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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红尘 之 我拿什么疼爱你(一)
忙碌一天回到家,习惯地泡上一杯咖啡,打开电脑,进入自己的QQ 空间,那首《滚滚红尘》还没在耳边响起,就早已从心底涌出……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
便又想起那时候,我嬉皮笑脸地对你说:这首歌应该就是写给我们俩的,不经意的认识你,不经意的走近你,不经意的喜欢你……你如常地收敛起笑容打断我:又来了,你能不能有点正形?
二十年前的那个夏天,你不经意地走进我的视线。
扎着高高的马尾辫子,清纯的目光里透出一丝顽皮。眼角翘翘的,加上瘦小的面颊,坏笑时嘴一歪,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一种狡猾可爱的小动物。后来我使坏画在纸上给你看,竟颇有几分神似,曾经调侃你的表情有如刚刚偷吃了一只小母鸡的狐狸,而你一脸正经的纠正道:错,是刚刚偷吃了一只狐狸的小母鸡!当场把我笑倒。
小时候听哥哥讲聊斋里的鬼故事,隐约记得一个细节:千里寻父的少年与狐妖相遇,他只一看到已化为二八丽姝的狐妖的眼睛,心中就是一痛,就此迷失。
而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的?为什么会喜欢你?不很清楚了。现在想想,开始接近你时,绝对别无企图,因为几乎没有单独的交往,总是大家一起,随便吃吃饭,很开心地聊聊天而已。
是你的漂亮吸引了我吗?应该不是。不可否认,你绝对是让人眼前一亮的女人,那份从内而外的清爽,至今依然。但初识你时,我已经是 “使君有妇”了,应该不会轻易为一张面孔动心。而你那时还在大学读书,十九岁?差不多吧。
可能那时只是喜欢你的清新?你跟我当时朋友圈子里的所有人都很不同,你小我们几岁,很有灵性,思维跳脱,不仅诗词曲赋顺手拈来,且总是对一切有着独特而新奇的见解,让我们这群中文专业的都自愧不如。最有意思的是,你说你喜欢在下小雨的时候漫步,我还曾经偷偷试过,淋了一脸一身的雨水,回家一边擦脸换衣服一边想“这孩子。。。”呵呵。我也必须承认,我一直喜欢你的笑容,你笑的时候很好看,很迷人,从莞尔一笑到开心大笑,都曾经让我觉得心里有种莫名的感觉悄然一动。时间久了,不经意间发现,我似乎很喜欢和你在一起,总要找个机会见到你,为此不知组织过多少次朋友小聚,因为我是组织者,自然大多由我买单。那钱花的呀,现在想起来还肝疼呢。后来我们单独的交往,也大多是一起吃饭[说来惭愧,除了大家一起吃,就是两人单独吃,总之就是在吃]当然,地球人都明白,吃饭不过是借口。有一点就可以证明“醉翁之意不在酒”:我并不怎么记得我们一起都吃过些什么。
或许是因为韶华已逝,或许因为曾经有过几年的自闭,对往事的记忆在我脑子里并不很连贯,只是一个一个的片段,前后顺序也不对,但很多细节却极清晰的刻在脑海里无法忘掉。比如那时你打电话给我时,总故意拿腔拿调地问我:“猜猜我是谁……” 这句话在我记忆中剩下的不是一段声音却是一个画面,且没有了时间和空间的概念,已经无时无刻不是我心中永远的痛!
所幸,伴随着我们一路走过来的,有音乐这个很完美的记忆载体,才让我在后来无法彻底忘记你。音乐是有记忆功能的:在你听到并喜欢上某一首歌曲或乐曲的时候,当时的人和事,当时的场景和画面,当时的感受和感情,都会与歌词、旋律一起存储在记忆里,无论这音乐什么时候再响起,当初的一切就会历历在目。记不清我们在一起听过多少歌、曲,从最初的《在水一方》和《春江花月夜》到这首《滚滚红尘》;从卡朋特到克莱德曼、从罗大佑到周华健,还有《人鬼情未了》、《其实你不懂我的心》……每一首歌都记载着我们的故事,都见证着我们的青春岁月,都隐喻着彼此暗恋的快乐和隐痛。你还记得吧、你一定记得、你不会忘,我在电话里给你唱过的胡里奥版的《鸽子》: “亲爱的 我要和你一同去远航,我爱的你呀 像一只小鸽子一样……”
我那可爱的小鸽子呀……我多想听你告诉我:那时的你,是不是和我一样快乐?那时的你,是不是和我一样痛苦?
那些年,尽管我和你在一起从未谈情说爱,可多少次,貌似若无其事的笑容和难掩内心慌乱的匆匆对视,却让爱在不觉中潜进内心、透入骨髓。
发现自己爱上你,才知道不可以爱上你,却已经爱上了你的那天,你已经是别人的美丽新娘。
那天我喝醉了。
故意喝醉的。心里说不出的滋味。就想喝醉。不喝醉就过不去那一天。就忘不掉那一天。
那一天我醉的什么都不记得。只记得我跑到新房里。躺在你的婚床上。看着你笑。因为我知道你大喜的日子。我应该开心。
而后的日子里,我依然带着貌似若无其事的笑容,在与你难掩内心慌乱的匆匆对视里,继续一起吃饭,一起听歌,而你依然让我“猜猜我是谁……”。
也曾有过几次借酒盖脸想对你表白,可往往是刚开了个头,就被你收敛起笑容打断我:又来了,你能不能有点正形……我就是在这个时候才发现你不仅笑起来迷人,不笑更迷人,而这个发现却让我的爱开始变得苦涩。
我肯定地知道那时你也喜欢我,不然你不会那么喜欢和我在一起,可你从不说起也从不让我说起。
于是,爱被良知指责,良知被爱刺痛,岁月就在这暗恋的快乐和隐痛中、在欲望与良知的双重煎熬中慢慢消磨。十年里,只有那一次,在横过马路时我才拉过你的手。
直到我们认识的第十个年头,我因为家庭生活的变故,不得已浪迹天涯,这一走就是十年。而我在这十年里,经历了太多的风风雨雨,颠沛流离,太多不忍回顾的东西让我始终没敢再踏上故乡一步,甚至不敢再让自己想起你。我以为,我会忘记,而你,也应该早已把我忘记。
常听人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可以称之为浪漫的情感:一种叫相濡以沫,另一种叫相忘于江湖。可是,既无缘相濡以沫,又不能相忘于江湖的,是什么?
“于是不愿走的你 要告别已不见的我 至今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 跟随我俩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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