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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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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1-3-8 12: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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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要论断人,就不被论断。你们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们要饶恕人,就必蒙饶恕。”——圣经,路加福音
  
 
 今天是刘建在监狱中的最后一天,一切活动都照旧:干活,吃饭,与狱友闲聊。只是,到了晚上熄灯后,他却久久不能入眠。他说不清楚到底为什么,是兴奋自己明天刑满释放,还是有点舍不得这个朝夕相处五年的地方,或是有一些隐隐的不安一直撩动着他的神经,让他辗转难眠。
  
  他从枕头底下掏出手电筒,把被窝轻轻蒙住了头,又把枕边那本黑色皮封面的日记本拿出来翻阅起来。厚厚的日记本记录了他在监狱中的点点滴滴,也记录了他五年漫长的忏悔之路:
  
  “2005年三月一日,阴。刚过完元宵节不久,我终于被宣判了,这个判决比我预期要轻多了,谢谢政府给我改造的机会,我一定好好悔过……今天是我第一天入狱,也是我第一天正式写日记,周围的一切不是很陌生,比起看守所相差不多。狱友们也很热情,比起电视里看到的那些凶神恶煞的家伙要和善多了,或许是我还算幸运吧……
  
  2006年一月二十八日,晴。今天是除夕夜,也是我在这所监狱中度过的第一个除夕夜。虽然在这里过年一定是没有家里那种合家团圆的氛围的,也没有母亲做的“猪肉白菜”饺子,但是监狱领导为我们准备的年夜饭还是相当丰盛的,只是有点清淡哈,吃完饭还安排了节目,我唱了首迟志强的《铁窗泪》,可惜走调了……不知道那家人现在怎么样了,他们的年过的是否开心呢?会不会还沉浸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中呢?不管怎样,都是我的错,不知道那家人有没有收到我的钱,不知道那孩子怎么样了……
  
  2007年八月八日,多云。今天我请了病假,因为这两天大概号房湿热的原因,我发起了高烧……今天也是他的祭日,我托朋友给他坟上烧了点香纸,并且嘱咐朋友如果遇到死者的母亲一定要把钱转交给她……
  
  2010年二月十三日,晴。今天是我在狱中的最后一个除夕了,想起还有十几天就出狱了,我的心情激动不已,再有就是听说那孩子出国学成归来了,心里更是欣慰,这五年的徒刑终于可以帮我救赎曾今犯下的罪过了……不过今天我收到了一封神秘的信,信封没有署名也没有邮寄地址,打开信封一看,只有一根头发……”
  
  刘建出狱后,过着平静的日子,不过这种平静,却让他心中产生一丝不平静。他在当货车司机之前是一名水兵,他感到这种平静就像海啸来临之前,海面上那种超乎往常的风平浪静。
  
  这样不安的日子,大概持续了几个月,转眼,他的祭日又要到来,他,就是王安,被刘建醉酒驾车撞死的中年男人。
  
  八月一号,建军节,这也是属于刘建的节日,因为他是一名退伍水兵。正当他和妻儿在餐馆欢度节日的时候,突然手机收到一条短信,内容只有四个字:“杀人偿命!”
  
  刘建看到这条短信,没有诧异,心中的一块石头反倒放了下来,因为这条短信印证了他内心的不安,自从那个中年男子倒在他的车轮下的时候,他仿佛就知道这一天早晚要来临,只是公正的法律还让他苟活于世,他在监狱中日夜的忏悔,只能让他在意识思维清醒时得到少许的慰籍。但每当午夜梦回,王安临死前躺在血泊里的抽搐和死后那双圆睁的充满恐惧的眼睛,以及王安的家属失去亲人那泣不成声的面孔,还有王安的儿子——王明那双充满仇恨的眼睛……那一幕幕可悲又可怕的场景常常把他折磨的生不如死。
  
  
罪恶的车轮,无情地碾碎了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而赋予车轮罪恶的人,就是刘建。在他醉酒清醒的那一刻,也就是王安断气的那一刻,也在那一刻,他已经对自己判下死罪,因为那天出车的时候和朋友喝酒,因为自己的贪杯,因为自己过于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因为自己的视生命如草芥……他原本以为五年的狱中悔恨以及对死者家庭的补偿能救赎他的罪过,但是那根头发告诉他,那是他一厢情愿——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晚来不如早来吧。”他知道,真正地审判还没有开始,于是他镇定地回复着短信:“我知道你是谁,是我害的你家破人亡,我该死。你说个时间地点,到时候我们见面,我一次都还给你。”
  
