正抱着婴孩处于闹市,处于街头,无论我再忙再累再有任何特殊情况,我也不会把我手中的婴孩交给周围的陌生人的。因为,当今社会,虽然美好和谐,虽然进步富强,但是,孩童被拐卖,被欺骗,被伤害,被猥亵性侵(甚至出于身边熟人之魔爪)之事触目惊心、频频发生………故而,我认为,处于闹市街头,把手中的婴孩交给陌生人才是最危险的。因为我无法看清这些陌生人中间,谁才是良善,谁会是带着人类面具的恶魔。相比之下,我宁愿亲自抱着婴孩去面对人民警察,因为他们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是神圣的,可敬的,是值得信赖和交托的。故而,即便我与他们发生了争执,我想,他们也不会对我使绊子,下黑手,不会摔我的手中的婴孩。 所以,什么才是险境?陌生的人群,还是对面的警察? 大致上海违章停车的老妇人不幸存了和我一样的心理,故而她的婴孩被摔了。 这里又要提到一个责任问题,有人说孩子被摔事件是妇人咎由自取一手造成,我不能苟同。孩子被摔应该是妇人始料未及的,一个婴孩不离手的妇人亲自抱着自家幼童,谁会舍得让他从空中被摔下?难道就为了演一场戏博得大众的同情从而达到断送一个素昧平生的警察的前途?他们前世有仇,今生有怨? 因此,妇人违章停车无理取闹撒泼放刁,执法者可以给予任何处置,多种办法的处置。原则之一,不能累及婴孩,没有任何理由能够支撑警察可以连同婴孩一起摔倒在地,这是每一个有良知、存人性的公民所共识的——与道德无关。 所幸的是,上海警方对涉事警员和受伤妇孺都做了妥善处理。由此看来,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执法者的主流是值得信赖的,所幸,所幸,所幸。
那些认为摔婴事件是妇人一手造成的网友,你们可以歇了。老妇最多最多最多是导致事件发生的始作俑者,而不是她一手造成。因为,我坚信,换无数当今中国警察面对此“刁蛮泼妇”,摔婴事件也都可以不发生,这里面没有必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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