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7855|回复: 2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前女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09-11-2 15: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本帖最后由 野妞 于 2009-11-2 15:59 编辑

不管你乐不乐意,是女人都戴着前女友的衔。要么,少女时的恋人因为年轻时我们不懂爱情而各分东西;要么,青年时的男友去了天涯海角寻找前世浇灌的绛姝仙草;甚至,中年时的爱人一不小心,酒醉心迷错上了谁家的双人床……即使从一而终,对于老公来说,也不过是前女友现老婆,总之,翻不出前女友的天罗地网去。既然前女友是她人要过的那座桥,必越的那道坎,就像破茧欲出的蝴蝶,破处新生的女人,那就有必要讲讲如何做好前女友及其气节还有风度,因为这事不是一个女人在单挑,而是全体女性在拼博。

已经有优雅女性身先垂范了,一句话总结,“放开你手,含泪相送。”就像送郎上战场,也许此一去就是天人永隔,永不复返,也许还能从尸山肉林中杀出一条血路,迷途知返,总之,出了那道门就已经隔着千山万水,再回首已是猴年马月。他结婚了,新娘不是你的时候,好事者总喜欢用耐人寻味的眼神电光火石般掠过你的面颊,此时此刻,也当呷一口咖啡,淡淡地说一句“希望他过得比我好。”然后借助袅袅升起的热汽,轻试下眼角,哪怕心中有万箭穿过,手里的动作也不过是把半截香烟狠狠地辗在烟灰缸里。当然,潜意识可以把这烟头理解为他的脑袋,摁在砧板上,一把菜刀狠狠向他剁去。前女友其实和过气的明星很相似,后者总有电影节请她们去当陪衬,以这些人的鸡皮鹤发来衬托现役明星的娇靥如花。做为前女友,面对落花流水春去也的现实,不得不故作洒脱地说声“希望他们越来越好”,如果别人真的借了她的吉言,过得越来越好了,那还得忍着酸挟着醋,做出一付普天同庆的大度,忍辱负重地说声“我很欣慰。”

网上有句名言“你有啥倒霉事,说出来让大家高兴下,”这句话虽然无情但却有味,我们的幸福其实就是建立在别人的不幸上,所以人们才常拿“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聊以自慰,一个“余”字,仿佛是位多金的阔佬,虽然比不上李嘉诚,可上街跺跺脚,让多少钱包和饭碗一样干净的穷汉抖三抖,噤若寒蝉,这刹那芳华,给自己凭添多少高度和自信啊。所谓“希望你过得比我好”,只不过是口头上的传说,就像金玉其外,而内心潜伏着最真实的败絮,裹挟腹中——你TM“坐车爆胎,入市暴跌,后院暴动”去吧。理想中的和平分手从来就不存在,总有人想鸳梦重温,总有人要弃旧迎新,分手就像两人拉皮筋,受伤的总是不肯放手的那一位。

只是现在有些女人分手后的绝诀,其惨烈已经远远超过了秦香莲。她们动不动以就以命相殉,不是跳楼就是吞药,仿佛“死给你看”,就会让负心汉们焦首朝朝复暮暮,煎心日日又年年一样。要说网络的力量是无穷的,于是一通人肉搜索,把那个该死的负心汉和小三全揪出来了,要么在他家门口用红漆喷上“血债血还”这四个大字,要么,搅扰得其人所到之处全是“谢绝入内”,如丧门星下凡,总之,拼死一博换来得报应到底能不能让负心汉们天良发现,这真的是个未知数。估计卿们的数学从没及格过,付出千金难买的生命的代价只为让负情人内疚一小会儿,这种用脚趾头思考都能得出“亏大了”结论的投入,怎么会一再有人去挺而走险?

我也仔细了解了下前男友们的表现,他们大多选择了珍爱自己,打击她人,保存有生力量的聪明作法,断不会傻到死给你看,而是要你难看。于是上网播艳照,传证件,公布前女友身患艾滋,接嫖客、当野鸡等等,这招往往株连九族,让前女友和她的家人们颜面扫地,无地自容。等到她们拿起法律的武器保卫自己了,也只不过让报料者象征性的发条道歉声明或赔偿几千块钱名誉损失费完事。

可以说前男友们用最少的代价赢得了最惨酷的报复,完胜。但有个叫“菜头”的知名男人在博客里称这样的前男友应该遭到“阉割”、是不折不扣的“Bitch“,好像并不以这样的胜利为荣,倒反以为耻的。

做为一名认真的女权主义者,我认为动不动就拿自己不当回事的前女友们严重挫伤了女性的自尊,直接把自己堕落到了仰人鼻息的落魄地位。这样一来,毫无疑问让前男友们踩着自己的尸体获得了巨大得荣誉和资本,他们可以一边搂着现女友缅怀前女友,一边耍酷摆态地说“别爱上哥,哥只是个神话”,欲迎还拒,倒让现女友更加的如痴如醉和如获至宝了。更为严重的是,她们的拼死一博,非但没让负心人觉得对她有有愧,而是深感庆幸和后怕,幸亏没娶她做老婆,否则……

出于自身和女性同胞的利益着想,我以为应该对前女友们进行生命教育,尊严教育及爱情教育。不能太视自己为草芥,弹指一挥间就无疾而逝了,也不能太把自己当SM中的M,好像不捆在这男人的裤腰带上就活不下去一样,所谓爱情,那就得先爱自己才有气力去生情,命都丢了,拿啥再谈情说爱,是吧?单位开追悼会的时候,连悼词都没法写,既不能说为公也不说谋私,更不能说为了负心汉,白发苍苍的爹娘来上坟的时候,也是永不释怀的幽怨,“傻孩子啊傻孩子,你咋就这么不成器啊……”

最聪明的女人,她会把一切打包,装箱,沉底,抚平一切皱褶,继续自己的生活。有一天和老公带着自己的孩子,从一侧电梯踱下去,前男友正从另一侧的电梯升上来,四目相对,只淡淡的颔首,眼光澄澈而平静。

老公问,谁呀?

