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河蚌-赌徒 于 2024-5-13 16:00 编辑
天又冷了,穿上叶子去年给我买的风衣,同事都夸帅气。在这方面,叶子是专家,不服不行。于我来说,穿它倒不全是因为好看,而是觉得这么贵的东西,老挂在衣柜里,太浪费,也太可惜。就如我给它搭配的那条裤子,穿上,也不是为了好看,而是,为了跟它道别。那裤子不够厚,更适合春夏穿,现在穿,稍微有点薄了。但,已经穿了它两三个夏天,基本上,它已经被叶子列入了遗弃清单里,这次,我确是再也保不住它了。除了裤子口袋里的那个破洞,它其实仍是完好无损的,就这么把它扔进脏臭的垃圾桶里,我总觉得于心不忍。倒也不全是俭省,只是,有些念旧吧。就像天冷的时候,我偶尔就会想起那座边城——有鹿的地方,我读大学地方。在那里,我的青春刚刚绽放,就已凋零。
打电话的队伍
我在异乡过的第一个冬天,格外的冷。那是大一上学期,宿舍里还没有电话机。很多个寒冷的夜里,我都在宿舍楼下大厅那儿排队打IP电话,印象中,不管什么时候过去,总有三五个人默默排着,倾听最前面的那位在用不同的方言倾诉衷肠。手机和IPAD自然是没有的,排队时打发时间的方式,是看书、聊天,或者发呆。我不喜欢跟陌生人聊天,更多的是发呆,事实上,我至今都很喜欢这种原始的消磨时间的方式。大厅里没有暖气,有时候等得久了,人会瑟瑟发抖。寂静的大厅里,就只有那人讲电话的声音,偶尔,还会有压抑的哭泣。时而有人拎着书包或暖水瓶进出宿舍楼门,掀开厚厚的青绿色棉布门帘儿,就有风卷着雪花儿飘进。总算轮到我的时候,拿起话筒,一声“娘”喊出来,鼻子就开始发酸,但,却从来没有哭。现在想想,那时候很幸福,拿起电话,娘和大大,就一定在那头儿接着。后来宿舍里装了电话,一次娘打过来,我们宿舍老三(一个浙江人)接的电话,听不清我娘说的话,就回了句“没这个人”,然后给挂了——那是我长大后唯一的一次打架。
扫冰场的同学
依旧是寒夜,我穿着厚厚的蓝色棉大衣,跟同学一起顶风打扫学校的室外溜冰场。那大衣有好几斤重,是我开学前,叔叔送给我的,款式据说是法院或检察院的那种。因为太重了,四年里我很少穿,但扫冰场这种大晚上的户外劳动,却离不开它。昏黄的灯光下,我们默默挥舞着大扫帚,汗水汩汩流下,蒸腾出满头的白气,在夜色里就像白色的火炬,又像正在燃烧的苍白的灵魂。扫帚划过冰面碎屑的沙沙声,寒风的呼啸声,偶尔响起的咳嗽声,甚至,呼呼地喘气声,都那么清晰地在耳边响起,奇怪的是,我仍然觉得那夜晚是如此的安静。或许,只因为四周望去,都是浓重的黑,没有月亮和星星,有的只是浓稠的黑夜,还有那盏昏黄的灯。也只有大一才会被安排打扫冰场,并获取免费溜冰的资格,以后再没干过。很多年过去,我仍能依稀记得扫冰的声音,却记不起哪怕一张同学的脸了。“听说对门宿舍刚去母校聚会了,咱们啥时候也回去聚聚?”微信群里有人提议。我笑着回说:“看你们的时间吧。”其实,无心回去,也回不去了。
初恋是一杯咖啡
那应该是春天或者初秋的下午,温暖的阳光照在图书馆宽大的棕色桌椅上,如是明媚。我穿着母亲亲手织的大红色毛衣,坐在那里,写着不是情书的情书,给暗恋着的不是恋人的她,或者,捧读熊十力。有了孩子之后,再写初恋,总有种莫名的怪异。那段感情,就像一杯咖啡,苦涩和香醇并存,终于也分不清是谁难掩谁了。几年后,我从长江顺流而下,跟她在外滩相遇,我说:“一个人的爱也是爱,可两情相悦才是爱情。”而在当时,我说:“两情相悦才是爱情,但一个人的爱也是爱。”恋爱中的人,总像诗人,而一旦失恋,则会向哲人转变。比如,现在的我,大约就很难写出当年“无情莫若风吹絮,有情何如絮随风”这样的诗句。不过,想起那些温暖的午后,雪白的信笺上,那一行行蜿蜒的墨迹,就像喝过的咖啡杯上留存的痕迹。或许是那时书读太多,或许是那时的这份爱情太过委屈,本该是轻狂激昂的年纪,我身上更多的倒是一种古书般的暮气。多年后,她已为人妻为人母,而我仍然混迹世纪佳缘。去厦门出差,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串数字,顺手拨过去,那边一个女孩子问:“你是谁?”说来好笑,我都快忘了她的模样了,却还记得她当年大学宿舍的电话。
