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7-7-15 07:19 编辑
【新闻乱弹】 暴走与疯狂 开宗明义,对锻炼身体这事儿不反对,但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打着锻炼身体名义,在不该出现的地方,影响正常的秩序的行为。而且认为有关部门缺乏必要的力度,这样的事情所以屡见不鲜,显然和有关部门管理不力有直接关系。
先是不久前在山东青岛出现在马路中央的暴走族,继而是几天前在山东临沂出现的暴走族在马路暴走的时候,被一辆出租车冲撞,酿成一死数伤的事故。就在人们对这些不守规矩的暴走族们谴责之声一边倒的时候,看到了事故发生地暴走组织者如是说,大意就是社会对这些暴走的人们缺乏必要的宽容。
这样的抱怨真的是让人无言以对了,是社会对这些暴走的人缺乏宽容,还是这些所谓的“暴走族”们以其不守规矩的行为,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突然看起来就是一个问题了。其实,这个问题简单到不需要给出答案,因为就从基本常识的角度上说,机动车道,不允许行人肆无忌惮的在路中央随便撒野,说的再严厉点,国家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对此有专业的法律规定,而“暴走族”们视法律法规于无物,屡屡挑战严肃的法律,酿成悲剧,还要倒打一耙,埋怨社会对其缺乏必要的宽容。
还想要怎样的宽容?是不是再宽容下去,就该整齐列队去高速公路暴走了?
临沂暴走悲剧还没消停,又传出还是这里的暴走族们,穿上反光的衣服,挥舞荧光棒,身后有铲车压阵,继续在夜色马路上“暴走”。
我觉得再去谈对这样行为的宽容和理解,就是对犯罪的默许和宽容了。
一面是尸骨未寒的悲剧,一面是变本加厉的嚣张,这些张扬着暴走的人们,到底想要挑战什么?底线何在?
如果相关部门,不去查获这样的违法行为,不取缔这样的暴走,那真的是有助纣为虐的感觉了。
这社会是有规矩的,没有规矩必然乱套。
敢嚣张到穿上荧光服,挥舞荧光棒,铲车压阵继续在马路上暴走,这个群体到底是锻炼身体,还是挑逗社会?相关部门怎么就能允许这样的行为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
打着追求健康的旗号,就可以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就可以挑战法律法规,这样的健身暴走到底意义何在?
宽容是一个文明社会该有的美德。但是,宽容是有限度的。宽容绝不是放纵,更不是毫无原则立场的纵容。还是那句话,锻炼身体无可厚非,但是,在不该出现的地方屡屡出现,这样的“锻炼”除了对自身的不自重,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践踏和挑战。
这样的“暴走”是闹剧,该打住了。而且,有关部门必须去追责这样的事情,把畅通的道路还给那些守法的公民,让公共交通秩序顺畅,决不允许这些所谓的“暴走族”们一次次肆无忌惮的行为。
一个标榜法治的社会,不能眼睁睁的被这样一些人屡屡挑战底线,以至于敢开着铲车断后,这是向谁宣示什么?铲车这种工程场内用车可以在路上这么开么?
看过这段视频,只有一个感受:这是一次有预谋的行为。
那么问题来了,有关部门,你们能不能有所作为?
几天前,马缨花在我也是这个主题的帖子下面,一改披头散发的彪悍,悲天悯人的谴责我的观点缺乏人性,那么好了,我今天就这个帖子问问麻花:对这样的事情,这样的人你认为该如何做? 2017年7月14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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