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泰国计划颁布一项紧急法令,规定:凡是通过利用电信和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的诈骗,上述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连带责任。
综合泰国《民族报》《曼谷邮报》等媒体7日报道,泰国数字经济与社会部计划颁布一项紧急法令,以打击日益猖獗的网络诈骗。根据新颁布的法令,所有金融机构和移动通信运营商应加大力度保障用户安全,如用户在享受上述两个行业提供的服务期间遭到诈骗,相关责任方需对用户进行赔偿。
让专业部门来采取措施,防范和阻止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才是合理有效的。这些部门在提供服务获取利润的同时,有义务确保用户的安全,连客人在餐馆里滑倒都由餐馆负责,凭什么客户遭受了电信金融诈骗后,电信金融部门却不用负责呢?只有让它们承担责任,才能促使其积极设防,提供有效的安全服务。这比仅靠向用户宣传、警方打击,要有效的多!
还有食品安全、制假售假等问题也一样,不应该让消费者去承担辨识的责任,应该立法规定,让获利各方一律承担赔偿的连带责任,使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部门,都感受压力,严格检验,杜绝问题发生。
为什么如此妙招,我们的专家和立法机构就没有想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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