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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海拔五千 于 2011-1-16 22:17 编辑
自己的孩子自己“爱”,很多时候,那是一种自我感觉,自我陶醉!只是细一想,那一个爱“字”,有时候确实是没何道理的,从而就有“溺爱”一说,从而就有糊涂,从而就看不见孩子这般那般的毛病。这于人情世故,于孩子的爷爷奶奶,甚至于孩子的父母,都还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孩子是自己生的,孩子的鼻子眼儿都是自己给的,如何可以把自己的孩子说得一无是处、一塌糊涂呢?
在不少人的眼中,自己的孩子几乎就是“angel”!孰料,撞在他人眼中,你那“孩子”能否得到认可?那孩子是不是天使?你那孩子的眉儿眼儿到底长得如何?我说、他说,轻说、重说,总是由不得你自己说!
是的,在他人的眼中,特别是在学校里的“教书先生”眼中,在药房里的“坐堂先生”眼中,对那孩子的这般缺点、那般毛病,都是不能含糊、也不敢含糊的。教书先生站讲台旨在教书育人,坐堂先生号脉问诊旨在治病救人,那都是万万糊涂不得的!是耶?非耶?还是得有个说法、有个理论方好。
来论坛的基本使命就是生孩子:或贴字或灌水。只是于我,总是选择了前者,因为灌水者,不光是要巧舌如簧,也要感性十足,更要有置生死于度外的勇气!而我,打小生理发育迟缓,至今尚还未彻底走出自闭症、恐血症和口吃的阴影。开窍之晚以致口齿愚笨,打小被汉字所困而自闭成疾,而天生的恐血症,更是总让我耿耿于怀,如何就染上了对“死”之那般的恐惧?一个“死”字,容易让人联想到“死”字中的那把匕首和一具枯骨,怪不得孔子云:“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当然,孔子所言之“临事而惧”并非说的是怕事,而是指遇事须谨慎、警惕,处事要有头脑而已。
不错,怕死者通常未必怕“事”!原来事理是黑白两色。君不见,一个“事”字,横竖有致,而一个“死”字,曲直难辨。故而遇上视死如归者,我便总是落荒而逃……怕死,还不成吗?怕死者是无辜的!
无论是偶尔路过或是刻意拜访,形形色色的社区、论坛,能说话的地儿,来来去去也不少了。游历于论坛,当也有机会拜读到了一些不错的、甚至十分精彩也养眼的文字。很认真地说,来论坛的终极目的,就是要表现你的思想和文字,是来找一种对你文章的基本认可。但同时也是一种学习。通过学习他人的东西,观摩他人的文字,既可找到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也可以偷点融进了自己心得的东西,然后大可以据为己有,这便是玩文字的收获。
只是论坛不是纸媒,论坛上的帖子多半是换不来钱的作业,你就莫指望那些地方对你的文字有正儿八经的认可,你也莫总指望那儿有许多正儿八经的字值得你去认可。那儿毕竟是网络,那儿是写网络文字。对不少的网络写手而言,来论坛最终都是在找一种所谓的玩儿,也或某种自我满足,虽然也未必找得到!这些都是网络自身的特色。网络上不论文字的出身,不问英雄的出处,也不理是否达人或菜鸟,三教九流360行,行行都可以在网上驰骋。因此,也莫指望对鱼龙混杂的网络文字,生出口口是“肉”的感觉,更莫指望这儿生出“红楼梦”或“家、春、秋”什么的!
但阁下切切也莫怀疑,网络丛林中藏龙卧虎,高手如云。莫疑行行出“写手”!哪一日蹦出个“金庸”或是“贾平凹”来,震天价炸它一响,也未必是天方夜谭!虽是一个小概率事件,但小概率事件并非完全不可能事件,毕竟彩池里的成百公斤的钞票(一万张100元面值的RMB约合35公斤),也不时被人席卷而去,那些同样是小概率事件。只是我从不指望,也总不去买那些渺渺茫茫的彩票而已!我从自然科学中知道,小概率事件虽然存在于现实当中,但对于某个特定的对象,小概率事件的发生等于奢望加梦想!
