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我爱你中国》,几乎都是美声的那种,从小到大,听疲劳了。直到侯牧人的《我爱你中国》出世。
对中国这样一个抽象概念抒情,本来比较困难。一般唱“我爱你中国”的时候,都作很投入很垂涎状,还撇着丁字步,都可以理解。中国很强大,唱歌的人很渺小,渺小的东西一定是强大载体的附庸。可把中国当作想象中的干妈,唱得青筋迸裂一脸狰狞,好像使出了拉屎的力气讨奶吃;身子永远保持前倾,一副随时准备投怀送抱的嘴脸,这个就比较恶心了。
侯牧人唱《我爱你中国》的时候很拽。他衣着邋塌,感觉很良好。跟站桩演唱“我爱你中国”的人比起来,他的姿体语言酷似流氓表达。侯牧人给人这样一个感觉—— 我爱中国,是中国的荣幸。
然而,何尝又不是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