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这本书在手,头有些痛。陌生的地名和人名,对充满野性的风土人情以及琐碎繁杂的过程细腻描述,像一道屏障横在眼前。咬牙克服住急躁情绪,晚上睡觉前坚持读一会儿,后逐渐习惯并顺利进入。
一
1839年,本书作者约翰·斯蒂芬斯被美国总统任命为驻中美洲特别大使,开始了在中美洲神秘丛林中的死亡跋涉,一次苦难的修行。当一个人进入陌生的充满野性的地方,前面有暴雨、火山、饥饿、劳累、战争、抢劫、毒虫等威胁生命时,是继续前进,还是后退,相对于绝大多数人,不难选择。
在我看来,斯蒂芬斯应该是个精力充沛、好奇心极强并且有钱的主。在外来者眼中,美丽如天堂胜地的风景,对司空见惯的当地人来,可能还不如一群争夺食物的蚂蚁更具吸引力。“此时我对向导的乡土知识已经心怀不满,很快又发现他们不愿意或是不能吃苦耐劳。”对所到之处的向导,很少有令他满意的,这一点,我感觉应该是各自关注点不同而造成的。高耸的、充满野性的火山、原始的茂密的热带丛林、宁静的优美如画的湖泊,对于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纯粹自然的风景,他极力控制住用文字描绘风景的冲动,实事上,贯穿始终,他确实做到了几乎不着墨色。
在自己的著作里,对于遇到的人和事,他毫不隐晦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哪怕暴露自己的胆怯、自私、以小人之心度印第安奴仆和贪占小便宜的另一面。正因为忠实于自己的内心,他的游记才显得可爱、富有生命力和感染力。当读完全书,对他“我生性就不喜欢无功而返”的豪言有了清晰感受,他也为自己赢得应有的尊重。斯蒂芬斯有经济头脑,他喜欢这片被上天厚爱一筹但也命运多舛的土地,非常遗憾当地人辜负了上天的眷顾。他敏锐地判断到,要是放在自己的国家,火山可是一笔财富。
二
他是个诚实的人,没有刻意拔高自己的道德、品格,将自己标榜为圣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只是一个普通的、有着偏好的带政治倾向的中立者,对于他所看到到贫穷和苦难,也表达出自己的悲悯。贯穿人类社会,只要存在政治,就有卑鄙和阴谋,杀戮和流血。中美洲几乎刚一独立,中央派和联邦派就开始了党派路线的拉锯战。除了那些身居高位、暗藏个人目的的政客、投机分子外,绝大多数普通人对那些已经超出人类信念的恐怖景象,恐惧又痛恨。他毫不留情地讽刺到,除了市民的鲜血、孤儿寡母的眼泪和咒骂,胜利者还收获了面对一个荒凉国家和一个毁废首都的强烈快感。
在危地马拉,他倾向于联邦派莫拉桑将军,虽然后者战败被流放,但在字里行间,都是溢美之辞。而对中央派军队首领印第安人卡雷拉,他怀着恐惧、甚至有意丑化的心态。当卡雷拉热情地亲笔给他签署护照时,他嘲弄卡雷拉签字用的时间比砍掉一颗人头还要长,而且似乎签字更让其感到骄傲。但正是这个所谓独裁者,在后面的旅行中,被斯蒂芬斯利用,得到各地政府官员的全力帮助。
三
印第安人或者说玛雅文明的神秘,在于他们封闭的文化现象和突然消失的种族。“再往上爬,我们又遇到了几个只会说本部落语言的印第安人。”即使同一个民族,只因分属于不同部落,便无法相互沟通交流。印第安人崇尚野蛮的活人祭,喜欢将俘虏或奴隶献祭给所谓的神。很多人因此丧生,更多的冲突或战争因此陋习爆发。
