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看待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时,是以彼此尊重为前提,以珍惜缘分为原则,以心存感恩为重点。
一、报恩的关系:也就是几世前父母双方中一人曾对子女有恩,这个子女来投胎报恩,他(她)就会非常的孝顺,迁就,理解父母、真正从内心体谅父母,视父母之命如圣谕不违。
二、抱怨的关系:这就是几世前父母双方中一人曾对子女有过怨恨、伤害,致使其心有怨气,这样子女来投胎就会不孝顺,虐待父母,对老人的一切视若无睹,甚至虐杀父母。
三、讨债的关系:也就是几世前父母双方中一人曾欠负子女债务,致使其来投胎讨债,这样的子女一般都特别乖巧、听话、懂事,但是不是体弱多病就是早丧,总之就是让这一世的父母为她(他)花钱,可能因治病倾家荡产,也可能读完大学、博士就选择自杀。让父母痛不欲生。
四、还债的关系:也就是几世前子女曾欠下父母双方中一人债务,致使其来投胎还债。这样的子女会很有钱但是不会和父母沟通交流,认为只要给了父母金钱与物质享受就是孝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