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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有壶家园 狐狸窝 老兵油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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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油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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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1 14: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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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笔从戎


腊月初八,月,上弦。宜动土、搬家,忌嫁娶、看片儿。

清冷的月光下,落花县的大街上空无一人,连牛二面庄都已经打烊,我是最后一个客人。冷风吹在身上,我不禁打了个寒战,仿佛想起刚才那一顿吃掉了什么。牛肉的分量明显不足,香菜倒是不少,厚厚的一大撮儿,像是给那白嫩的面上,扣了一顶绿帽子。我吃得很慢,因为,这是我在这里吃的最后一碗面了。没有人知道,明天,落花名人堂里会有一个人不辞而别,更没人想得到,我,会去参军。不知道也好,失踪,也是传奇人物不错的归宿。

在落花县,我是个名人。如果人的学问以上学时间来衡量,那么我绝对算是文坛巨擘。光县上那间"三味书屋"我就读了10年,从六岁时背"云对雪,雨对风,晚照对晴空",到九岁时念"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我也曾下过苦工夫,并且一度能够深刻把握到圣贤隐藏于经典中的那一丝韵味儿。至今,我的启蒙老师,黄老夫子,每次提到我的时候,都还是很惋惜地说:“可惜了一副好嗓子。”可随着我开始懂事,书就再也读不进去了。我生来不是圣贤,子曰诗云那一套我压根儿不信,我固执地认为——活在别人给我定义的世界里,特傻。

从那以后,我开始按自己的想法来改造这个世界,当然,陪比我小好几岁的小孩子一起撒尿和泥堆砌城堡,这只是表现之一。除了改造世界之外,我更关注的,是对周围人们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比如,我开始收学弟们的保护费,并且让学妹给我捶腿——这一度是黄老夫子才有的待遇。山中无甲子,这一收就到了十六岁。一批又一批孩子从我这儿明白了人生险恶,而避免了被什么"人之初"糊弄,这有利于他们将来的成长。就连黄老夫子都承认:“混官场,不只是读圣贤书。”就凭这,如果有一天我叶落归根,家乡人也该给我立块碑,功过嘛,就三七开好了。

七年了,腻了,再说十六岁的我再去收几岁娃娃的保护费,也确实没意思。看着他们吓得满脸眼泪鼻涕那怂样儿,我也想哭,怎么就没有个聪明的孩子,从中领悟人生的大道理呢?不过,没意思,绝对不是我参军的原因。人们参军的原因五花八门,想杀人的,想混饭的,效忠君王的,保家卫国的,想杀出个未来的,想了此残生的,当然还有为了什么大义的(注:大义不是什么好东西,凡是可以用来灭亲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那么,我呢?我不是凡人,自然不会这么土,说到这个,我得提一下阿瑚。

阿瑚是我女朋友,落花县的头号美女,当然,别人还没发现,我自然也不会傻到去告诉他们。她是个很矜持的女孩子,明明喜欢我,可每次我向她读白居易和李白的诗她都装傻,从我九岁时就这样。不过,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今上午我又爬她家墙头的时候,她终于指给我一条明路:"你就不能男人一点儿?哪怕你能踹门进来呢?或者,你拿把刀杀进来。"——原来如此,你早说不就成了吗?不能不说,有些女人的口味儿,很重。

"宁为百夫长,不作一书生",不想当兵的男人不是好男人。军队是不讲理的地方,你所要做的就是服从和效忠以及玩命。可书生呢?岂非同样受着各种的束缚?与其被看不见的绳索给压抑,或许,我更喜欢服从那看得见的军规和纪律,我一直是个粗人,只是,阿瑚不知道而已。我想为她做一件事儿,让她明白,我是个纯爷们儿。有些事儿,趁着还爱,就去做了吧。因为,爱情,是那么短暂。

“姓名?”
“曹包,字雪芹,号孟德,法号悟空。”
“怎么只穿内裤?”
“衣服昨个当酒喝了,再说你们这儿不是发新的吗?”
“年龄?”
“十六,属鸡。”
“学历?”
“私塾十段。”
“政治面貌?”
“官二代,我爷爷是亭长。”
“家庭成员?”
“有个老婆,等我回来就过门。”


很快我就领到一身黑军装,一杆红缨枪,穿上我当时就帅呆了。唯一的遗憾是,军装上并没有书上说的什么青铜护心镜,只有一个白色的圆圈,里面是一个黑色的"勇"字。设计军装的哥们真狠,简直是个天才,他这是生怕敌人瞄不准啊。然后,伍长预支给我们一个月的军饷,军饷是什么?嘿,不就是保护费吗?军队,让我有了家的感觉。

(二)新陈代谢
  “雄赳赳,气昂昂,扛起红缨枪。保边疆,卫祖国,不提花姑娘。咱们忠武军,齐心团结紧,敞开肚皮吃军粮。”好笑吗?你一定是新兵,老兵从来不会笑这首歌,比如我。变味儿且跑调的歌声,一如我们的憋屈而又豪迈的人生。新任军法官对于擅改歌词一事,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他的前任,两只眼睛倒是都睁着,到死都睁着。当然,死不瞑目这事儿在这里吓唬不了谁,尤其是老兵。从新兵到老兵,一般要三五年的时间,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戏,这事儿并不是说见过几次血,跟着砍下几个人头就能速成的。天赋异禀如我,却只用了两年,就从给别人磨刀混到有人给洗衣服,刷新了忠武军史记录。

  
  加入忠武军,经过半年整训,又剿了几股山匪,我就大致掌握了混在帝国军队的基本要领。首先,我不想当官,更不想当骑兵.。“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哪种人死得最快是不言而喻的,底层军官和骑马的。什么?你说当了将军就可以躲在后面,一般都死得晚?嘿,你真天真到认为只要努力就可以做将军?我可以很坦白地告诉你,努力的结果很可能是无头见家乡父老。大名鼎鼎的王麻子,曾经在一次战斗中砍下了七颗敌军的脑袋,那时候他是第七小队队正,按军功是可以升校尉了。你猜他最后怎么了?从那以后,再没人一战砍下过七颗脑袋。

