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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远去的烟云 于 2012-1-8 07:12 编辑
前不久,有关人士及新闻报道说,农民工这个称谓有歧视之意,应该改改。道理上讲,这个称谓确实有些别扭,应该改,但细细一想,改了称谓又能怎样,农民工实质性的状况会得到彻底改变吗?这个不好说,关键看为政者是否真有诚意以民为本去改善农民工相关的民生问题。否则,那些个领导充其量也就是借媒体以炒作自已。
作为农民工,想的远没有媒体传播的那么复杂,不就背井离乡,打工挣钱,养家糊口吗,脏与累怎么了,只要能挣钱,来路正,有啥好叫苦连天的。农民工真正的困扰在于,他们的合法权益时常被侵犯,家乡他乡难以兼顾,可好些媒体、官员、学者及那些为富不仁者们,偏偏就要忽略一些实质的问题,总要没完没了的渲染农民工的这个称谓,其实真正歧视农民工的正是这帮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们才是真正发自内心的歧视农民工。
笔者认为,与其轰轰烈烈地吆喝给农民工改称谓,倒不如给农民工实惠:
第一,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工伤等问题,这就基本保障了农民工老有所养;
第二,让外来工享受到与当地同等的福利待遇,为他们在当地购房、立业,子女读书、高考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这会让外来务工人员切身体会到中国的社会公平;
第三,当地政府部门积极督促相关单位对外来务工人员工资的发放情况,有拖欠或克扣薪资的,应厉行追薪讨资,造成不良后果的,应严正惩处所在企业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这样可以切实切断官商勾结,损害外来务工者合法权益;
第四,政府部门定期举行劳动与法律、招聘等活动,让外来务工人员学遵纪守法,文明务工,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五,外来务工人员的信息,由输出方和所在务工地互联共享。国家应下拨资金,鼓励输出地相关政府部门投资建厂,繁荣商贸,尽可能地做到当地就业,以缓解全国各大中城市的社会承受压力,同时也可以避免留守老人与儿童的逐年增多。
第六,当地政府应切实解决好多年在外打工者返乡后的后顾之忧。这些人,用自己的血汗带回资金,却不再适应农村生活,家乡的当地政府,应该做出有效地人性关怀,给予政策优惠,技术支持,或其他的培训再就业,以带动活跃家乡的经济建设。
第七,留守老人、妇女与儿童较多的区域,政府应从道德方面给予警醒,从人性的角度予以关怀。定期走访慰问,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切实避免留守老人与儿童孤独病死与伤残现象发生,也同时打消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彰显了党和政府对民众的人性关怀。
说了这么多,只期盼那些口口声声为农民工着想的为政者、学者、教授众人,不要再在一些所谓的称谓上浪费功夫,还是积极行动起来真正惠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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