答:过去的朋友。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沙发
发表于 2009-11-2 16:02 |只看该作者
有个姐姐说,野妞,不怕你野,就怕你写不出好贴子。。。。
俺米文化,拼将小命花俩小时整一篇儿,
有超过星卒斋主胜过竹林萧萧的地方,还请多多包涵。:loveliness: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09-11-2 16:20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一位前男友。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09-11-2 16:34 |只看该作者
最后一段描述的就是所谓的华丽转身吧?做到那一步那不仅仅是靠聪明,还要有风度,包容,以及略带一点点嘲讽的姿态。。。不止是嘲讽别人哦,最重要的是要懂得一点点自嘲哦。。。才足够可爱。。。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9-11-2 16:37 |只看该作者
答:过去的朋友。
---------------------------
说以前的男友也行。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9-11-2 16:52 |只看该作者
有个姐姐说,野妞,不怕你野,就怕你写不出好贴子。。。。
俺米文化,拼将小命花俩小时整一篇儿,
有超过星卒斋主胜过竹林萧萧的地方,还请多多包涵。:loveliness:
野妞 发表于 2009-11-2 16:02


超过他俩是没问题,但是吧,这帖子杂说呢,如果是初三的学生,可以给五分。。。。

给个精华以后继续努力吧,说实话,我是捏着鼻子看完地。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9-11-2 20:19 |只看该作者
晕,这个文字看上去好象马菜花写的。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9-11-2 20:27 |只看该作者
是吧是吧
俺沾沾自喜滴说,似乎写得还8错哈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9-11-2 20:34 |只看该作者
马菜花,到底是不是你写的呐?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9-11-2 21:18 |只看该作者
觉得没有跟帖好。跟帖很俏皮。

不知是不是我不够客观公正的哈。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09-11-2 21:19 |只看该作者
晕!加一句哈,是说没你自己的跟帖好。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09-11-2 21:20 |只看该作者
晕!加一句哈,是说没你自己的跟帖好。
----
这谁啊,有这么夸人的呗?
野妞,哭吧,都不是好银,咱不跟他们一般见识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09-11-2 21:22 |只看该作者
12# 马樱花

成心误会不是?

说句完整的:楼主的主贴没有楼主给别人的跟帖俏皮。

真是的!女人之间就是啰嗦。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09-11-2 21:32 |只看该作者
真是的!女人之间就是啰嗦。
-----
气得直哆嗦
春江潮水,把杨俏俏拿去阉了,杀鸡儆猴:@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09-11-2 21:39 |只看该作者
杨俏俏,你就成全这骑马的一回吧。我感谢你十八辈祖宗。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09-11-2 22:33 |只看该作者
看得出此贴是一气呵成,直白、痛快。

一句话:我是前女友,我还要做现女友!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09-11-2 23:17 |只看该作者
知音难觅,知音难觅啊
除了马花和知音,这贴子里其他的主基本可以带回号子里拘留没冤的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09-11-2 23:42 |只看该作者
前女友不总是最好的吗?不是吗?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09-11-3 11:19 |只看该作者
知音难觅,知音难觅啊
除了马花和知音,这贴子里其他的主基本可以带回号子里拘留没冤的
野妞 发表于 2009-11-2 23:17


告诉你一个秘密:读女人的文字,是我这一生的理想。;P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09-11-3 13:25 |只看该作者
得不到和已失去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09-11-3 22:22 |只看该作者
某日和孩子们说起老公的前女友,
孩子们很是失望加幻灭:爸爸和妈妈居然都不是彼此的初恋。
我告诉他们:拜托!你们的爸爸遇到我的时候已经27岁了。
27岁的男人要是没有谈过恋爱,岂不是太没有魅力了吗?
没有魅力的男人妈妈能要吗?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09-11-3 22:28 |只看该作者
27岁的男人要是没有谈过恋爱,岂不是太没有魅力了吗?
没有魅力的男人妈妈能要吗?
-----
天老师是个仙儿,火中取栗,水中炼金,抢个人尖子做男友,非她莫属。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09-11-5 18:24 |只看该作者
戴个面具写的文,忽悠我半天,我还能说个“不好”吗?看来,得把潘安送给野妞了。:lol要么,野妞,俺亲切地问一声儿?;P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09-11-6 20:58 |只看该作者
哪个说俺是马甲。。。
妄图用这种声东击西的伎俩毁俺的清誉,非礼俺的能力,知螳臂当车的下场乎?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09-11-8 22:38 |只看该作者
哪个说俺是马甲。。。
妄图用这种声东击西的伎俩毁俺的清誉,非礼俺的能力,知螳臂当车的下场乎?
野妞 发表于 2009-11-6 20:58


你是谁的马甲?:lol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09-11-8 22:43 |只看该作者
传说中是俺的马甲,还是俺的小密,倒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09-11-11 16:50 |只看该作者
前男友的女友老用前男友的Q装前男友来惹事生非
我绕晕你们:lol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09-11-11 16:52 |只看该作者
明显写得比斋主、竹林还有马樱花好,下一个诺贝尔文学奖大约就是妞你了,加油哦~~:lol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09-11-12 23:06 |只看该作者
老公问,谁呀?
答:过去的朋友。

——为什么不回答,是前男友啊?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