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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红袖家园 红袖杂谈 李熙猥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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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熙猥琐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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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3 19: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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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东方安澜- 于 2024-6-3 19:32 编辑

前几天看到有人说李熙比较单纯,不会弯弯曲曲,我还是信了。

但是现在我不信。

李白鹅是不是小人我不知道,但有些猥琐是肯定的。

李熙码个"举报"故事,刚毕业的大学生孙志刚,由于言论争论被室友英全举报了。结果,孙志刚在去网吧路上,被警察以查暂住证为由抓进收容所,死了。

李熙这个小说是真实事件背景,而真实背景这段举报的情景却恰恰相反。

事实是,孙志刚被抓的当天晚上,他的两位室友舒某某、杨某某到派出所,说明孙有身份证和工作单位,提出为其补办暂住证,并予以保领,但是被警方拒绝。

不仅如此,孙志刚另一个朋友接到孙从收容站里打出的电话后,立马通知孙志刚所在公司的老板去收容站保人。

之后,孙志刚的一个同事先去了一次,但被告知保人手续不全。在开好各种证明以后,公司老板亲自赶到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但收容站那时要下班了,要保人得等到第二天。

结果,第二天,孙志刚被送到医院(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去了。第三天就被打死了。

无论孙志刚的室友,朋友,同事及他单位的老板,都是在努力的帮助他救助他。

而李熙如此的颠倒黑白,为反对"举报"而以小说形式编造故事,造谣诬陷他的朋友们,如果孙志刚有灵会不会半夜从坟墓里串出来掐死你们这些吖的?

这都算不猥琐,什么才叫猥琐?

是不?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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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6-3 19:2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举报"才是孙志刚死因的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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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6-3 19: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暂住证下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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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6-3 19:4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近几天我就举报过。

以写小说名义夹带私货编故事阴损"举报人",我没想到李熙竟然也这么擅长啊!

想拍砖,想辩论,直接来啊!多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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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6-3 19:4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小说可以用用化名,最好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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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6-3 20:1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呼啸的老鹰 发表于 2024-6-3 19:23
暂住证下的罪恶。

拿20多年前的罪恶,我不知道李熙想表达什么。我看就是借此污名化"举报"这事。

但是,如果中国禁止举报,会出现什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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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4-6-3 20: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余大寒 发表于 2024-6-3 19:49
小说可以用用化名,最好的话。

恩,也许吧,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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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6-3 20:2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李熙 于 2024-6-3 21:44 编辑

我在帖子的标题就已经注明是小说。虽然我主要用了孙志刚事件,作为素材,但是我也虚构了一些情节。我当然有我要表达的意思,但孙志刚事件的主要事实没有变。我不怕为我虚构的这点情节承担责任,要举报我的,尽管去举报。
众所周知的原因,在现在的舆论环境下,不会有公平对话的条件,我不能与某些人争论,拍砖。我只能曲笔写我的小说。懂的人,自然懂。
要说猥琐,倚靠着背后的公权力,疯狂打压不同意见者的人最猥琐。这些人就像我小说中的英全一样,就是鹰犬似的人物。
历史终将会证明,社会会走向进步,走向更加文明的,一切不合理的制度,终将被废止,就像被废止的收容制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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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6-3 20: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东方安澜- 于 2024-6-3 20:37 编辑
李熙 发表于 2024-6-3 20:28
我在帖子的标题就已经注明是小说。虽然我主要用了孙志刚事件,作为素材,但是我也虚构了一些情节。我当然有 ...


近期迁西县的官员,对举报人马树山是零容忍,严厉打击。

你直说吧,我没看懂,你到底在反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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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4-6-3 20:5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6-3 20:34
近期迁西县的官员,对举报人马树山是零容忍,严厉打击。

你直说吧,我没看懂,你到底在反对什么?

