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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朱军性骚扰案结局(文:阅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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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性骚扰案结局(文:阅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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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22-9-3 07: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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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这个有点感慨,转发了,说的对不对别骂我。

2022年8月10日对于朱军来说是个好日子,他和弦子闹了4年年沸沸扬扬的性骚扰案终于迎来了最终判决,由于原告玹子证据不足,法院驳回了她的请求,以败诉告终。

看似输了官司的弦子,在这几年里摇身一变,成了自媒体博主,坐拥无数粉丝。

而朱军呢?明明胜诉了,却身败名裂,葬送了事业,他到底做错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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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9-3 07: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知音 于 2022-9-3 07:37 编辑

01 朱军弦子性侵事件回顾

事件的最初还要回到2018年,一篇内容为朱军在化妆间猥亵女实习生的文章在网络上爆火,一传十十传百,几乎所有的网友都对这个曾经的“央视名嘴”大失所望,网络上掀起一阵“腥风血雨”。


一些自以为代表正义的网友对朱军进行网络暴力,在他的社交平台下疯狂留言,对其人身攻击,甚至还带上家人,根本没有给他一个澄清的机会。


其实,这篇文章本身就问题多多,只不过当时并没有人深究。

第一点,弦子说的性侵事件发生在2014年,可为什么四年之后她才选择公开?时隔这么久,黄花菜都凉了。


第二点,她自称被侵害的过程持续了快一个小时的时间,还是在化妆间这种公共场所,来来回回有十余人进入,那她为什么不求救啊?


第三点,她称当时报警后,警察就将事发当天的裙子带走,结果迟迟没有归还,就认为是朱军和警方串通一气。


第四点,恶意解读董卿和朱军的牵手视频,揣测朱军是个早有“前科”的猥亵犯。


弦子和他背后的人牢牢把握住了网民跟风的心理,仅凭几个毫无根据的视频片段,就给他扣上了职场骚扰的帽子,并且丝毫没有考虑到董卿本人的感受。


其实,像这样不合逻辑的言论还有很多,她的话在网友面前煽风点火或许有效,但在警方看来,纯属无稽之谈,没有一个证据能被法院采纳。

早在2018年的一审判决中,弦子一方就败诉了,按理说这场荒唐的闹剧早该及时停止。


但她坚持“朱军不是清白的,只是缺少证据”的观点,并且身后还有一批女权主义者热烈追捧,都以“维护正义”的名义联名抗议。


于是,弦子选择了继续上诉,直到今年的8月10日,二审判决下来,结果依然并无改变。

但在这4年期间,朱军所遭受的名誉损失,又要谁来偿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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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2-9-3 07: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知音 于 2022-9-3 07:40 编辑

直到最后一刻,弦子都不承认自己败诉,依旧坚持着“我被侵害,但是没有证据”的观点,还博得一部分网友的同情。

毕竟一个名利双收的艺术家和不起眼的电台实习生比起来,人们更愿意相信弱势群体那方,正如网上流行的那句话:“没人想知道六子到底吃了几碗粉,大家只是单纯地想看六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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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2-9-3 07:3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知音 于 2022-9-3 07:44 编辑



或许,案件的真相早已不重要了,因为弦子的和她背后的人目的已经达到,从一审开始到如今的二审结束,即使结果证明朱军无罪,他也回不到从前那个工作的舞台了。

当问到朱军胜诉后最想干什么,他淡淡地说:“想回演播厅看看,四年没回去了。”


从央视离开的这几年里,朱军有得也有失,失去的是观众的好口碑和工作岗位,得到的是静下心来干自己事情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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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2-9-3 07:3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知音 于 2022-9-3 07:44 编辑

在人生低谷中找到乐趣,或许也是一种不同的生活态度。


好在朱军背后有家人和好友的信任和陪伴,同是央视主持人的春妮在第一时间发布社交动态,祝贺朱军洗清冤屈,法律还了他一个清白。


对比起春妮的贴心安慰,影后刘雅瑟的发言就让人摸不着头脑。

刘雅瑟称:“性骚扰不分男女,没有证据,永远证明不了真相。我同情每一个被性骚扰但拿不出证据的人。也鄙视每一个骚扰别人却不敢承认的人。”

这几句话意味深长,但她的意思却很明显。


我们都不是当事人,事实的真相不得而知,如今法律已经给出了最终判决,就应该选择信任,如果真的有异议,大可以拿出证据堵住所有人的嘴。


如果朱军真的是“两面派”,我们相信法律绝不会姑息,放过任何一个坏人,相反,也不能冤枉好人,让善良的人寒心。

近日,朱军在饭局上的照片曝光,图片中的他脸色憔悴,两鬓头发已经花白,眼神看起来十分落寞。


从结果来看,朱军看似胜了,实则,他输得一败涂地,而败诉方弦子,名利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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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2-9-3 07:4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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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2-9-3 08:25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事情吧,一方面是当事人本人的事情。这种事情发生在谁身上都是折磨熬煎。

同时也有意义普遍的意义,对每个人而言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醒,即:作人,作事,作文,都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响响亮亮。

打个比方,看一幅画,看一幅字,最要紧之处就是看看 在笔画与笔画之间的过渡环节交代得清楚不清楚,在不同景物的相邻地带是不是响亮。一眼就能看出来字画的水准。作人也是这样,不能留出暧昧不清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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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2-9-3 08:30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2-9-3 07:46
元芳,你怎么看?

