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行人走路应该保持保全距离你怎么看?我是这样看的,判罚相对合理,解释绝对傻缺。
情况是这样:一个大妈走路,毫无征兆转身向后走,和后面的男人撞在了一起,大妈倒地十级伤残,索赔10万,判罚赔7万。判罚解释:大妈本身有重大过错,但是后面的男人走路没有保持安全距离。
我觉得赔7万有点多,应该赔5万,责任一半一半。可是对于责任的解释,我觉得有点傻缺。实际上,这件事要想解释合理,需要以科学为依据,再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鲁莽的照搬交通法。第一点,我们用物理学计算一下:通过监控回放,应该可以算出大妈转身后的向前速度是多少,男人向前行走的速度是多少,二人撞击,大妈受力是多少。从而就可以推断出男人在大妈身后行走的距离和速度是不合理的。总之安全不安全是要考虑速度和距离两个因素,而不是照搬交通法的安全距离。否则安全距离是多少?1米,2米还是5米?你以博尔特百米9秒多的速度跑在人家后面,10米也不是安全距离。在拥挤的地方,安全距离又是多少?第二点,男人撞到大妈了,在对方倒地的瞬间,是不是该扶一下对方呢?这样是不是就能避免对方受伤呢?你撞人无意识,但还应该尽量避免后果吧?你以为在和人家玩碰碰车?
好吧,我能想到的就是这两点。第二点有点吹毛求疵,但是第一点我觉得是合理的,你跟在大妈屁股后面走那么快做什么?就算对方没有回身,而是忽然原地站住,也可能发生类似碰撞伤害,所以赔钱不冤。
至于第二点,如果不成立,那么男人行人撞人就不用负责保护。如果成立,下次撞到美女,可以大大方方保住对方,避免对方受到伤害,那是有理有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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