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贫僧不是和尚 于 2022-9-8 00:18 编辑
好吧,讲个几真实的案例,你当我吹牛好了。
曾经介入过三起案件
第一起,2006年,一位老奶奶未婚的
她和她的父母,都是抗联的人,父母不同时间战死,抗战胜利后被定胜为土匪,梁老奶奶不干,一直打官司,一打就是六十一年。
最终,一百多位律师和法律界人士介入,去翻国家档案,包括当时的绝密文件,最终铁证如山,最高人民法院破天荒当场判梁老奶奶胜诉。
(最后,老奶奶这个感人的故事拍成了电视剧,十三省)
第二,零九年的东莞拐卖儿童案。
不止是主犯重犯,其他团伙核心犯罪人员,拐卖儿童数量已经严重超出三人,足可以判以死刑。
结果,连三大刑都判不到,上书仁大和最高法院,没有回复。
第三起,云南某县办公室主任,强奸五岁幼女。
只判了五年有期徒刑,这是严重挑战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第二款和第三款
加上他是国家工职人员,足可以判处三大刑。
判处五年的期徒刑非常之荒谬
说犯罪嫌疑人对受害者家属作出了经济赔偿
唉,附带民事诉讼,他这些钱都一定要赔
这不是扯淡吗
同样上书最高法院和仁大
石沉大海
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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