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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儿 发表于 2016-11-17 11:44 宫主这个好色之徒真的好色,吓死宝宝了
帅老头 发表于 2016-11-17 11:47 宫主的有点色,但色的不够彻底
炉萱 发表于 2016-11-17 11:55 嗯,个中有三昧,当与谁人言
浅韵凝 发表于 2016-11-17 13:00 那三昧?
楚天风云 发表于 2016-11-17 12:00 欣儿呢。浅浅呢、风筝呢。。。。。。。鄙视,写了还不发
炉萱 发表于 2016-11-17 13:32 我与良人说,不告诉你
许无咎 发表于 2016-11-17 14:15 以当事人角度深入,以旁观者的角度浅出。语句刺骨,将“好色”二字贯彻始终。欣赏诗歌,学习了。
浅韵凝 发表于 2016-11-17 13:50 你说你打错字,就打错字吧,也不是什么丢人事,你干嘛遮遮掩掩非大男子行径
钟灵 发表于 2016-11-17 14:32 宫主好色
炉萱 发表于 2016-11-17 20:45 ——爱情是美好的,与题目有关而又无关。这首诗打了一个擦边球,没有和题目纠缠,反而写出了别样的清新感。 ...
楚天风云 发表于 2016-11-18 06:49 好像有道理,我把那两句去掉,貌似对整首诗的表达没有影响
楚天风云 发表于 2016-11-18 06:50 辛苦了,谢谢点评和给辣么高的分
炉萱 发表于 2016-11-18 07:53 语句刺骨,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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