  “八月八日,下午三点四十三分,中原路丁字路口。”这就是当年王安出事的时间地点,并且已经精确到“分”了。
  
  这一天,天气闷热,没有一丝风,天边交织的乌云,密密麻麻盖过头顶,使人透不过气来。刘建徒步走到约定的地点,看了时间:三点三十五分。这离他们约定的时间还差八分钟。他试图找寻着五年多前在这里留下的痕迹:那急刹车留下的印迹,已经被其他来来往往的货车的车轮印所代替;那摊血迹,当然不复存在了,应该是被清洁工打扫干净了,随着扫把,簸箕,清水,把它带到了四面八方……
  
  他从挎包里掏出了香烛和纸钱,堆在了地上,他先点燃了两支蜡烛,把蜡烛插在人行道的缝隙里,之后又用颤抖的手点燃了三支香,口中念念有词:“虽然我和你不认识,不过我知道你叫王安,多好的名字啊,安安分分。其实这五年多我一直很惦记你,想去你坟上看看,不过,你知道的,我在里面。”他把三支香又轻轻地插进了人行道缝隙里,嘴唇微微发抖,
  
  “您别见怪,虽然我来不了,但是每年都有人替我到您那化点香纸,我不是想您原谅我,您人都不在了,怎么开口原谅我呢?老话说,杀人偿命,一定是有道理的。有时候自己做了坏事,人间对付不了你,老天爷会来收拾的。老哥啊,我这五年多过的也不好,生不如死的,每晚都梦见你和你的家人……”他止住了口,眼眶渐渐泛红,他把一旁的纸钱往自己面前挪了挪,点燃。顿时,青烟袅绕,刚等纸钱充分燃烧,谁料,天公不作美,下起了豆子大的阵雨。
  
  雨打在他的脸上和香烛纸钱上,一阵狂风吹过,灰飞烟灭。
  
  手机响起了,听筒另一边是个年轻男子低沉的声音:
  
  “是刘建吧,你看看时间吧。”
  
  他看了看表:三点四十二分,离约定时间还差一分钟。
  
  “你的终极审判就要到了,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没什么了,只想再对你们家说声对不起。”
  
  “对不起?一句对不起可以让我爸复活吗?一句对不起可以让我妈回来吗?一句对不起可以还我一个美满的家庭吗?实话告诉你,那根头发是我从爸爸头上摘下的,给你是为了让你记住,他是枉死的,是被你杀死的,所以你得受死,杀人犯!”
       八月八日,下午三点四十三分,中原路丁字路口,重复了五年多前的悲剧……


  

  “咚咚咚”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小明,你什么时候回国的啊?”
  
  “奶奶,我回来没多久。”
  
  “你怎么了?脸色这么慌张?”
  
  “我终于为爸爸报仇了,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了!”
  
  “什么?你是说你杀了那个撞死你爸爸的人吗?”
  
  “是的,以牙还牙,他也死在了我的车轮下!”
  
  “你真该死啊!”说罢,老人两行清泪,潸然而下。“他撞死你爸爸不假,可是他也是无意的啊,当初他还是主动投案的,再说法律已经制裁过他了呀!”
  
  “法律?法律公道吗?一个无辜的人就这么活生生的没了,一个幸福的家庭就这么活生生的拆散了!开车能喝酒吗?他不醉酒能往我爸身上撞吗?他就是杀人犯,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你真糊涂啊,你可是亲手杀死了你的恩人啊。你知不知道是谁在供你出国念书吗?你以为是你那薄情的母亲吗?当初刘建赔偿的那些费用早都被她卷起跑了!我一个老太婆哪来这么多钱呐,是刘建,他借钱,卖房,凑来的钱才供你出国读书的啊,他怕你知道那些钱是他的以后不肯安心读书,还特意嘱咐我保守秘密,他做这些为的就是赎罪啊!”
  