你要搞清楚,我并没有说反对举报,举报贪官污吏,举报刑事犯罪,当然应该举报,但举报不同观点之争,以言论让别人获罪,这个就是利用公权力来打击和迫害不同意见者,就像文革中大量发生过的一样。那样的人,才猥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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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4-6-3 21:0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李熙 发表于 2024-6-3 20:50
你要搞清楚,我并没有说反对举报,举报贪官污吏,举报刑事犯罪,当然应该举报,但举报不同观点之争,以言 ...

以言论让别人获罪?

中国现在有因言获罪么?只有触犯了法律才会获罪啊!不管以什么为工具。

很多发达国家也都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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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4-6-3 21:0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李熙 发表于 2024-6-3 20:50
你要搞清楚,我并没有说反对举报,举报贪官污吏,举报刑事犯罪,当然应该举报,但举报不同观点之争,以言 ...

另,因言获罪,你举个近些年来的例子,是谁?

少放空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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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4-6-3 21:1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李熙 发表于 2024-6-3 20:50
你要搞清楚,我并没有说反对举报,举报贪官污吏,举报刑事犯罪,当然应该举报,但举报不同观点之争,以言 ...


还"因言获罪"?

我用刀杀了人,就叫"因刀获罪"。我用砖头拍死个人,就叫"因砖获罪"。我用大勺砸死个人,就叫"因勺获罪",,

这叫啥逻辑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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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4-6-3 21:1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6-3 21:00
以言论让别人获罪?

中国现在有因言获罪么?只有触犯了法律才会获罪啊!不管以什么为工具。

因言获罪,文革时期多得数不胜数,文革离我们并不久远,人们还记忆犹新,特别是那些被迫害家庭的后代,他们还没有忘吧?
至于你问我现在,近期怎样?我不回答,大家心里会有自己的判断的。进步肯定是有,我不是前边说过吗,社会会向前发展的,会走向更加文明的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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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4-6-3 21: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当然,暂时的回头路也有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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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4-6-3 21:1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李熙 发表于 2024-6-3 21:13
因言获罪,文革时期多得数不胜数,文革离我们并不久远,人们还记忆犹新,特别是那些被迫害家庭的后代,他 ...

好吧!迁西县的官员,对举报人马树山是零容忍,严厉打击。

你赞成哪一方,反对哪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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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4-6-3 21: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6-3 21:18
好吧!迁西县的官员,对举报人马树山是零容忍,严厉打击。

你赞成哪一方,反对哪一方?

这个事件我还没有看过,我明天看了来回答吧。
不过我可以举一些例,有地方官员利用公权力打击报复举报当地贪腐和企业违规行为等的举报者和有关报道的媒体记者的,我赞成举报并要求严惩那些地方官员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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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4-6-4 00:00 |只看该作者
这事件不知道细节,就不评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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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4-6-4 10:2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李熙 发表于 2024-6-3 21:27
这个事件我还没有看过,我明天看了来回答吧。
不过我可以举一些例,有地方官员利用公权力打击报复举报当 ...

我看你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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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4-6-4 10:34 |只看该作者
今天看了你上边提到的迁西县的官员,对举报人马树山零容忍的事件,这是因为一个基层退休干部,举报县委书记,被以诽谤罪迅速抓捕,公诉的事件。
这明显是一个官员利用公权力打压举报人的事件,是及其恶劣的权力任性,以权压人的事件,你拿来跟我小说写的情况相比,你觉得合适吗?这是相同的举报吗?
一个是举报拥有权力的官员,一个是举报在这个社会里无足轻重的小人物,你觉得会是一样的吗?
虽然举报者都是小人物,但一个是对权力的监督,一个是利用公权力去打压另一个小人物,你觉得是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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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4-6-4 10:4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李熙 发表于 2024-6-4 10:34
今天看了你上边提到的迁西县的官员,对举报人马树山零容忍的事件,这是因为一个基层退休干部,举报县委书记 ...


你的意思是,你只赞成对权力的监督的举报?或者说只有对权力者的举报才叫举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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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4-6-4 10:5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东方安澜- 于 2024-6-4 10:54 编辑
李熙 发表于 2024-6-4 10:34
今天看了你上边提到的迁西县的官员,对举报人马树山零容忍的事件,这是因为一个基层退休干部,举报县委书记 ...