  
  其次,我的心太软,不愿意杀人。如果说好几仗冲锋陷阵下来,我一个人都没杀,你一定不信,那么我老实说好了,杀过几个死人,也杀过几个将要死的人。凭着收了七年保护费的身手和经验,我深谙如何去保全自己和最大限度的削弱敌人的战斗力,但我不擅长杀人。过去我的对手都是孩子,而且是乡亲,怎么能为了几个小钱下毒手呢?而手下留情的习惯一旦养成,是很难改变的。好在,凭着俺不错的身手,兄弟们也不介意分给俺个把人头。至于,那些被俺重伤了的敌人,是被谁砍下的脑袋,这个,俺从不在意。更不在意的是,这跟俺直接杀了他们,又多大区别。

  
   “你不杀他,他就杀你”——这话一定是没当过兵的人说的,或者是新兵,他们总是迷信教官说的这一套。老兵如我当然明白,无论敌我,首先想杀的都是想杀自己的人。只要你巧妙的表示你的善意,敌人一般不会太为难你,当然,遇到新兵和想升官的例外——事实上,这两类也正是阵亡率最高的。新兵你不用怕他,至于后者,这种惹人讨厌的家伙不多,而且一定有很多人帮你搞定他,杀人者人恒杀之。经常面对死亡的人,自然有心照不宣的默契。有那么多新兵脑袋可砍,何苦挑个难杀的下手?多数战争,都不会打到某方全军覆没的,如果哪一方阵亡个五六成,通常就会溃败而逃。你要做的活下来,胜了,就跟着追击,败了,只要别在阵亡名单里,跟着大部队跑就是了。你又不是狗屁队长,跑回去被行军法也轮不到你。

  
  最后,死人是一定要杀的,人头是证明你勇敢和用来领赏的工具。死者已矣,命之不存,头将焉附?因此,你大可以不必客气,更不必愧疚,一刀割下去,如果刀刃蹦了就更妙了。但记住别割太多,更不要割还活着兄弟的战果,一怕引起他们的不满,这是很恐怖的,战场上死在谁手上都有可能。二嘛,怕上司提拔你当伍长、队正之类的小官,阵亡率最高的一级。差不多就得了,你裤腰上挂上四五个脑袋,这种暴发户的形象,是最招对面恨的。万一敌军那里有啥过命的兄弟,跑来报仇,你转身跑都不利索。再说了,通常对战的也就是那几只队伍,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都是出来混,没必要得罪人。

        试想一下,两军对垒,千军万马绞杀在一起。茫茫人群中,你的劣质长矛跟对方的残破大刀磕到一起,抬头一看:“吆喝,又是你?”然后双方点头一笑,各自偏转刀兵,另寻目标而去。这是怎样一种浪漫?仗打多了,有时候一场两个时辰的厮杀里,能碰上五六个熟人,彼此眼神里,都是“你丫还没死啊”之类暖暖的安慰。

  
  经验太多了,可我很忙,只好随便告诉大家几点常识。别怪我不提具体细节和操作方式,如果泄露天机,会引起公愤,老兵不为。我决定保密,直到我退休的那一天。请大家保佑我吧,如果我病死沙场,战死是不可能的,你们将永远无法知道战场原来可以如此精彩。

(三)岁在甲申

  昨天在流沙河里洗澡的时候,我仔细地来了一次阅兵,很遗憾,没发现花木兰。故事永远是故事,尤其是特浪漫的,大多是扯淡。“小姑居处本无郎”,当然,“小姑”更不可能跑到郎群里来,有胸无脑的时代现在还没到。再说了,几个长得稍微细嫩点儿的新兵,那脸蛋儿和屁股蛋儿都被摸出老茧来了。就算花木兰真得混进来了,要么是已被早早发现,被某小队就地正法后移交将军大帐;要么就是长得实在太丑,且又脏又臭,才得以潜伏下来。这是个饥渴的地方,谁也不知道是否有明天,所以,我们尤其看重今天晚上。花木兰,你从军了吗?

  开饭了,石壕村里那位奶奶的手艺相当不错,我喜欢她做的豆腐脑,麻辣鲜香,有家的味道。为了几万保家卫国的将士而牺牲一下那未必夕阳红的依偎,应该是值得的、合法的、合理的,虽然未必合情,但,这世上的无奈很多,不是吗?只是,尽管如此吧,每次看到她在那儿偷偷的哭,我都觉得很内疚,虽然抓人那天晚上我没去,而是躲起来看《杜工部集》。据说,她家老头一听到风声就跳墙跑了,身手那叫一个利索,有这身手,却逃避参军的义务,真不是个东西,更何况,还是扔下老婆。我的同情是如此明显,以至于东风不得不警告我:“人不该为自己无能为力的事情伤心,和自己过不去是最大的残忍。”
  
        东风是我唯一的朋友,一个屡立战功而终于未能升迁的老兵。他有时很骄傲,因为连杜牧都记载过他的丰功伟绩“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不过,我还是认为他最值得骄傲的是血统,他姓胡。执着是我最欣赏的品质之一,而只胡东风的人当然让我欣赏。只是,除了血统问题,东风话并不多,每次聊到他的家,都会岔开话题。每个人都有秘密,尤其是参军这事儿,就像我的阿瑚,一般人我也不告诉他。有秘密,这让我们觉得温暖,觉得有理由活下去。每每有兄弟临终的时候,倒在血泊里,无神的两眼盯着蓝天白云,口子喃喃道:“我还有一个秘密......”
  
