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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万圣节是个星期六,路上充斥着奇装异服、驱车赶赴聚会的年轻人,小朋友们也都穿上了各种妖魔鬼怪或天使的衣服,挨家挨户去敲门讨糖,乐此不疲,我个人并不喜欢这个为魔鬼预备的节日,所以也就平淡处之。话说正在家里悠哉游哉的研究厨艺,忽然接到下属一个小经理的急电,单位有事需要我紧急处理,一把抓起车钥匙忙不迭地出了门。
心里着急脚上也跟着使劲儿,恨不得一脚油门儿就到现场,刚开过消防局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反光镜里一辆白色的警车不急不徐地跟在后面,仔细看看蓝色的警灯也一闪一闪的,开车多年从没被罚的我信心十足,他没鸣笛肯定不是追我,再说大过节的,谁会跟谁过不去啊?心里想着脚底下还是不由得松了一下。
拐了两个弯儿进了学校的大门,看看警车还跟在我后面,再看看窗外好多行人都用同情的眼光看着我,心里咯噔一下,心一横,管它三七二十一,先开进停车场再说!驶进单位门前的停车场,我停在当中摇下了车窗:
“请问你是跟着我吗?”我冲着后面也停下的警车喊道,
“对。”车窗落下,一个着制服戴墨镜的褐色的小平头伸了出来。
“好吧,我先泊车可以吗?”
“没问题。”
我这个人有个特点,越经大事越镇定,不慌不忙停好车,坐在里面等他过来,同时手里准备好了驾照、汽车保险及所有的汽车手续,有印象好像当警察检查的时候要留在车里。
“怎么,有什么问题吗?”我对走到近前、全副武装的警察问道,顺手递上了我的文件。
“嗯,你在经过马里兰大街时时速41英里,那里的限速为25英里。”他低头翻看着。
“真的?”我心里一惊,我当然知道那里是25英里,没想到我竟开得那么快!
“你是经理?”他看了看我的胸牌,“怎么开这么快呀?”我简单把情况跟他解释了一下。
“你稍等一下,我这就回来。”说罢他转身上了警车,没听他的,我也打开车门跟了过去。
警官通过步话机向总部核实了我的资料,而后低头熟练的开了一张罚单,接下来还给我解释了一番,大概是你可以在某年某月某日出庭为自己辩护或者直接打罚单上的电话缴纳罚款,我连连点头,但愿赶快了结此事,临了临了,他扔下一句话:“万圣节快乐!”,哈,这回我可快乐大了去啦!
到底采取哪种方式,先生的意见是就算到了法庭也不会赦免超速的,还得交法庭费,不如直接交罚款了事,所以打电话给交通法庭,告知案件的号码,给了对方信用卡号,根据弗吉尼亚的法律,总共罚款141美元。罚款事小、教训事大,因为多年的开车经验,我就艺高人胆大,平常总喜欢开快车、跟人飙车,想想真是惭愧又后怕,这纯属是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当儿戏,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这次的教训给我敲响了警钟,现在开车都是二百分的小心,尤其是路过消防局或是后面有白车尾随的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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