  “什么?王明怔了怔,往后退了几步,“那个供我出国读书的人是他?”
  
  “是啊,人死不死都是老天说了算的,你爸爸该有那一劫数,想跑是跑不掉的。刘建已经悔过的够深刻了,害了你爸爸,赔偿你一个前途,可是你……你又亲手毁了自己的前途,这么多洋墨水你真是白喝了!”老人梗咽了起来,“你想想,你现在把别人撞死了,那他家人怎么办?难道让他孩子今后再把你撞死吗?”
  
  晴空万里,太阳高高立于中天,金色的阳光照在了街道上,照在了房顶上,照在了人们的脸上,也照进了高墙内的监狱,洒在了王明的肩上,他安坐在操场的一旁,手捧着日记本,正记录着监狱里的点点滴滴,以及自己的忏悔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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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3-8 15:04 |只看该作者
对法律的懵懂往往使人一失足成千古恨,楼主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任何时候都不要莽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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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3-8 21:21 |只看该作者
  这篇小说不错,有法律意识在里面。发人深省,令人深思。
  精彩处是刘建死前的短信和电话,有点悬疑的味道。
  有两点意见,大胆提提。
  一是刘建接到“杀人偿命”短信的时候,觉得心安?这我有点不理解,他应该负的责任,都已经负了,怎么还要以死来求心安?
  二是结尾,奶奶和小明的对话,有点太多了,简洁些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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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3-8 21:22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再度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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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3-9 12:51 |只看该作者
今天是刘建在监狱中的最后一天,一切活动都照旧:干活,吃饭,与狱友闲聊。只是,到了晚上熄灯后,他却久久不能入眠。他说不清楚到底为什么,是兴奋自己明天刑满释放,还是有点舍不得这个朝夕相处五年的地方,或是有一些隐隐的不安一直撩动着他的神经,让他辗转难眠。
  
要离开自己熟悉的环境了,人的思想总会波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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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3-9 12:58 |只看该作者
唉,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确实也白喝了这么多年的洋墨水了,还不如一个老太婆懂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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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3-9 12:59 |只看该作者
这篇小说写得很好,只是有些残酷了些。现实生活中,或许应该有回旋的余地吧?比如奶奶可以提前给孙子说,比如他去烧纸时,奶奶正好也去了,及时阻止了孙子的疯狂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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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3-9 17:53 |只看该作者
一是刘建接到“杀人偿命”短信的时候,觉得心安?这我有点不理解,他应该负的责任,都已经负了,怎么还要以死来求心安?
我同意!特向楼主故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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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3-9 17:53 |只看该作者
我也不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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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3-9 19:58 |只看该作者
虽然不符合常理,也不怎么符合现实,不过少众也是有的。这则故事就发生在我身边,我朋友就是那个化名刘建的人。我开始也不甚理解,他不是都服过五年刑了吗?而且我去看他的时候,他状态都很好。后来他妻子告诉我,他在狱中给他写了好几次信,信中字里行间都道出了他的恐惧,他说他每晚都做噩梦,梦见被害人来向他索命,他忘不了把人撞飞的那一幕,他一直认为他就是杀人犯,而法律意识单薄他,当时已经做好了被判重刑的准备,谁料公正的法律只给了他五年刑期。如果不是她妻子的解答,光看他表面,我是看不出任何的不正常迹象。因此我才大胆地制造了收到短信的桥段,之所以心安,大概是还是因为“杀人偿命”的传统思想作祟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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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3-9 20:00 |只看该作者
这篇小说写得很好,只是有些残酷了些。现实生活中,或许应该有回旋的余地吧?比如奶奶可以提前给孙子说,比 ...
音尘绝 发表于 2011-3-9 12:59



    因此,无巧不成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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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1-3-9 20:03 |只看该作者
让大家有诸多疑惑,归根结底还是我交代的不清朗。今后我在人物内心刻画方面在细致点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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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1-3-15 22:27 |只看该作者
居然会有这样的人间惨剧?真的令人叹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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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1-3-15 22:27 |只看该作者
居然会有这样的人间惨剧?真的令人叹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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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3-15 22:28 |只看该作者
太残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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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1-3-15 22:28 |只看该作者
太残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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