  我习惯掌控自己的生命,每次重大的人生抉择我都一意孤行。我相信但决不顺从一切早已经是命中注定的逻辑。叛逆的人注定在抗争中自取其辱,被生命所玩弄,我委屈,但从不介意,甚至,乐此不疲。东风不同,他喜欢随遇而安,懒得对既定的事实哪怕浪费一丁点的口水。老婆是爸妈给挑的,参军是里长分配的,甚至连在战场上都是敌人来挑他,他从来不去主动选择什么——说实话,参军这事儿,我不是很信他的说法,只是,却也没有质疑的理由。总之,互相羡慕并厌恶着,我们就成了朋友,至少按我们的定义是朋友。
  
  军中禁止赌博,这很滑稽,强迫我们去赌命却不许我们赌钱,就好象强迫女人卖淫却禁止其看三级片一样。我和东风却是经常赌的,不是赌钱,是赌人头。赌对方下一仗活不下去,赌注就是对方的人头,赢的拿去,平则继续。玩命,只有在无聊的战场上才有最真实的本意,赌气,也一样。有时候我也在想,有多少人知道有我们这么一群人在这里打仗,有多少人在意我们的生死?或者,在他们眼中,几万将士的鲜血和生命,还不如远方那个小土堆儿重要。刀砍在身手的时候,是会疼的;很多死人家里面,还有等着他们回去送终的老娘;有的兄弟,到死都没碰过一个姑娘。我们的血流在土地上,而他们追求的东西,在地图上。
  
  总是绝望,在每一个露营的早上,一如冰冷的枪尖上凝结的霜,有种亘古不变的哀伤。偶尔也有希望,某个和衣而卧的午夜,仰望漫天星斗,随风舞动的红缨,就像情人的裙裾,闪烁、飘渺。绝望该是世上最温柔而完美的期待,而希望或许是这种期待唯一的动力。当脑袋搬家,心脏碎裂,鲜血流干,一切都会变得没有任何意义。不要说我们的名字了,又有多少战役,有资格被记录在史书上?读历史书的孩子们,谁知道学这些东西有什么用?或许,被遗忘也好,如果每本史书上都满是冤魂,不知要吓坏多少孩子。
  
  东风每次行军时都会唱一支曲子——“不如归去”;归去,回到哪里呢?小瑚或许正为其赶走了一个地痞而庆幸呢,这会儿不定跟哪个爷们厮混着。磕掉鞋里的泥沙,我扯开嗓子对着茫茫天地大吼一声:“岁在甲申,天下大吉。” 不知不觉间,又过了一年,感觉上,像过了好几辈子呢。

四 谢谢伍长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这诗吟着就有气势。中国人打中国人好说不好听,要想得到群众一致赞美,那还得是打老外。当初我们将军选择北上抗胡,而不是南下平乱和剿匪,说明他还是很有眼光的。老是跟那帮资深土匪眉来眼去的在沙场上交流,我也实在疲惫,想换个口味儿。再说了,我也想被人赞美,尤其是被长得不太丑的女人赞美,那的确是一种享受。打哪个老外?这不能告诉你,万一将来成了一家人呢?我到手的民族英雄不就跑了?民族英雄本就是一个动态称谓。不管怎么说,我到了大漠,这是我可以憧憬花木兰的前提,也是每个纯爷们必须的经历。只有留在满目黄沙中的的血迹和足迹,才能完美彰显纯爷们的魅力。
  
  只是,纯爷们也就意味着,女人更难找了。除非听懂骆驼的方言,否则甭指望有其它雌性动物赞美你。从石壕村来的大妈,在我们开拔时跑了,可怜她那么小的脚,不知什么时候能跑回去,唉,爱情,老少咸宜。又是春天了,当然,无论是沙漠里的骆驼刺,东风的梦话,甚至安国将军阅兵时的嗓音都很清楚的提醒着我这个事实。

“大妈是你放跑的吧?”东风幽幽地问。
“哪儿能呢?”我笑了:“她跑的时候,值班的是老黑。”
“老黑?”东风翻了个白眼:“他哪次值班不是睡过来的。”
  
  我是个爱幻想的人,喜欢预支未来的快乐以调剂现在的郁闷。如果打仗前你就享受了胜利的快乐,那么即使战死沙场也就不会觉得很亏。是很假,但假的总比没有好,假药例外。孔先生穿了一身假冒名牌长衫,那偷就不再是偷了;曹先生在书前面先声明是假语村言,那就不怕出版审查了;假的妙处一言难尽。偶尔,我们也会假打。说白了,当双方当头的都不愿意打,但又迫于国内压力不得不打的时候,通常都会假打。假打比真打热闹,死的人比双方注册的人员总数都多好几倍。然后,自然就是政客们在谈判桌上扯皮,谈妥了,也就不用打了,如果谈不妥,就接着打。
  
  今天打了一仗,半真半假。一开始是约好了假打的,结果老黑喝多了,失手砍伤了对方一傻子的胳膊,然后,就真干起来了。结果?平局,因为沙尘暴来了,大家只好收兵改日再战。当然,战报上得说是“天佑我军,发黄沙以助之”,然后是一串斩首数字。至于那莫须有的人头,自然可以推托说是给黄沙给埋了。“天若有情天亦老,人不想活了,老天又能救大家几回呢?”我啃着新任大厨武大的烧饼,没事偷着乐去了,味道同样不错。真正让我开心的却不是烧饼,我今天得到一份战利品,用很下流的手段得到的很昂贵的东西。现在,我明白大家喜欢打老外的第二个原因了,事非经过不知乐,古之人不余欺也。
  
  沙尘持续了半个月,没水洗澡,身上痒的很,都挠出血了,不知道花木兰怎么受得了。我们伍长反正是受不了了,他不停的挠,都挠烂了。晚餐前,军医赛华佗宣布了伍长牺牲的消息,他的死因让大家很尴尬,很郁闷,也很难以置信。赛先生一口咬定他是死于花柳。“天哪!我们连母骆驼都半年没见了,怎么会?污蔑,这简直是一定的!”这么喊着,我偷偷地换下了扒番兵的那条骆驼绒的内裤,丢得远远的,跟东风那条丢在一起。
  
  老外,该杀!即使只因为作风问题。谢谢伍长,您就永垂不朽吧,我和东风永远感激你,将来我写小说,一定给你来一章。东风被这件事情打击的很厉害,他反复的唱着一支曲子,词记不清了,除了这一句“当初不应该......”所有的女人都不愿意男人当兵,“悔教夫婿觅封侯”,真的,很有道理,至少在夫妻生活的健康方面是这样。我想,下次再碰上他们,是要真打了。只是,史书上会否知道,某年某月某日,拼死杀敌的士兵,他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向组织保证,今后绝对不拿番兵一针一线。立正,再次谢谢伍长。

