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杂有一群不曾开化过的直立行走动物,爱好逼逼社会热点,但凡有被吵热了的社会现象,就凑过身去拿个大喇叭发表自己的观点,且不论自己观点和眼见的事实是否为真,就一通卓尔不群的言论先振聋发聩了再说。说得难听一点这种行为叫哗众取众,说得有礼貌一点叫有表达欲,美其名曰这表达欲为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是不是个***利就很值得推敲,权利和义务是社会环境下自然人的两面。权利的本质是保护,因为会侵犯别人的权利所以不被允许———以己推人———你的权利也同样是你不能对别人做的事情。义务的本质是必须做的事情,因为保障了别人的权利。所以自然人作为个体的权利和义务必须相对放在社会群体当中去实践,你的言论自由度是否会侵害他人的权利为标准来量裁。会侵犯别人的权利,你的言论就不该自由,说之前尾巴先夹起来堵住自己的括约肌别喷粪。不侵犯他***利的前提下,你的言论才可能自由。
基于此,柳二同志只要看到男的打女的,就奔走相告呼吁发扬女权,要闹女权革命。看见某地发了大水,就想当然地认为是治理不好,要效仿米国直接不治理,呼吁人民群众自觉搬离洪灾区,把头埋进沙子里,洪水来了只要淹不到人,那就永远杜绝了洪灾。
头脑如此简单,大脑发育不完全,小脑完全不发育,看问题仅凭直觉判断。诸位,要说柳二被阿牧欺负了十几年那就根本不是事实。充其量,不过是阿牧一直以来在逗一只未曾进化的猴儿而已。
男的打女的,不过是两个高级灵长类动物发生了肢体冲突。如何定性?必须要经过当事人各自陈述,且有外部事物加以作证的陈述才能定性为事实,了解具体起因经过才好对男的打女的作出基本的判断。倘若恰好男的是便衣抓捕人贩子,柳二又该如何应对呢?
举一反三,这是对待社会现象不盲目跟风的基本态度。有这个态度才能称其为有个独立思考的自我存在,倘若人云亦云,男的打女的就是不对,立马拿出喇叭来逼逼,妖言惑众鼓吹舆论,把这男的不管三七二十一裤子扒了绑上耻辱架再说。
这号的柳二看起来是个好柳二,但是总感觉毛没长齐,没念过书没有经过老师和家长的认知教育,认知不够还误以为自己无比正确和正义,实际上挺可怜的。
现在是网络时代,个体言论无限扩大,倘若广泛传播,造成不良的误导和影响,因为智力低下进了局子,还要阿牧叔签字取人就很麻烦了。
因为自以为是的言论自由构成诽谤,造谣传谣,严重侵害了他***利,找阿牧证明你是猴儿估计也无济于事,除非诊断出精神病,不然谁也保不了你。
那么,既要鼓吹言论自由,又能践行言论自由,首先就得修自己的认知和妙观察智。确保自己的言论是确凿的正确的不伤害他***利的。若不能确保,还请柳二们把自己的臭嘴闭上,真正做到言论自由,少瞎比比,你不发言,地球就不转了?
依我看,柳老二这辈子就算了,长得像个人样却跟猴儿一样的智商,只好多念念阿弥陀佛,般若波罗蜜多,进轮回的时候阿赖耶识有机会能饱满一些。
除此,看不到别的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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