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见了血肉,此篇将欣然入骨。
文字最大的魅力就是表里如一,也就是语言的沉淀度,当一个内心丰富的人急需表达而不是讨巧的时候,我们会看到光环。
别有洞天。
上帝说,要有光,然后,世界便尽收眼底,老子说,至虚极,然后便有了众妙之门,那光那门,完全是妙手偶得之,千王之王无论如何把玩不动活水,那种慧眼乍开的十方光明。
走过去,便是欲望的尽头,这也是豁然开朗篇最值得称道之处,恰到好处的距离,触手可及又咫尺天涯。
人生,本是一场盛大的自惭形秽。
于是,有了百转千回百思不得其解,于是,肯定有一种释然在不远处觊觎与偷笑,所有的风景不过是自己的眼睛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