(五)为他加油
  
  再次开战以后,番兵大败,在我们追击下一路逃窜回群山之中的老巢。他们死也不明白,我们为什么忽然那么恨他们,那么拼命。这些天,我腰带上挂满了人头,东风的人头比我还多,倒不是他比我勇敢,只是他腰比较粗而已。将军正要下令犁庭扫穴,不留余种,下雪了——“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纷纷扬扬的大雪,让杀红了眼睛的我们头脑又复清醒。浓郁的血腥味儿扑鼻而来,血水顺着裤腿儿流下,冰凉。在我的腰带上,有一张熟悉的面孔,厚厚的嘴唇,大大的眼睛。我还记得他那柄残破的大刀,应该也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吧,貌似在军队里混得也不好。我甚至依稀能够记起,当我们第一次在战场上相遇,我饶他一命时,他的惊诧和感激。再之后,就是数次交锋时的相逢一笑。现在,他的脑袋在我的裤腰带上,是我的战利品。我去怎么也记不起来,当时是怎么砍下它来的。他是否还以为这次也是假打?他躲了吗?还是说,我砍下他脑袋的时候,他正在对我笑?
     或许有一天,我的脑袋,也会成为别人的战利品吧。然后,或许有人会为我们立碑,在某个广场或者山头,我的名字,或者根本不会有名字,只是跟古往今来的亿万亡者一起,被一笔带过,作为某种纪念,或者精神的象征。在那样一个大家庭里,应该很光荣很温暖吧?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这个来,我就觉得好冷。归宿,这个词,有时候很温暖,有时候,很凄凉。天儿好冷,我穿了两件国产棉袄还冻得双脚跳,好羡慕番兵的皮衣,只是伍长走了以后,军中除了赛华佗没人敢再碰老外的东西。虽然他一再声明外套不会传染什么,但我们还是把他隔离了。“这个没骨气的家伙,真丢中国人的脸。”我们骂着,烧掉了他的皮衣,却不知道那究竟是鄙夷,还是妒忌。如果他不是唯一的军医,我想他一定已经死了,而他的名字,是否会被包含在那轻轻带过的一笔里,我也不知道。

      半个月过去,赛神医仍然健在,可我们并没打算放他出来。或许我们的确错了,但大多数人的决定是不应该错的。我们是强者,强者未必掌握真理,但幸运的是——强者掌握着真理的定义。就这么耗着,不记得耗了多久,总之,最后,赛华佗还是死了。大家长出了一口气,没有人愿意追究是谁忘了给他送饭。他死了,因为那件皮衣,一定的。我们早就说过,外国人的皮衣不能碰,伍长是怎么死的?就这能耐,也敢称神医?众说纷纭中,赛华佗被埋进了一个谁也不会记得在哪儿的坑里。下葬前的那天晚上,东风坚持拉着我去送老塞最后一程。我不太情愿,但还是被扯了去,只不过,对于东风还有这么重情义的一面还是刮目相看。说起来,赛华佗也不过是给东风包裹过一次屁股。进了赛华佗的破帐篷,东风立刻手脚敏捷地翻找起来,但却一无所获。“这帮杂碎,下手忒快了,连份止血散也没给老子留下。”东风“呸”了一口,扭头就走,只留我一个人,独立于阴风阵阵的帐篷。
  
  战事就这么拖延了下来,上头的命令一直没有来,我们就要一直在异国他乡的荒山野岭间驻守下去。将军大营里不时传出酒肉的香气,武大的烧饼嚼在嘴里就再也没有了过去的味道。东风昨晚对着将军大营拔刀十四次,当然,没有冲进去。觉自然睡不成了,琵琶,胡笳,还有刚缴获的金发碧眼美女和血红的葡萄酒,一切都让我们本已麻木的心蠢蠢欲动。其实,世上最难忍受的并不是不公平,而是由此而来的诱惑和刺激。你可以占我便宜,但请不要太直接的告诉我,让我连自欺的空间都失去。“我们这是为了什么呢?”东风苦笑着问我。“什么也不说,祖国需要我。”我努力翕动着鼻翼,品味着将军帐里传处的香味儿。
  
       将军阵亡了,他的脑袋正挂在那个小番兵的腰带上,这很滑稽,那只是一场很小的遭遇战。我无法解释当时的感觉,但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小说里,决不要占主角的便宜,否则一定不得好死,即使你是国王。想起那个体重不足百斤的小番一路如入无人之境,连破四道防线割下将军那颗肥脑袋扬长而去,我就想笑。那小家伙冲进来的时候义无反顾,嗷嗷大叫,倒是割了将军脑袋往回跑的时候,才发现已经深陷重围,吓得都尿了。他一手举着那把豁口弯刀四周比划着,流着泪,踉踉跄跄地往外窜,还不忘死死抱着那颗肥大的脑袋。我不知道,他回去后,那边的史书会怎么写。估计是多出了一个民族英雄,多了一个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故事。

“东风,你说当时大家都在干嘛呢?怎么就让那小子得手了?”
“为他加油......”

  
  为了祭奠将军,我们每人发了一坛烧刀子。那晚我们大醉了一场,上万条汉子横七竖八躺在白雪飘飞的天地间,不需要卫兵,呼噜声足以吓退群狼。离开故乡好久了,上一次醉是腊八,那时我身上只有裤衩,心里只有小瑚,现在呢?我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还坐在“三味书屋”,读着那根本不信的“人之初”。醉卧沙场,如果我不再醒来,在这个世界上,有人会为我流泪吗?别告诉我答案。

  
  有时候英雄的产生,正是因为别人不作为的纵容。我们总是羡慕英雄并畏惧恶人,甚至忘了他之所以成为英雄或恶人而凌驾在我们之上,没准正是因为我们在本可以阻止他的时候笑着袖手。但这真能怪我们吗?有时我们真的什么都想做,除了——为他加油......
(六)红护身符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将军已死了不只一位,我的归期却仍然未知。

“十年,好长啊。东风,你说能熬到吗?”我啃着烧饼望着远山问道。
“天知道,不过,祸害遗千年,像咱俩一般死不了。”东风一向对我们的品质很有信心。
“晕!大清早就死啊死的,谁问你咱俩了?我是说你老婆。”看到他脸瞬间充血的样子,我赶紧哈哈大笑着跑开  。