意思很清楚了,在网络上写字是自由的,你可以写阳春白雪,但下里巴人也是有人要写要看的,就视你自己的文字目标和写字的追求了。因而以此角度看,在网上贴字是一种纯自我的事情,只要不涉明令的违禁字眼,论坛就要让其文字见诸天日。至于其文字撞入他人眼中后是否喜欢或生厌,那是读文字所生的主观感觉,大抵还是给做帖者更多的自由吧!
论坛不是聊天室,特别是堂堂的人民网、新华网和新浪网等门户网站的文化论坛以及遍布网络的各大型文学论坛,其需要的是优秀的文字,简单点说,那儿是要点文化含金量的。你可以从这些论坛的文字中,了解社会,学习知识,认识朋友;当然,倘能受到更多的教益,倘能贴出或读到更多的赏心悦目的文字,那不是更快乐的一件事吗?
但是,优秀的文字从哪来?显然,不能仅仅靠征文比赛来激发创作热情并提高文字质量。只是这儿不想高谈阔论何谓优秀文字云云,其实每一个论坛的写字者,都心知肚明,要写出真正有滋有味有质量的字来,除了写字的若干天分,还是要费些气力、花些功夫,还是要广泛阅读些他人的文字,还是要经常翻翻字典、辞典之类的工具书的。不言而喻,案头常年备些含《现代汉语词典》在内的若干辞书、词典,可以让写字者充分受惠。
尤其,对于没有写字天分之一般的文字爱好者,其在珍惜拥有写字发帖的权力的同时,也更需要对自己的文字进行多一点的刻意雕琢和锤炼。词汇的运用,是天下写文章者的第一功夫,因此,对词语的锤炼是特别要紧的。切莫要想当然用词用典!如今在网络上写字,对于文字的推敲其实也非常方便,把那些拿不准的词儿放在“百度”上一查,如果满天下应你声者寡寡,那你就最好莫要坚持自己的那个所谓的词儿了!
如实说来,在论坛上写字,确实还不是十二分的轻松!没有真正的功夫,哪怕被喝彩声淹没,那样的文字也是走不远的!而恰恰相反,正是由于梅兰芳般般功夫在身,有目共睹,其以精湛的水袖、台步和唱功,博得了观看者发自心田的喝彩!于是,梅兰芳之舞台演技,才镌刻上了流芳百世的美誉。光声嘶力竭地喊“梅兰芳,我爱你!”大抵只会梦断梅兰芳。因为“喝彩”不仅仅要有吆喝中的一张“口”,更贵在叫彩中有货真价实的“采”才是!
无论如何,有人叫彩,都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开心或导致精神上的一种即时满足,但开心未必会持久地维持一种心理上的满足感,因为质量欠佳、质地欠缺的文字,一当喝彩声冷寂下来,失去了外界温度的烘托,被喝彩的文字便也会随之自然而然地冷却下来。虽如此,毕竟曾经开心过,带点阿Q式的开心仍称开心,事实上,永垂不朽的文字总是难得!
何况还有没人叫彩的孩子,那又能如何?自己的孩子自己爱,广义上是一种合理的姿态,自己生的,不爱又能如何呢?只愁生,不愁长,精心调理自己的孩子,认真引导自己的孩子,好好关爱自己的孩子,对于那些针对自己的孩子评头论足的议论,也虚心和冷静地对待。那般,自己的孩子或会有朝一日步入康庄大道的。
也不知何时,论坛的文字,犹如身边的孩子,也成为了一种炫耀于他人的资本。于是,当有他人善意地指出你那“孩子”之长长短短时,或就难得得到你诚心诚意的接受,甚而错误的领悟了他人的一番好意,进而生出一脸的不快活,甚至恼怒,那说话者便尽可以不语了。不语是一种选择,一种无可奈何的姿态,不语的结果便是绕道。是的,面对执迷不醒者,绕道还不行吗?