真相只有一个,惟当事人自知。无论骚扰与否,朱军都是不值。起由此可见,一个名人在保护隐私,维护个人声誉,以及防患于未然方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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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2-9-3 08:33 |只看该作者




但是呢,还有另外一种审美:作画写字作文偏偏以朦胧为美,以裹缠不清为能。作人呢,则以糊涂为胸襟,以暧昧为情怀。于是生出很多事来。接着呢,他们又以多事为出名,以出名为荣誉。。。。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有人以清气为原则,有人趁浑水摸鱼。这两种情况并存。


论坛上也是这样。喜欢浑水摸鱼的好像更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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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2-9-3 09: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前几年反腐刚开始的时候,当干部的同学不敢出来聚会,我们说你也不贪干嘛害怕,他说现在是不管真相如何,只要有人举报就先停职接受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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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2-9-3 09:1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徐公孰 发表于 2022-9-3 08:33
但是呢,还有另外一种审美:作画写字作文偏偏以朦胧为美,以裹缠不清为能。作人呢,则以糊涂为胸襟 ...

论坛上比现实更容易界定,喜欢浑水摸鱼的基本是人人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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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2-9-3 10:1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为啥没人高李泳呢,央视那么多男人,罗京咋没人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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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2-9-3 10: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名为公器无多取,朱军收获了过多的虚荣,这是一次归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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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2-9-3 10: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没有原因 于 2022-9-3 10:30 编辑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央视主持收获了太多的名,这些来自观众的眼球债,他们都会用不同的方式归还,像朱军性骚扰,毕福剑酒桌怪言,撒贝宁取了个外国老婆,李咏英年早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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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2-9-3 10: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为什么反对大家在论坛博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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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2-9-3 10:4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刚经的要义是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住相也主要指的是住此四相。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简单点说就是不要博人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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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2-9-3 12:42 |只看该作者
好问题。证据不足难道不能算诬告?好几年的官司成本耍着玩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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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2-9-3 13:33 |只看该作者
没有证据,只是法律上不能认定事实成立,但并不意味着客观事实没有发生。

          按说,当事女方在事发后就报警了,并将裙子交给了警方,说明当时她是认为可以在裙子上提取到证物的,但警方介入调查后,没有获取更多证据,女方在等待很久无果后才直诉,也是合乎情理和逻辑的。并不是她时隔四年才起诉,而是她在等程序走完。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然没有证据,当然也就不能追究法律责任了。

      以作风问题证人,百口莫辩,一整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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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2-9-3 14:00 |只看该作者
证据不足,只能说朱军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并不能认为他就是清白的,如果他清白,就应该彻查对方为何诬告他。无中生有的打官司,冒的风险实在太大,这根本就属于傻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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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2-9-3 14:0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王幼君 于 2022-9-4 14:48 编辑

要不说男女有别授受不亲嘛!
该近了近,该远了远
注意距离
注意分寸
拿捏得准
否则百口难辩,整死你玩死你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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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见人
21
不敢见人发表于 2022-9-3 14:03
女权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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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2-9-3 14:07 |只看该作者
天干物燥 发表于 2022-9-3 14:00
证据不足,只能说朱军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并不能认为他就是清白的,如果他清白,就应该彻查对方为何诬告他。 ...

你送货上门,以及回复大腿根部是否有痣,更是傻冒行为吧?

为了一个道歉,主动把家人全搭进去了, 你真聪明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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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2-9-3 14:08 |只看该作者
宣扬来天津打我,我告诉你地址,你又不敢来,怂货加傻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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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2-9-4 14:41 |只看该作者
闹热 发表于 2022-9-3 12:42
好问题。证据不足难道不能算诬告?好几年的官司成本耍着玩呐?



精神成本损失太高了,没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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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2-9-4 14:42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2-9-3 13:33
没有证据,只是法律上不能认定事实成立,但并不意味着客观事实没有发生。

          按说,当 ...


按说,当事女方在事发后就报警了,并将裙子交给了警方,说明当时她是认为可以在裙子上提取到证物的。
----------
裙子上只有女方自己的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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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2-9-4 14:43 |只看该作者
净化心灵 发表于 2022-9-3 14:07
你送货上门,以及回复大腿根部是否有痣,更是傻冒行为吧?

为了一个道歉,主动把家人全搭进去了, 你 ...



希望你不要发展成祥林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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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2-9-4 14:43 |只看该作者
王幼君 发表于 2022-9-3 14:02
要不说男女有别授受不亲嘛!
盖近了近,该远了远
注意距离



近则不逊远则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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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2-9-4 16:03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2-9-4 14:42
按说,当事女方在事发后就报警了,并将裙子交给了警方,说明当时她是认为可以在裙子上提取到证物的。
...

如果不是警察要求,而是她主动把它当证据提交,说明了当时她认为上面会有朱的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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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2-9-4 16:04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2-9-4 14:43
希望你不要发展成祥林嫂……

他追着我泼脏水好久,他掉进自己挖的坑,我逮着了,还不好好修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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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2-9-4 16:05 |只看该作者
我只是刺激他而已,什么时间疯掉,什么时候拉到,或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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