思念是一种病
那个中秋的晚上,跟宿舍的哥们聚餐过后,没有一起去网吧,而是独自一人沿着阿尔丁大街一路向北。后来,就那么躺在阿尔丁广场冰凉的石台上,边撕咬着路边买来的羊肉串,边看着塞外的月亮,想着远方的爹娘。身边是起伏的喷泉,诺大的广场上,就只有寥寥几个人。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很想家,或许,因为我不是志在四方的好男儿吧。比起闯荡江湖的刺激,我更愿意承欢膝下,一家人围坐着吃饭,就是幸福。我不排斥外面的天地,只是,显然,我更依恋家的气息。那时候,冬天的晚上,下了晚自习,偶尔我会跑到食堂,去再吃上两个馒头,来一条鸡腿,一大碗煮鸡腿的汤,那汤很香……不全是饿,也不全是馋,只是觉得,吃的时候,不会那么孤独,那种温暖,就跟在家里一样。思念,多少总是跟孤独有关吧,说它是一种病,倒也无可厚非。只是,后来才明白,原来,再见,才是世上最奢侈的愿望。几年后,再拨打父亲的手机号码就没人接了,又一年后的中秋,打过去,有人接了,是个陌生的口音,他也问我:“你是谁?”
饺子引发的血案
本想写写网球和读书,那是大学时我大部分时间做的事儿,但这两者现在却都已日渐远离,那么,好吧,谈谈一直在吃的饺子。每周吃一顿饺子,我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习惯。在老家时就是这样,那时候,是娘来包,我擀皮儿 ,或者我来包,她擀皮儿。到大学后也是如此,我每周都会到学校对面的饺子铺吃顿饺子。韭菜猪肉馅儿的,六两,偶尔,还会叫盘油炸花生米。那年,在拉开门进去的时候,风把身后的玻璃门吹回来,摔碎了,碎玻璃恰好扎进我的左腿,当时血就灌满了脚下皮鞋,溢了出来。校医院束手无策,同学陪我去边上的一家诊所清理包扎了一通,但事实证明,那诊所并不靠谱,8年后,在上海的医院,医生又从我腿上取出一块5厘米长的三角形玻璃块。奇怪的是,8年了,它就在腿里,也没觉得疼。我们的身体里,或许,的确可以藏下一些我们自己都不知道的秘密。“留着做个纪念?”医生打趣地问我。我笑着摇头:“算了。”也就是我受伤那一年吧,父亲也住院了,心脏病,差点儿去世。我躺在边城的床上,不敢告诉家里我受伤的消息,怕他们担心;父亲躺在家乡的床上,也没告诉我这个消息,怕我担心。哦,我还记得那家饺子馆的名字,叫银利。事后,我腆着脸去找人家谈赔偿,老板冷着脸说:“本来你这事儿是自己的问题,但念你是个学生,又是我们熟客,我帮你承担一半医药费吧,给你两百块钱……”我没敢说不。
惘然但不悲伤的别离
毕业后,我再没去过那个城市。那家我借阅了十几本《大唐双龙传》的书铺早就关张了,那家饺子铺倒是一直在,只是韭菜猪肉馅儿饺子的价格涨了一点儿。走的时候,先送走了宿舍老大和老六,我们其余四个人,则是坐同一辆火车离开。这让分离的路并不孤单,也大大冲淡了那种离别的伤怀。一路上,我们吃着零食,喝着啤酒,聊着天儿,很快活,甚至没有回头去看一眼那个生活了四年的城市。车到济南的时候,我和家在济南的老五一道下车,他回家,而我继续坐汽车回县城的老家。离开的时候,也就是挥挥手,说声保重。直到最后,站在济南长途汽车站,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哦,现在开始,大学生活算结束了,跟那个城市那个学校没什么关系了,我现在不是学生,是大人了。那时候,我的工作还没有着落,对于未来,我几乎完全没有想法,看着陌生的街道上人来人往,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心里有着莫名的压抑。只是,我至今也不确定,当时,我有没有哭。这些事儿,现在想起来,恍如隔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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