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国学堂 【纪孟之五】“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吗?
查看: 264|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纪孟之五】“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吗?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24-12-14 07: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本帖最后由 春水秋霜伊人 于 2024-12-14 08:36 编辑

【纪孟之五】“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吗?
                  文字/春江水

孟子立论也有走险,也是走逻辑自洽的。
譬如上了课本的《告子》篇说——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这里就是用简单的对立,简单的二选一,非此即彼的逻辑,要你做最好的选择,是“最好的选择”。
即选择“熊掌”;即选择“义”(也是仁义,人和,王道)。
他的观点取舍,价值取向,是在他的逻辑自洽内。

实际生活的逻辑,世界的逻辑,不是这样——
实际是“鱼和熊掌”可以兼得。
实际是“生和义”也并不矛盾。
你不好说一桌子菜:只有熊掌菜;
你不好说一世界人:都是不义人。
实际上,鱼和熊掌都在桌子上;实际上,生和义都在人世间。

是的孟子继之是这么说的——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孟子提出的生不如死,是后面的补充说明。即所欲胜于生,所恶胜于死——才有“舍生取义”。
“所欲有甚于生者”肯定是“义”;
“所恶有甚于死者”肯定是“不义”。
欲恶使然——这才有“舍生取义”,不能有“舍死取不义”。
其实还是逻辑自洽;更其实孟子要的贤者,孟子要的义,要的取向,孟子要的价值观念,尤其人的尊严,还是分明,也是可贵的。只是太多“纸上谈兵”“纸上谈义”的成分。

【结语】
这就要问,世界的逻辑是孟子的逻辑是相通的吗?
这就要问,世界的逻辑和书的逻辑、真理逻辑是相通的吗?
要是相通,孟子说了多余;
要是不通,孟子说了枉说。
我又想起新文化,又想起老人家说孔孟是秕糠。打住吧。
一大堆的子曰诗云,一大堆的希腊罗马,一大堆的康德马恩,一大堆的两唯联共布……我就不好说什么了,打住。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沙发
发表于 2024-12-14 11:23 |只看该作者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
这两个“二者不可得兼”不是事实描述,而是一个假设:如果二者不可兼得,然后怎么办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4-12-14 13:42 |只看该作者
临窗独饮 发表于 2024-12-14 11:23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

是啊。怎么选择是选好的。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4-12-14 13:44 |只看该作者
临窗独饮 发表于 2024-12-14 11:23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

“孟子”做到六七,我就打住吧。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