        新的一天开始了,花儿笑,鸟儿叫,鸡飞狗也跳。
  
  这两天伙食差得令人作呕,烧饼有股酸涩的味道,让人黯然销魂之余还倒胃口。我正想去给武大做个关于“保障有力”的演讲,却听到了一个很难过的消息。别多心,武大的老婆并没跟别人跑了,只是,另一个男人住到了武大家里罢了。“睡了武大女人也就罢了,那房子可是武大祖传的,就那地段儿,一拆迁武大啥媳妇儿都能娶着,这事儿无论怎么说都过分了。”我忿忿地对东风诉说着我对于武大的同情。很快,大家都知道了,烧饼里的怪味来自武大厨的眼泪鼻涕,尽管,这些恶心东西有个很浪漫的名字,叫作“爱情的唾余”。只是,伙食还是很快又变好了,因为武大终于还是挨了揍,理解有时并不表示不惩罚,再难受你也不能报复社会。这事儿怎么说呢,社会上有人欺负了你,哪怕很多人欺负你,这也不叫社会欺负你,而会提醒你是冤有头债有主;但如果你反过来欺负几个人,那就是报复社会。

  
  有些东西对错不重要,谁先对不起谁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些很珍贵的东西在不经意间消失了,更可怕的是我们甚至怀疑它是否真的存在过。武大的脸冷得像铁勺,那额头的沟回里有种洋葱的味道。他一度以为,凭借其高超的厨艺和兢兢业业的奉献,已经融入了这个圈子,成为光荣的忠武军中的一员,从而应该得到更多的理解和安慰。或许,是平时大家排队打菜时的笑脸,给了他太多的错觉?只是现在,现实告诉他,在别人眼里,他就是个厨子。一个烧不好饭的厨子,对大家没有任何意义——按说,这本是个很浅显的道理。武大为什么一直没想明白呢?或许,不止是武大,很多人都经常忘记这么浅显的道理,被别人夸两句,就以为自己是啥啥了。

“东风,他会在饭里下毒的,揍一个带了绿帽的男人是否太残忍?”
“我揍的是一个不好好烧饭的大厨。”东风说这话时很平静,冷得像另一把铁勺。
  
 东风的老婆不识字,因为她从来也没给东风写过信,如果不是看到那条的确不是东风自己可以绣得出来的花内裤,我一定怀疑他是否真有个老婆。我收到过很多信,虽然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会这么怀念收他们保护费的我。当然,我不喜欢读信,不习惯听他们唠叨那些家长里短,或许,我只是怕,怕听到那个几乎是必然的喜讯。“孟德,小瑚今年16了吧?”东风喜欢腆着脸问。我讨厌东风,就像他讨厌我一样。“你在家乡喝酒洞房,我在边关放哨站岗......”东风唱着小曲儿跑远了,独留我在山头惆怅。或许,她结婚那晚上,会敬远在边关的我一杯,就像皇朝一年一度的春晚上,都会向我们致以节日的问候一样?只是,我还是想跟那个男人换个岗位,我觉得,我更适合去洞房,我......
  
  
      武大也逃了,据说是回家报仇,走的时候什么也没带,除了一把铁勺。我们很怀念他的烧饼,可是我们不得不承认,他此去凶多吉少,即使只是面对他老婆,即使他手里有柄军用铁勺。我们倒不是替他担心,只是,一想到他被那女人当着奸夫的面儿打倒在地的怂样,我们就觉得很没面子。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我们又开始觉得,他也算是我们忠武军的一员。可为什么上次揍他的时候,就没想到呢?这真是个缺心眼的问题,不是一般的缺,是贺兰山缺。

“他死定了。”东风说这话时很郁闷。
我拍着他的肩膀说:“未必,别忘了他的那身衣服,和我们一样的衣服,上面不是还有一个护身符吗?”
  
      这几天我心里总是很堵,闭上眼睛就看到武大躺在家门口,铁勺跌在地上。血从那个护身符里汩汩流出,那是一个血红的勇字,在本该有护心镜的地方。那个残破的勇字,就像一只血色的眼睛,散发着幽幽的光芒,洞察着这个人间,然后,它在哭......武大很爱他老婆,据说,他参军只是想多攒点钱,给他老婆看中的那个院子,揍个首付。现在,嗯,不用那么辛苦了,如果他一开就是明白,他老婆想换的其实不是房子,那是否会活得更自在些?这个,天知道。

东风看着夜色下的远山,忽然说:“如果哪天我死了,你能不能给我弄张马皮,然后回去看看我老婆?她叫小乔。”
“你比我坏,这话好象应该我对你说。”我反手一枪刺了过去,红缨划出一道亮丽的弧线,暗含天地至理。

  
  远远一股烟尘飘起,那是来调兵的太监。我不知道皇上为什么用太监来传军令,如果我们接受了,那我们到底还是不是男人?好在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记得自己是军人。明天,我们会踏上另一个陌生的战场,杀掉一些陌生人,或者被陌生人杀掉。我们不知道自己的亲人在干什么,或许,也不想知道。新来的厨师姓周,据说是食神,可他并没有一道拿手的菜。他胸前的护身符总是脏兮兮的,显得很黑......

(七)放下屠刀

  我第一次发现自己怕死,在它真的来临的时候。我不想承认,但我的腿的确在发抖,然后是身子,或许,这只因为我的身边没有女朋友。奇怪的是,在过去那么多次冲锋陷阵的时候,我竟然都没有发现这一点。或许,只因为以前面对的死亡,跟这次不一样?或者,世上真正怕死的人并不多,多数人害怕的,不是死亡,而只是某些死亡的方式。那么,是否有些时候,你会觉得,就这么死了,其实,也不错?或者,换句话说,有些时候,你会觉得,这么活着,还真不如死了?我很想跟东风仔细聊聊这个话题,以后写回忆录的时候,没准有用。只是,却已经没有了机会。

