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随一 于 2023-9-28 20:59 编辑
阿拉伯诸国都是政教合一的国家,所谓的“民主,自由”也只是聊充门面,挂羊头卖狗肉而已。
如民主化最高的叙利亚,宪法居然规定执政的复兴党是社会和国家的领导核心。
伊朗也是有宪法,有选举,有多党参政,但伊朗宪法之上还有至高无上的精神领袖哈梅内伊以及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这才是伊朗真正的实权派。
叙,伊之余,更不值一论。
国家不应是某一党团的禁脔。否则,如是要换一党派执政,岂非先要修宪,但不执政又如何修宪? 同样,居于伊朗宪法之上的还有精神领袖及革命卫队。因此,这类宪法只是夺才宣言,这类国家仍属夺才。与民主无关。
论政还须透其面究其实。浮光掠影,信口开河,纵使下笔千言,不过也就是南郭——滥竽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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