真理那件事可能在少数人手中操着,但文字那东西还得识大体方才踏实。写散文和诗歌者尤其容易在经意不经意间,杜撰一些欲抒情又不达意的词儿来。一篇字中,如果有多处出现只有天下一人识得之不伦不类的词儿,那样的字儿便让刻意的“文采”葬送了。就算“自己的孩子自己爱”,也还是要多多打量自己文字的鼻儿脸儿才是。牵孩子出门上街之前,把孩子的鼻子脸儿弄清楚、弄干净总是必要的。向辞典请教,向网络请教,对写字的人来说是尤其重要的一件事。真正的“精品”入库,一定需要勤奋,那不是一个自我“满足”二字所能说完的!
让文字赏心悦目真的不容易。悦目者,行文或如涓涓流水,或如清风拂面,具有一定的文字风格,不缺文字渗透和感染力,读来通畅平易,感觉清亮透彻。不时必要处,也要点华丽的词藻堆砌。当然,清晰有致的文字排版和视觉效果,也不能忽略,那也是生成“悦目者”的必要条件之一。赏心者,是说文字经过了一番组织,是用心写出的,行文转折自然流利,且不乏文采般般,没有一点草就的痕迹。在网络文字中,这点尤难得。
网上写字最忌鸡下蛋一般的“生产”,眨个眼睛就是一篇字,甚至N篇字挂上了网。何以那么急不可耐地草草出笼?你真的是靠那篇字养家糊口?转而想到论坛这地方又决无“计划生育”,你理论上当然还是可以多生多产的,哪怕你一日生一个或几个,甚或一次生N胞胎,那也是网络赋予你的自由,只要不是洪水猛兽,就请不要剥夺其生存的权利!更何况“自己的孩子自己爱”!至于那“孩子”到底质量如何?滋润与否?到底有几斤几两?有没有鼻子眼睛?是不是活得下来?你、我、他,最终还是都会清楚的!
实话说,我还不太习惯于某篇字说长道短。因此,我于网络文字除极少灌水,也较少发表不痛不痒的零星言论。于网上看帖,我一般是随机打开,如果觉得贫乏无味,轻轻合上就是了。真的觉得不错者,还是会深入地追踪看下去,不定也或美言几句,当然,不排除发几句善意的议论,但不会大放厥词,我得掂掂手上的砖块轻重如何。客观地说,对文字的判断,我有时是不太谦虚的。认为某篇字写得好,那是一种感觉,甚至是一种直觉。这种感觉不会没有道理的支持,而直觉的产生也是有过锤炼的。当然,也不排除对文字天生的敏感,或对某篇字天生的好恶。
“自己的孩子自己爱”确实是人之常情,对自己写的字,不定也会每每自我欣赏,也充满自我陶醉。但你孩子身上的诸多毛病,还是不要视而不见。毕竟写的字是要见诸于世人的。通常,少数词儿或语句拿不准的时候,还须真的要点推敲,最简单的推敲方法是反复的读,找语感,看是否感到有些别扭。你一句话放在那儿,是否妥,结合上下文,读两遍,总会生出些滋味和感觉。再拿不准,即可以请字典或其它工具书定夺了。写字读字养成这样的习惯,对自己文字质量的提高就会很快。
一般地讲,对文字的句法和用法的理解,每个人多有差别,因而,关于文字的构造和文章的组织,在风格上也就每每不一,这是非常正常的事!殊不知,生旦净末丑,都是可能唱出彩儿来的。只是,能博得满堂喝彩的角儿、曲儿,在一曲戏中又有几者几处呢?萝卜白菜,各人所爱,一句很俗的话?换成网络上更醒神的说法便是: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可以有一千张脸孔,而沙家浜中的阿庆嫂到底风流与否也是千人千说。当然,对于那些实在惨不忍睹的文字,你也可以不屑,但大可不必作掩鼻或唾弃状,这也是一种论坛上的人文关怀!
故而,对不出彩儿,他人没法恭维的孩子,多数时候,也只好“自己的孩子自己爱”罢,这也是一种简单的价值观。他人不能剥夺别人关于爱的权利,当然,他人也有自己关于爱的主张。平平庸庸的一曲戏还是戏,不定也有人听;平平庸庸的一篇字也还是字,挂在那,当然也还是有人看。只是,无论于自己还是他人,讲点“爱之有道”就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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