       叛军包围了我们,让我们叩拜那个披着黄袍的人,可原来我们称呼他为大将军。我很想笑,这就像二奶拿刀逼别人称呼她为太太一样,很滑稽。刀光如雪,等待着我们的最后抉择,降,或者死。其实无所谓的,本不必如此大动干戈。让谁当皇帝这事儿,对草民而言,不是谁都有机会发表意见,之所以我们没有立刻就给出答案,只是因为,这辈子有幸碰上一次,总得显得矜持一点儿。可是,你抽出刀来算怎么回事儿呢?逼我们?你这么做怎么那么像演反派呢?好好的一次民选,就让你搞成了这样,你对得起民主不?你这样做,让我们觉得刚到手的权利被剥夺了,这很不好。因为不爽,于是,我们沉默。

       我好羡慕东风,在睡梦中就为国尽了忠;那支长箭在万千人里选择了他,一箭封喉。他就这么倒在了民主的前夜,错过了选皇上这么大的事儿,留下我一个人发抖。“东风,你说我该投降吗?还是为你报仇?”报仇?同样滑稽,那等同于自杀,我不是绝代英雄,即使在小说里。项羽自杀了,可他在死前享受了一切,还有美女陪着,死后注定会青史留名,还有才女崇拜。我呢?其实自杀不自杀不重要,对于吸引女孩子而言,重要的是你有没有那身腱子肉。有些人死了,他还活着,活着的不是他,而是他的地位和功绩,哪怕是杀人的功绩。有些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死了的不是他,是别人对他的心意。这么一想,活着也没什么不好。

  
  我看了一眼山下,那是和我长得一样的人,昨个还一起吃酒,并不是番兵。我是不会投降番兵的,即使死。虽然这没有道理,我们祖宗其实也不止一次做过老外的顺民,但我还是不能接受自己有一个和自己长得天差地远的上司。东风曾经劝过我,说这就不叫个事,我那纯属矫情,现在凡是弄不到编制又搞不好买卖的,都流行混外企了,待遇比给地主老财干长工好。再说了,相当年我们祖上,也没少给各路胡人纳过税。有时候,人想坚守点儿什么,很难。大约,从你生在这个世界上开始,就没什么干净东西了,或许,这事儿也不能全怪祖上。如果祖上不那么做,也就没有了我们。

  
  改朝换代在咱这个国家已经司空见惯,谁当皇帝对我来说并不重要,至少不比谁当小瑚的新郎重要。商是夏的叛徒,周是商的叛徒,连本朝又何尝不是前朝的叛徒?叛徒,并不丢人,真正能为前朝殉葬的能有多少?活着的都是顺民,我们都是顺民的后代,骨子里有着屈服于强权的懦夫之血。凡是不当顺民的,都已经被砍了脑袋,背叛这东西,已经刻到我们骨子里了,就像弱肉强食或者明哲保身。很多人对这说法嗤之以鼻,但是他们却又不替前朝把本朝这帮叛徒给灭了。至于原因,自然有很多,而找理由这事儿,叛徒本就擅长。历史是什么?其实就一句话:“叛徒这事儿,我干得,但你们不能干。”

  
  当然,我可以这么骗自己——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到了十年头上,我如果还不打算报仇,也还可以这么说“子子孙孙,无穷愦也。”文艺一点儿,我还可以把自己家的书房上贴上一横幅表明自己的坚贞,还有蓄起胡须,不再嫖妓以明志。可是,我只要活着,能不食“周粟”吗?我不再骗自己,我是一个叛徒,从我放下红缨枪的那一刻起,我就和历代新朝的皇帝一样,很荣幸地成了一个叛徒,这个,其实也是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叛变后的日子其实也不错,不再是艰苦的操练,而是每天进行思想教育,也就是背诵新皇讨伐前朝的“七大恨”。那文字不是很通顺,背起来很累,但核心思想其实很明白,那就是——“造反有理”。

  
  叛徒也分等级的,我远没有新皇风光,没能在百家姓里排第一,连前十都没有。这说明哪一行都不容易,竞争无处不在。那些把卖国看成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的人,一定从来就没有得到过国家的半点好处,说白了,离体制内很远。我们将军把我们给卖了,结果他还是将军,还官升一级。我就是因为没什么好出卖的,才没机会出头。当然,我有很多理由,我坚信自己投降没有错,这本无关对错,只是个人爱好。可我还是哭了,不为亵渎忠诚,只为东风。他死了,就在我身边。“东风,我知道你讨厌我,但这张马皮是干净的,它和你一样死在敌人的乱箭下。”东风一定恨死我了,他从此不再和我说话。

  
  这是一次干净利落的篡权,天下并没有大乱。脱下军装,换上长衫,没人能认得我是一个叛徒,一个懦夫。或许只是不愿意说出,因为大家都不干净。如果说借口是懦夫的麻醉剂,那混同群众就是懦夫救星,当你觉得大家和你一样恶心时,你就不会对自己特厌恶。“和自己过不去是最大的残忍”,东风说的,他是我的朋友,虽然他现在不再理我,虽然我没有冲上去为他报仇。可是他死了,我说他是,他就是。历史,终归是活下来的人书写的,至于怎么活下来的,殉情殉葬之类的职业,估计是很难。

  
  我很快忘了那些不愉快的经历,甚至有些沾沾自喜了。眼前这个安静祥和的世界,这个新国,有我的一份功劳,虽然只是放下屠刀,但当然也算拉了和平一把。如果不是我们这帮放下屠刀的叛徒,不知道有多少脑袋,正被野狗叼着炫耀。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的确有人觉得,别人的脑袋即使被野狗叼着,都比戴上叛徒的帽子更好。可是,他们又是那么珍惜自己的脑袋,决定那就是革命的火种,绝对不能灭掉。走在街上,我仰天长笑,然后落荒而逃。因为我看到了一匹马,好熟悉的马皮,那里面一定裹着东风。

  
  今年是我的本命年,屈指算来,参军也八年了,八年,我究竟做了些什么?保家卫国?我没有家,而国,我保的那个朝廷也被人给推翻了。或许就如新朝所说,被推翻的朝廷不代表国,那么,谁代表国呢?牛二的面馆?哦,现在的官方答案是“现在的朝廷”——这貌似也是前朝或者前前朝的答案。或许,我唯一可以庆幸的是,我没有杀过人。东风不会怪我没给他报仇的,他一向知道我不会杀人,在他托我给他弄一张马皮时,他是否就已经预感到这一切?像我这种人,是否本就应该长寿呢?就像我们这个历史悠久的国,甭管谁篡位当了皇上,都让大家好好爱它,它真是幸福......

