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用宋朝和明朝对比。宋朝基本做到了刑不上大夫,而明朝绝对是奉行对高官最严格的律法。我们用两个情节对比一下:
先看大宋朝:太尉高俅诬陷林冲带刀私闯白虎堂,妥妥的死罪。太尉可是位高权重,他要林冲死,罪名设置绝对合理,现场有人证,并且林冲确实存在带刀创白虎堂的行为,这个已经做成了铁案。结果呢?就有比太尉官职低得多的官员不鸟他,一个证据不足,林冲就从死罪改发配了。高俅也没辙,只能买通董超薛霸这种底层官差用下三滥的手段解决林冲。
再看大明朝:东厂大太监曹少欣被兵部尚书杨宇佳弹劾,直接把人抓来动用私刑,然后把杨宇佳弄死了。对话如下:
行刑太监:“公公,杨宇佳好歹也是朝廷重臣,这样死了,还是需要个罪名。”
曹少欣懒洋洋的说:“拥兵自重,勾结关外,意图谋反,判他个斩立决。”
看看,东厂太监搞死个兵部尚书就是这么简单,而林冲呢?不过是个教头,地位比兵部尚书差十万八千里,而太尉的职务怎么都是高过太监的,结果高俅竟然不能通过“合理”的手段弄死林冲。这就是刑不上大夫,与刑上大夫的区别。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刑不上大夫的说法。真的只是因为古人自私***吗?后来自打大秦朝商鞅变法以来推出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实际上这个根本不可能实现,看看哪个王子因为犯法被判死刑了?从古到今一个没有。但是律法确实处理到了士大夫阶层。这个改变也让很多人为之兴奋。其实呢,兴奋个屁,脑子是个好东西!
当刑法真的能上到士大夫,一旦君王昏庸,朝堂之上就会出现忠奸权臣的尖锐对立,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和利益绑在一起的奸臣用律法解决掉和道义绑在一起的忠臣。最后朝堂乌烟瘴气,奸佞横行。这时候就算再换个贤明的君主,他再去整顿贪腐换来的也只是下面阳奉阴违,首鼠两端。看看大明朝的崇祯皇帝,他不想挽救大明朝吗?结果呢?
再看看宋朝和明朝灭国时的情况。南宋文天祥誓死不降,写下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绝句。大臣陆秀夫怀抱有主投海自杀,南宋军民近10万陪葬殉国。而大明朝,满嘴忠孝节义为国为民的东林党,自杀殉国的时候用“妾不准,水太凉”推脱,给读书人留下没骨气的千古污名。无论是闯王进京还是顺治入关,明朝大臣们都是跪列两旁,恭迎新主。二者一比,气节天壤之别。
因此,刑不上大夫表面的意义是:大夫在律法之上,律法只是用来约束下层平民的。而实际的意义是:这是保护道德廉洁,讲求忠义的高官的。因为这些人存在,朝堂之上的正气不会断,民间的正气不会绝!如果律法可以随意覆盖到权臣,奸臣用来搞忠臣,比忠臣反过来除掉奸臣容易多了,因为坏人没有道德和行为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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