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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舞芊话女人]读点“蒲松龄”,说点“狐狸精”,再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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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芊话女人]读点“蒲松龄”,说点“狐狸精”,再侃点“鬼”?(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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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4 12: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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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海拔五千 于 2010-7-15 16:11 编辑


    可以看到,蒲松龄笔下所表现的郎才女貌、两情相悦的情爱观,不乏浪漫温馨色彩。比之才子佳人、痴男怨女的苦思苦恋,蒲松龄笔下的爱情,只不过是平平常常的生活遭遇和简简单单的自然结合,甚至是始料未及的异事。在蒲松龄所描绘那些活灵活现、来去自由、贤达宽厚、与人为善、饱含恻隐之心、且有血有肉的女鬼们身上,劳燕双飞、志同道合的爱情基础淡化了。蒲松龄的笔下尽是充满了灵性和情爱的尤物,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与人类形影相随的朋友!面对如此歌颂爱情、忠诚生活之美好而自然的情感,你如何能去忽视它?拒绝它?甚至诋毁它?

  当然也看到,蒲松龄笔下的那些患难与共、疾病相扶、忠贞不二、生死相从的家庭夫妻生活,是一幅幅基于美好,基于善良,也基于幻想中所描画出的相夫携子的理想化蓝图。投怀送抱、以身相许的狐狸精们既有爱的自由也有不爱的自由,它们随心所欲地游戈于从无利害关系的婚姻和情爱之中。这也许正是蒲松龄要表达的一种平平淡淡、也是真真切切的婚姻与爱情生活。


    以高扬人性的大旗而让后世缅怀的蒲松龄描述的两性结合没有产生惊天动地的爱情典范,也没有刻意去渲染举世悲呛的情爱悲剧。但是恩恩爱爱过日子的狐狸精们,确实成就了蒲松龄留给人世间的千古美谈。其实,蒲松龄以其浩浩十六卷,四百九十一个“搜抉奇怪”、“事涉荒幻”的说鬼谈狐的短篇,极有耐心的至少告诫了红尘里的男男女女:顺其自然吧,爱情是不能保卫的!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于幸福的爱情或是于痛苦的婚姻,无论有无,人类都是要往前走的!古往今来的千说万说中,“保卫爱情”也总是剪不断、理还乱之顶天立地之一说。有些日子中,电视剧《保卫爱情》此起彼伏,其发出的声浪渐比天高。于我看,面临痛苦的家庭维系,面临枯竭的情感交流,面临危险的人性扭曲,面临我也走不出来、你也走不进去的无声无色的黯然生活,那一刻高喊《保卫爱情》,实则是退而“祈求”婚姻的平安而已!只是婚姻的幸福和平安是要两情相悦的。

  人类的情感总是在流动中产生轨迹,因流动而产生美好和诗意。情感不是常数而是变量,情感的精神世界最终要融入运动的物质世界,爱情必然要依附现实和物质。在同床异梦中,你所保卫的爱情将存放何处?你所祈求的婚姻又将如何实践?爱情是需要空间、平等和自由的!爱情要反映理想、情趣与追求。如果说“存天理,去人欲”的程、朱理学那一套是把婚姻作为爱情桎梏的吃人礼教,那么,面对一张悄无声息的床和一纸苍白的婚姻证书,或激愤或痛苦中喊出的“保卫爱情”又有何力量或意义?充其量都只能作为婚姻的冷冻剂,而断断是不能燃烧爱情的!

    当然,保护我们的孩子是要紧,但保护孩子和保卫爱情又不能够等价!到底是不是到了保卫爱情的时候了?到底爱情是不是能够保护?你问?我问?他也在问?

  倘这一刻,久违人间的蒲松龄老先生能为你见证一段狐狸精的美好故事,你还不定被那恩爱婉约、相敬如宾的情爱所感动!在那样一种自然流动的情感渗透中,在那样一种人与自然的真情对话中,相互爱慕是高于一切的,爱是至高无上的!如果你骨子里不在意爱情,那你还声嘶力竭、要死要活地喊保卫爱情干吗呢?看来,你还是会渴望爱情和渴望温馨的生活的,这实际是生活的使然,也是真实人性的必然归宿!那种无可救药或事实上名存实亡的爱情,你就让它们安乐死吧!

    记住:一座摇摇欲坠的老房子,无论何时起火都是没得救的!只要存在大地和草木,你就总能找到构造爱巢的基础!你还要珍惜你剩下的好时光!你还要编织你今天的新梦想!

  当《保卫爱情》的口号托不住生活中的沉重时,作一个蒲松龄笔下的“狐狸精”,或是走进一个蒲松龄笔下的“狐狸精”,那也许是你新生活的一个不容错过的开端!没事,走进新生活,何必去如履薄冰,背上那种“高尚情爱”的重负,套上那苦不堪言的精神枷锁!仔细品味一番蒲松龄笔下的狐狸精,也试着写一篇不是聊斋的聊斋,生活的那扇门何必总是坐北朝南?换个方向,未必就不能够洞开一片新天地?莫再有事无事大呼《保卫爱情》或曰保护那张有气无力、苦累斑斑的婚姻证书!其实,应该捍卫的是正在发生的鲜活的爱情或曰捍卫那份朝气蓬勃的有生命力的真情实感才好!