八 请你喝酒

  小桥,流水,墙内的浅吟低唱,出墙的红杏,墙外卖杏花的小姑娘。一切,都跟东风描述的一样。天子变了,天下却还是原来的模样。或许,天下也一直在变,只是,在被那变化真正影响之前,大约也没人会在意,甚至懒得去想。今朝有酒,且聊明月青山;佳人在畔,谁管塞外边墙?当然,这话绝对了点儿,人跟人还真不一样。

       “国破山河在”,放羊的老杜在茅草屋里每吟到这句,就总是泪流不止,他还是忘不了先皇。在衙内密探眼线不及的旮旯里,老杜总喜欢絮叨前朝的风光,那时的天格外蓝,水格外绿,姑娘格外靓,就连馒头都比现在的要白。很多人喜欢听他说前朝那些事儿,因为他嘴里的前朝,比大家记忆里的前朝还要好。“或许,那就是这样吧”,听着听着,人们就这么想。记忆这事儿,并不比史书靠谱多少。就连那个从来没有正眼看过自己的隔壁妹子,在记忆里都被一点点拉近,今天增加一个媚眼,明天添上一个回眸,慢慢就成就了一段你侬我侬的恋情,虽然最终还是不好篡改现实,哪怕在记忆里也还是得让她嫁给邻村旺财,但那是多么值得记忆的一段甜蜜忧伤啊。

     “国破山河在”,开桃园的老徐在山头上每吟到这句,就总是欣慰不已。桃树已然合抱,枝繁叶茂,算起来,已是经历了皇帝几朝。今年的桃子摘了,明年还会长出;今年的桃叶落了,明年还会长出;今朝的皇上没了,新皇马上就长出;今朝的朝廷,嗯,它就是因为新朝廷急着长出,才没的。“世上从来不缺摘桃子的人,缺的只是桃子而已”,老徐边上桃树下倒大粪,边向自家老二讲述好不容易领悟到的人生哲理。只是,那个成天念着“采菊东篱下”,自称“五柳门下走狗”的小子,却捂着鼻子跑远了,空留老徐在满山青桃下浩叹。诺大一片家业不懂珍惜,却跟那只有门前五柳的穷措大混,哪儿会有什么前途?

“还走狗呢?这根本就是狗的不如啊,狗会这么讨厌大粪吗?!”我边喝着老徐自酿的桃汁,边附和着他对败家子的数落,然后,然后自然是被他打了出来。人啊,认清岁月轮回、世事变迁容易,毕竟那些不着调的东西并不总是关系到每个人,可真要伤到自己和家人的利益和名声了,那立刻就变得糊涂起来。可惜了老徐这么哲学的一个人,穷山僻壤的,能够造就这么一个人才可不容易。尤其是他那片桃园,如果交给我来打理,一年可不止这么一点儿收益。弄个道观,扯几个仙人故事,再弄几个“去年今日”类的桃花野史,然后让五柳那穷酸给写篇《桃花源记》,光是卖门票,那都够养很多走狗了——这都是东风的主意,可惜,他已经葬在了西风里。

一袭青衫,一匹瘦马,我漫步在东风的家乡。.那狭长的青石小巷和东风说的一样清幽,至于馄炖担儿,则远比东风吹得还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并没有遇见那让他想起来就流口水的肥硕姑娘。雨后长巷,随便散着几个闲人,东风乍起,于是满地落花随风躲藏,一派盛世景象。何必介意是谁家天下?他总不能把这美如梦幻的大千揣入自己的革囊。一壶浊酒,且歌且醉且徜徉——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像一个诗人,当然,或许王财主不这么认为。昨天晚上,他从小妾床底下掏出金子给我的时候,那眼神,真叫一个凄惶。没办法,我也不想,可小本生意就是这样,你不想偷,那就得抢;我们不比做大买卖那些,就像新皇,他干了一票,就够子孙后代吃好几辈子的了。
  
两个月了,我仍没找到嫂子。一提东风,听到的人马上就溜之大吉。他是为国死的,可注定成不了烈士,只因为保错了##,就变得如此肮脏。我们只是一群微不足道的卒子,不能也不想去干预 “逐鹿 “的游戏,玩不起。可我们不得不参与,玩弄我们的生命和鲜血本是“逐鹿“的乐趣之一,而“逐鹿”恰是枭雄和狗熊们的喜好,是文人墨客吹捧的对象,并被无数纸上谈兵的宅男所向往。死去的人,无非是一个个名字,甚至数字,或者,是用来衬托深闺里那些幽怨春梦的对象。我可以理解,但最终无法接受这样的结局,东风死了,他死的时候,我就在边上。历史可以,正义可以,国家可以,乡亲可以,可是,我,无法忘记。这个世界,怎么可以像他从未来过一样?看着他家乡的人来人往,眼泪就打湿了衣裳。
  
“温一碗酒,一碟茴香豆。”我排出四个大钱。
酒店的小伙计瞅着我的青衫,忽然笑了:“穿长衫的,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你知道吗?”
我呷了一口明显是潺了水的酒:“我只知道一种,但足够了,反正无论怎么写指的都是一种东西。 ”
小家伙很不屑地瞪着我:“你两只眼睛看到的也是一样的东西,怎么不嫌多呢?”

