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5-8 20:36 编辑
黑奴贸易,抓黑奴的都是非洲的部落酋长,非洲的部落交战,本来就产生大量的奴隶,也有奴隶交易。欧洲人只不过是把这些奴隶运输到欧洲和美洲。这些奴隶到了美洲基本都从终身奴变成了契约奴。在美洲,一个白人也可以因为债务而成为契约奴的。签了卖身契就是契约奴,其实就是包身工,若有足够的钱,是能赎身的。美国在林肯时代废除了这种契约奴。
中国同样有奴隶,而且是终身奴,不能赎身,奴隶孩子也是奴隶,这就是所谓“贱籍制度”。贱籍世代相传,不得改变,不得参加科举,不能做官,不许购置土地产业,不能和普通民众通婚,从事当时社会所谓的“贱业”,永世不得翻身。一直到我大清雍正年间才废除(两广的疍民,则直到新中国成立,才获得平等法律地位)。而以卖身契为特征的契约奴,在中国更普遍,存续时间更长,一般所谓的丫鬟,侍女基本都是契约奴,直到1944年白毛女时代,卖身契仍然有法律效力呢。喜儿签的就是卖身契,就是契约奴。
所以,你可以说,当时的欧洲人相比今天的人,不够文明,十分野蛮。但和同期地球上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相比,并没更野蛮。和他们野蛮对待的野蛮人(黑人,印第安人)相比,或许还更文明些……
比如所谓屠杀印第安人,其实印第安人屠杀白人更厉害。1622年,弗吉尼亚殖民地80%的居住点被印第安人摧毁,一半的移民被屠杀,1644年此地再次遭到屠杀;1675~1676年,以万帕诺亚克人,纳拉甘赛特人、尼普穆克人、波当克人为一方,以英国人,莫西干人,佩古奥特人为另一方的“菲利普王”战役中,印第安部落杀害了康涅狄格河、纳拉甘赛特湾和普利茅斯地区三分之一的欧洲移民。
我也比较喜欢看《与狼共舞》《最后的莫西干人》但电影是电影,历史是历史。
历史学家William M. Osborn写的《荒野边疆:美国印地安战争中自詹姆斯镇到伤膝河的的暴行》 搜集了从1511年两种族首次接触到1890年西扩终止这段时间内、今日美国本土所有有记录的欧洲人和印第安人的暴力冲突,并确认了7193人死于白人的暴行,9156人死于印第安人的暴行。(Osborn定义的“暴行”限于谋杀,酷刑,残害平民、伤者、俘虏的肢体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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