  因此“鬼”之于我,并非总是看得那般面目狰狞,其实“狐狸精”们也有其可爱的一面!回到现实中,比之那些没日没夜的电视剧中不伦不类的哼哼唧唧,不清不楚的打打闹闹,不死不活的哭哭啼啼,狐狸精表现出来的生活姿态也许更趋逼真和现实。你可以不热爱鬼,你可以在鬼的恐惧中诅咒鬼,甚至还可以与鬼作殊死的抗争,但你不能忽略:美好的东西总值得向往,无论鬼的存在与否,倘能使人类产生美好和梦想,那么,读点“蒲松龄”如何?说点“狐狸精”又如何?甚至与蒲松龄笔下的“狐狸精”们轻歌曼舞一场又如何?

    养好你的孩子,待好你的女人,过好你的日子,莫要高谈阔论于爱情云云!

  我不想离开“蒲松龄”,不想离开那被赋予般般美好的人鬼相恋,人狐相爱。因为,离开了“蒲松龄”,“鬼”那东西摇身一变,又成为了罪恶的载体!我真的不知道有否鬼的真实存在,但我敢肯定鬼一定不是物质的,也是没有形体和质量的。鬼,是不能依附物质的!因而鬼是很难说得清楚的东西!不过,看不见鬼的日子,大体那“鬼话”你总是遇得到的。当人们视“鬼”为一种文化的时候,你就记住:那“鬼话”是不能列入文化范畴的!

  而“神话”呢?“神话”当然是文化!比如那振振有词的“打一针能减肥十公斤”的广告,从某张晚报上赫然入目,你说那是“神话”还是“鬼话”呢?我第一反应:那不是“人话”!问题是,不是人话者又如何登上了堂堂晚报之大雅之堂?所剩唯一解:那是“疯话”!因你不能说那写广告者、登广告者都是鬼魅之类,但偶有点疯话从人的口中说出,从人办的报纸上刊出,那还是可以理解的!

    现实生活不仅表现在其变化万端之复杂性上,而关乎国计民生之衣食起居,如今在难辨“人话”或“疯话”,“神话”或“鬼话”之那一刻,更变得尤为险恶起来!人之初,性本善。除了不说鬼话,也切切少听鬼话。哪怕那鬼话撩得你心花怒放,心旌摇动,你也万万不可与那“鬼”一同上床!鬼走出了“聊斋”,还是要吃人的!

  我突地又觉得:“蒲松龄”离我们这个时代早已远去了……,但是,“鬼”那东西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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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7-14 19:26 |只看该作者
你好,来迟,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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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7-14 19:30 |只看该作者
你可以编辑一 二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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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7-14 19:31 |只看该作者
我一会再回来欣赏,先……: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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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7-15 20:28 |只看该作者
你好,来迟,见谅!:)
江中牡丹 发表于 2010-7-14 19:26

何为早?何为迟?零时刻应该是每天最早一刻?也未必,也或是每日最后一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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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7-15 21:41 |只看该作者
来顶,支持,好一段人鬼之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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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7-15 23:32 |只看该作者
偶曾经骂一个人“狐狸”,结果那人当时就毫不留情地回骂我“狐狸精”~~~: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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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7-15 23:36 |只看该作者
但是,“鬼”那东西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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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不怕人,不怕鬼,就怕半人半鬼的东西~~~: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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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7-16 08:3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海拔五千 于 2010-7-16 08:52 编辑
偶曾经骂一个人“狐狸”,结果那人当时就毫不留情地回骂我“狐狸精”~~~:lol
暗香飞语 发表于 2010-7-15 23:32
其实,狐狸无非意喻狡猾而已,完全无他!但是加上一个精字,就常义看,确实是在骂人了。不过我这儿写的的狐狸精,美着呢!是吗?:) 善良的公孙九娘她们甚至不时让我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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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7-16 08:4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海拔五千 于 2010-7-16 08:51 编辑
但是,“鬼”那东西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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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不怕人,不怕鬼,就怕半人半鬼的东西~~~:lol
暗香飞语 发表于 2010-7-15 23:36
大抵没人不怕不人不鬼的东西!因为那一刻人类的智慧系统已经瘫痪了~~不人不鬼之态远离了人类的审美常态,人类更多愿意和美的东西对话,也愿意和鬼对话,而面对不人不鬼者,对话的基础不在,既非人话也非鬼话者如何让人类听得懂呢?那就只好远离罢!这或就是惹不起躲得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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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7-16 09:11 |只看该作者
大抵没人不怕不人不鬼的东西!因为那一刻人类的智慧系统已经瘫痪了~~不人不鬼之态远离了人类的审美常态,人类更多愿意和美的东西对话,也愿意和鬼对话,而面对不人不鬼者,对话的基础不在,既非人话也非鬼话者如何 ...
海拔五千 发表于 2010-7-16 08:47

“惹不起,躲得起”,偶举双手双脚赞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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