我差点被酒呛死,他说话和另一个人一样惹我厌恶,而又无从发火。我摸着鼻子苦笑着回答:“因为我从来不找自己的麻烦,和自己过不去是最大的残忍。”
  
小伙计眼睛一亮,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转身拿出两只酒碗,倒满。如果不是亲眼见到,我不会相信一个十来岁的孩子竟然可以有如此酒量。东风该瞑目了,那孩子姓胡,和他一样招人厌,但比他帅多了。

“跟我走吧,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就你?能照顾我什么?连茴字都认不全。算了吧,等有一天,我当了掌柜,再请你喝酒。”

这是个坚强的孩子,虽然我从不赞美坚强,或许,只因为我明白,没有人生来坚强。如果可以,我希望所有的孩子都不要变得坚强,一种迫不得已的优秀。
  
“你娘呢?”我抄着酒碗问。
“和我爹在一起。”他笑着回答,说起他爹娘时他总是笑。

我忽然觉得自己很傻,可不是吗?娘,当然和爹在一起。他应该笑的,他们全家都值得骄傲,因为每个人都在自己应该在的地方。而我呢?或许也改回我该在地方了。  
 

“草包,等你再来,我请你喝酒。”小家伙在身后的喊道,我却不敢回头。我不知道是否该留他在这里,也不知道这样算否对得起东风。我只知道,他是个真正的男人,因为,他有当掌柜的志向,更因为他懂得请别人喝酒。

九 道是无情

看月亮,还得是在三味书屋的房顶上。读书那会儿,我就常在月圆之夜爬上来,看着城里的月光,边啃着保护费买来的点心,边想爹和娘。我想让他们知道,我活得很好,我已经适应了这个世界,虽然,我并不想。只是,或许,他们再也看不到我了,就像我看不到他们一样,曾经普通的一声“再见”,却已成为最奢侈的愿望。娘走后,我把她种在家里的那株黄花,移栽到书屋,我总能在月光下找到它,就根参军前一样。不一样的是,这次我在喝酒,而不是吃点心。下酒菜是牛肉,来自牛二面庄的厨房。天上月圆,人间月半,有些事儿,就像梦一样。我回来了,落花县,熟悉的地方。

时间永是流淌,街市依旧太平。我很喜欢这句话,市井深不见底,再大的事儿扔进去,也不过是化成谈资,且仅能流行一时,就会过气。曾经人头滚滚、鲜血四溅的菜市口,如今真成了菜市场,鸡鸭鹅的叫声,取代了曾经的惨叫。不只是惨叫,绝命诗,还有其他豪言壮语、求饶悔过之类的,也统统消失在一股烂菜叶子味道里。涂着蔻丹的女子,戴着金链子的大汉,提着2斤鸭脖子,扬长而去。没有人知道,或许也懒得理会,脚下的石板里,曾经浸染过甲申某君子的血迹。而那君子,史书上都是有名号的,并且跟其他几位君子一起,分享了整整半页纸的意义,还有幸成为某年的考题。

历史对于后世的意义是什么?是史书里的一页笔记,是民众嘴里的谈资,是孩子玩游戏时的角色扮演,还是纸牌厂商开发新产品时的创意来源?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就算想成为普罗大众嘴里的谈资,也不容易。东风就不行,对他念念不忘的,或许,也就只有我了。至于这种怀念,对于逝去的他,有多大意义,实在是不好说。就如我对于小瑚的爱,于她,又有多大意义呢?或许,就如某个穷乡僻壤里没钱捐香火和门槛的老婆子,她在祈祷远方亲人平安时嘴里念叨的那一声佛,对于佛陀本身,又意味着什么?对于那些寺庙和僧人呢?有些事儿就跟信仰一样,是不该深究的。

我去了玄都观,桃花依旧,萧玄仍在讲经说法,只是渐渐斑白的双鬓,大大增加了他的信徒数量。“你再这么说个一年半载,也就能在县上买套房子,安个家了。”我感慨道。他没有说话,只是笑笑。

“老萧,你说什么是爱情?”我问
“无情莫若风吹絮,有情何如絮随风。”他答。

走亲访友中,互相开涮着,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有朋友的地方就有快乐,哪怕是拿你开涮。我的朋友都是聪明人,聪明人最大优点就是开玩笑一定找开得起的,而最开得起玩笑的当然是最幸福的。被朋友取笑决不是坏事,如果哪天,你的朋友不愿开你玩笑了,你一定有什么地方出事了,比如失恋、失业,或者是长了痔疮。如果我的缺陷也能让人快乐,那我情愿做一个小丑——说这话时我正读人之初;现在我只想说,如果我的幸福需要别人的玩笑来证明,那么别人的玩笑也是我的幸福。

我没有去找小瑚。牛二跟我说,她已经嫁为人妇。我不知道她嫁给谁了,什么时候嫁的,对我而言,只要新郎不是我,那是谁都一样。就像当初的爱恋,只要真心爱了,爱的是谁,其实并不重要。或许,也只是为了证明,还有爱的能力和勇气。“那需要个屁的勇气。”牛二对此很是不屑:“当初就该牵手,然后拥抱、接吻,然后…”或许他是对的,因为实践检验真理。

在回来前,我曾经设想过我们的结局。

风起长街,卷起落叶和她的裙裾,她轻声说:“我一直在等你。”
灯笼高悬,大院深宅里,她轻声吟唱,哄着孩子入睡,而我趴在屋檐那里默默凝望。
鸡飞蛋打,菜场里,她手持扫把大骂着睥睨,众皆躲避,然后,突然露出躲在人群里的我。

我不知道,一切会是什么样子。只是,我终于还是希望她能过得好一点。因为,能活着其实并不容易。大漠深处,月色下,我和东风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过那种恐惧。我们,终归是有放不下的东西。好吧,该结尾了,或许,可以这样:

那应该是大年初一,窗外雪花飘洒,屋内火炉正红,年轻的母亲抱着孩子坐在炕上。炕上摆着一个矮桌,桌上一盘猪头肉,一盘海蜇头拌白菜心,还有一本摊开来的《老兵油记》。背景是洁白的窗纸,上面贴着大红色的剪纸窗花,那图案,是一个“勇”字。我可以在桌前,在炕下,在火炉边,或者,轻吻着孩子。至于她,是否是小瑚,其实,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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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5-11 15:00 |只看该作者
这么长。 我都看不完,你是怎么写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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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5-11 15:00 |只看该作者
谦虚地说没读过什么书,只喜欢看网络小说。  现在我信了 --   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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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5-11 15:24 |只看该作者
江南烟雨~ 发表于 2024-5-11 15:00
这么长。 我都看不完,你是怎么写完的

写着写着就写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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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5-11 15:24 |只看该作者
江南烟雨~ 发表于 2024-5-11 15:00
谦虚地说没读过什么书,只喜欢看网络小说。  现在我信了 --   才怪。

是实话,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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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5-11 15:36 |只看该作者

这句话的欠揍指数约等于在一群胖子面前说自己随便怎么吃就是不长肉。  此处应有表情: 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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