自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后,白种人随后侵入,印第安人被强迫改信白人的宗教,他们的文化当作异端邪说被毁灭,城池被焚毁。印第安人不但失去家园,还沦为奴隶,任由白人宰割。3个世纪以来,印第安人一直默默地服从白人的统治,但卡雷拉的发迹让他们开始觉醒并想起了自己的祖先,这引起白人的恐慌。
所到之处,印第安人非常穷,在斯蒂芬斯眼里,造成贫穷的原因是印第安人懒惰、自闭,不愿意学习、接受新事物。贫穷不但让人丧失尊严,同时伴随的还有对生命和健康的漠视,应该说是无奈。当看到一位母亲身边的孩子,这孩子的脸上、胳膊上、身上都化了脓。他感慨,这真是一副穷困腌臜的画面!如此触目惊心的现象,在我小时的记忆里也曾经发生过,所以并非有多么遥远。
如果我们能摒弃偏见,以平等的目光去看待人和事,哪怕是自己不喜欢的甚至讨厌的,至少能得出相对客观的结论。但做到这点,对于神父来说都很难,更别说其他普通的人了。索雷拉的神父说,圣佩德罗村的印第安人‘非常坏’。斯蒂芬斯雇佣的向导回去后还得被锁进监狱。为了避免在此停留,他竭力撺掇向导继续跟着走。可是那人却把背的东西丢在十字架跟前,赶紧往回跑。因跑得太匆忙了,把自己褴褛的破衣服都落在了身后。面对这样的情况,相信斯蒂斯本人也会对神父的话产生一丝怀疑。
斯蒂芬斯的朋友唐·西蒙是个庄园主,也是个热心肠。当然是为了给自己的庄园增加劳力,喜欢帮助到年龄的印第安人找媳妇。在斯蒂芬斯眼里,印第安人鼠目寸光、不知节俭,有点钱就去喝酒,从来不知存钱、储存粮食,积累财富,所以很多印第安人太穷,娶不起媳妇。庄主说:“一场婚礼收费13先令。他不敢把钱给他们叫他们自己去,因为担心他们会把钱花在别处而没去结婚。”
四
在自然界面前,人类渺小如蝼蚁。
自然界能创造出远超人类想象的奇特景观,我们不得不佩服它的鬼斧神工和奇思妙想。“池里的水是械棕黑色的,能沸起三四英尺高的大水花,荷马要是见了这个湖,可能会将它作为冥河的源头。”看到这样的描述,只要还有好奇心,没有哪个人会无动于衷的。斯蒂芬斯应该是具有诗人的浪漫情怀的,他说在这个国家旅行,每走一步都会遇上一样野性而新奇的东西,触动想象力。但他的主要目的是考察遗址,发掘遗失的文明,所以很自律地克服了浪漫主义。
斯蒂芬斯多次感慨,无论多么强大的帝国,都难逃消亡的命运。而他们引为自豪的繁华都市、宏伟建筑,也会被岁月埋葬,甚至无人记起。韦韦特南戈的遗址,以雄伟的马德雷山为屏障,“它也有一道山谷环绕,而且建筑遗址的普遍特征也和基切的一样。然而毁坏之手对它下手更重。整座古城就是一个荒草萋萋、乱七八糟的大瓦砾堆。最主要的遗存是两座金字塔式建筑。”斯蒂芬斯所考察过的遗址,很多被热带雨林遮蔽、摧毁,苔藓能将石碑石像包裹起来,树丛能推倒石墙和宫殿,被洪水带来的泥石能将整个遗址掩埋。而有权势的人为了传说中的宝藏,可以命人毁坏像花园漂亮的王宫遗址。
五
热爱文艺的人,喜欢把诗和远方挂在嘴边。其实,远方未必是你想象的样子,那儿有你想象不到的痛苦和危险。很多人初看到斯蒂芬斯露天宿营,盯着天上的星星看了片刻,然后就睡着了。估计也会蠢蠢欲动。但是,夜里风转了向前,差点被刮走。此刻,谁还敢去尝试?