你这是给举报或举报人事先分成了三六九等了,,

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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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4-6-4 11:04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6-4 10:47
你的意思是,你只赞成对权力的监督的举报?或者说只有对权力者的举报才叫举报么?

不是,只是你举的这个例子明显不适合。
对不是权力者的举报我上边说过了,就是对那些刑事犯罪的等,一般人也有犯罪的,当然可以举报。
但是在言论方面,我们应该注意,宪法规定了言论自由,我们应该对言论持宽松的态度。因为弄得不好,就会成为一些小人利用公权力来打击不同意见者的手段。
另外我还想说:一个时期的法律法规,不一定是合理的,有些甚至可能是恶法,比如孙志刚事件后所废除的收容制度。
文革时期,不是一切都是以冠冕堂皇的理由迫害无数人的吗?不是都通过了司法的审判的吗?
我们自己应该要有独立思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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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4-6-4 11:17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6-4 10:52
你这是给举报或举报人事先分成了三六九等了,,

对吧?

这不是对举报人分三六九等,是被举报人是明显的两个不同的阶层,一个拥有权力,一个只是小人物。我只说事实。
权力就应该接受监督,而小人物,除非犯了法。
而孙志刚事件中,孙志刚这个小人物,还真的犯了当时的法规,这就是可悲之处。
后来的事实证明,那个法,就是不合理的恶法。
所以,我只能含蓄地劝你们,对一般网友,对言论,宽容一些。不要严格拿现在的什么规定来套,否则以后给自己留下一生的污点。

曾经的柏林墙,在东西德分裂时期,不少想越墙逃到西德去的越境者被守卫的东德士兵击毙。
在柏林墙倒塌后,审判那些士兵时,那些士兵辩解说,他们只是执行命令。
但是法庭还是判他们有罪,法官说:你可以开枪,但也可以把枪口抬高三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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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4-6-4 11:23 |只看该作者
算了,我说得够多的了,我的意思已经表达清楚了,我不再说了,言多必失,谁也不知道有没有那样的人,就真的去举报了?谁都不想给自己带来麻烦。
在这个没有英雄时代,我只想做一个人。一个大写的人,不是小人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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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4-6-4 11:24 |只看该作者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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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4-6-4 11:2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李熙 发表于 2024-6-4 11:17
这不是对举报人分三六九等,是被举报人是明显的两个不同的阶层,一个拥有权力,一个只是小人物。我只说事 ...

好,

另一个事,20多年前的事你翻出来,回头再看你编造的举报人情节,你的小说分明是针对举报人的啊!孙志刚的事与举报有半毛钱关系么?

近几天我就举报过。你很擅长以写小说名义夹带私货编故事阴损人,这算不算是一种猥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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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4-6-4 11:29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6-4 11:24
好,

另一个事,20多年前的事你翻出来,回头再看你编造的举报人情节,你的小说分明是针对举报人的啊! ...

我前边已经说过了,你自己好好看看,我就是针对一些举报人,注意,是一些举报人,不是所有的举报人。
我已经明确说了,我改编了一些情节,但是主要事实没有改变,我不怕为此承担责任。
你要弄清楚小说的含义,另外,我自己就明确说了我改编虚构了一些情节的。
还要我说什么?
真的没什么可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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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4-6-4 11:32 |只看该作者
至于你要说什么猥琐,我才不去管人们怎么说呢,懂我的自然会懂,不懂我的,就让他们说去吧。
都要在意别人说什么,还能在这个世界上走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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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4-6-4 11:3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李熙 于 2024-6-4 11:43 编辑

另外我想说明一下,不是我想编故事阴损人,我多想奋笔直书,一吐为快,但是现在的这个舆论环境允许吗?
文革时期,只允许高呼万岁,一个人的话就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谁要说个不字,就有牢狱之灾。遇罗克张志新就是下场。
你叫那时的人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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