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摔死这个案件读来耐人寻味,还没有宣判,不知道有没有目击证人,从公权到私权的微妙转换,从以暴制暴的社会氛围,从提倡见义勇为的政府宣传,这个案件的高潮是死了人,通常情况下,情理兼容,民间会采取私了等方式化解,毕竟生命代价,既然上升到官方,且以上传网络,舆论压力不小,法院究竟采取折中抑或什么方式宣判未知,结论将引领社会潜意识。这个不太关心,对当事人的心里很感兴趣。
这个作案过程的确啼笑皆非。
凌晨,应该是天黑或者蒙蒙亮,黄某第一时间发现家禽被盗,有两种可能,第一是从窗户看见下地穿鞋然后推门暴喝,第二是听见外面动静不对蹑手蹑脚穿好鞋来到门口观察敌情,第一种是一气呵成火腾的点燃,第二种是深呼吸心里已经有准备擒获小偷。
小偷应该没有经过系统化训练,缺乏职业精神,事先应该踩过点,再加上下雨,本想万无一失,败露后本能逃窜,惊恐开始种下。
小偷和黄某的距离大概十几米,这样一段路程,两个人开始怀着不同心境晨练。应该说,两个人前进的动力不相上下,这可不是龟兔赛跑,小偷先行冲刺,应该说追加了几米,黄某拥有强大的信念仇恨的火焰火箭般发射仿佛爱国者导弹。
按常理,小偷抱着侥幸心理寻思撒丫子跑,也没得手,成功脱险应该不是问题,没想到一回头,一个身影鬼魅般追上来,甚至伴随一句站住!那种惊恐无以复加,再加上下雨,也分不清雨水和泪水,反正不跑不行。对一个有经验的作案分子,身上应该藏有武器,这个小偷没有亮剑,一是压根没有,无招胜有招,二是急于脱身,黄某在很短时间追上小偷,并且伸手拉拽,小偷当时急火攻心,寻思差不多得了呗,你也没啥损失,干嘛赶尽杀绝?于是非常不满,非常恨铁不成钢,不那么浪漫的挥挥衣袖,这一挥不要紧,始料不及发生了。
当时黄某抓住小偷衣襟时心里是兴奋的,是一种高大上的情感,心里长舒了一口气,有杠上开花之妙。这瞬间行为电光石火,就是说黄某自认胜券在握,脚步放缓,小偷不一样,跑着跑着忽然感觉为什么身体这么沉重,一回头看见一双恐怖的脸,我勒个去,这还了得,用尽浑身力气使劲摆脱,就是说,好像汽车门夹住人衣角一样,可惜金蝉脱壳没弄好,壳是脱了,蝉也瘪犊子了,一头踉跄在雨地上,一句话都没说,带着无限的哀怨不甘绝望毙命在工作岗位上。
下雨路滑,并且擒获小偷,黄某应该说不是练家子体格也不错,脾气还倔强,一般人既然没有遭受损失,下雨天差不多就得了,小偷命不好,路同样的滑,而且小偷在逃出最基本的危险范围没有正面与其对抗,除了心理,身体素质也不行,业精于勤荒于嬉,一个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偷鸡摸狗之徒,生的龌蹉,死的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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