当一些人坐在舒适的房间内闭门造车,臆想痛苦和忧伤时,根本无法理解真正的苦难。当人处于绝望状态时,生命或许会像火山喷发那样,爆发出强大的力量。面对强大的自然,我们人类需要勇气和意志,更需要智慧和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能力。进入茂密的原始丛林,路旁林木的树枝被风雨折断,沾满雨水,垂得很低,经常挡住路。很快帽子和外套都湿透了。这样的折磨,能吓退多少人?
出来混江湖,自然得放弃舒适和安逸,尤其是美食、体面舒适的衣服。“通常我们的晚饭是煎鸡蛋、青豆、玉米饼和可可。这些食物哪一样都不好消化。”就这样的食物,也不是能经常得到满足,在墨西哥伯伦克,斯蒂芬斯差点连发霉的玉米都买不到,经过再三和吝啬的镇长谈判,才高价买了些牲口都不愿吃的玉米。
在墨西哥伯伦克考察遗迹期间,是斯蒂芬斯着墨最多叙述最详细可以说是最艰苦、最危险的日子。热带雨林变幻无常,正吃饭时,突然刮起的大风把桌面上的东西席卷一空。还没来得及跑,就已经被大雨浇得浑身湿透了,让人防不胜防。每个人迅速抢下自己的盘子,想方设法吃完了那一餐。最痛苦的,莫过于夜晚蚊子的叮咬和嗡嗡声,到了半夜,作者不堪其扰,拿着垫子逃离了那些让人无法安寝的坏东西到走廊,蝙蝠在走廊里嗖嗖地飞来飞去,又吵又闹又阴森。但这些丑陋的生物赶走了蚊子。潮乎乎的走廊里凉爽宜人,带着些对蛇蝎蜥蜴等爬虫(它们就住在建筑废墟里)的恐惧睡着了。
一直留在遗址上负责画图的卡瑟伍德苍白憔悴,脚被蜱虫咬得一瘸一拐,脸肿着,左胳膊因为风湿病,像瘫了一样挂着。等到考察完遗址回到镇上,卡瑟伍德先生已经被持续的艰苦劳动彻底累跨,只能卧床服药。这样的惨象,有几个人能挺过来?我认为,非成大事者不能。
六
付出总会有回报,尤其像约翰·斯蒂芬斯常在生死边缘徘徊的探险活动,受到世人尊重。
但斯蒂芬斯自我感觉白种人高人一等,认为殖民者用武力强迫印第安人改变信仰是正义的救赎行为,对于那些不信基督都的异教徒,既有好奇也有不甘心的想法,应给予批判。
在华卡查霍村,他看到印第安男人不戴帽子,黑发垂肩,老头儿和发人面容野性而严厉,一双黑色的眼睛滴溜溜地转,感觉遇到了异教徒,有些紧张。印第安人被基督教及其神父控制并洗脑,为了宗教活动,可以放下任何其他事情。在斯蒂芬斯眼里,反而成为愚昧无知、不求变革、不上进的族群。
斯蒂芬斯认为,或许这些灾难已经将遗址上那些能证明其建造年代就是现代线索大部分毁掉了。然后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所崇尚的精神是摒除幻想,追求真相。所以,在考察完遗址后,他并没有虚张声势地妄下结论,而是就发现的文物和宫殿、古城建筑、图腾以及久象形文字等线索提出适当的质疑,让读者自己判断,这点值得后人学习。
在猜测玛雅文明的发源地时,他也提到了中国。他认为中国人是一个拒绝改变的民族。虽然如此,他自信地预测,中国对世界敞开大门的日子可能很快就要到来。
征服者的荣光只属于他那个时代,后代可能会遭受他施予别人的羞辱。斯蒂芬斯认为,有一项无情的政策自远古时代以来,一直被施加于那些被征服的国家。那就是,一切能够让这一国家的人民想起祖先和已经丧失独立地位的东西,都要被毁灭或是丑化。这点,相信大多数略知历史的人都有感受。
2018-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