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5月5日发表评论,《“精神病收治”不得偏离法治轨道》,对武汉武钢职工徐武因精神病被收治一事表达了诸多质疑。
徐武被收治精神病院4年后逃离,在广州被武汉方面追回,引起巨大舆论反响。徐武及其家人坚称徐武没病,而医院、其所属单位与警方则对徐武“继续治疗”。徐武究竟是否有精神病,其病况是否需要强制治疗,成为至关重要的疑点。
徐武有没有精神病,如果有,应采取怎样的治疗措施,应是纯粹的精神医学问题,可由不同专业诊疗机构得出公认结论。
《人民日报》对警方深度介入徐武事件质疑,徐武“既不是犯罪嫌疑人、也不是在逃罪犯,有关方面直接介入不仅于法无据,还会让人疑窦丛生:为何对一个‘精神病人’如此关心?”这应当与徐武反复上访有关。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徐武不管是否真有精神病,他被强行收治,对其所在单位和警方来说,都是有利的,这就可以消除一个“不稳定因素”。武钢、武钢二医院、警方容易在强制收治徐武上达成一致。武钢二医院既是收治者,又是武钢的下属单位,它作出的精神病诊断是医学诊断,还是夹杂其它因素,是应当质疑的。
还有一个问题。警方在通报追抓徐武的情况时称,徐武与单位发生纠纷后,扬言“搞炸药,到北京炸天安门”,2006年12月16日在北京被当地警方查获,从其身上搜出炸药配方、电工刀及制爆原材料等危险物品,武汉警方以涉嫌爆炸罪对其刑事拘留。其父向警方书面申请,对徐武进行精神病鉴定(让徐武患上精神病,在当时也可能是徐武家人的一种主动选择,因为鉴定为精神病后免予刑事追究)。经武汉市精神病医院鉴定,诊断其为偏执型精神病,建议长期监护治疗。据此,警方对徐武免予刑事责任追究。于是,武钢二医院精神病科将其收治入院。2007年5月,徐武脱离医院监护在天安门广场滋事,被单位带回继续住院监护治疗。2008年11月,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再次对徐武鉴定,诊断结论仍为偏执型精神病,建议继续监护治疗。
精神病作为一种医学结论,可以起到免除刑事追究的作用。而精神病学被当作非医学之用,则是医学本身的扭曲。被警方用作“专政工具”或者减轻处罚的手段,被当事人用作逃避刑事追究的手段,都是独立的精神病学的灾难。
我们还不能肯定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对徐武的多次诊断是否错误,但其诊断可由不同专业机构进行验证。使精神病诊断成为纯粹的医学诊断,而不为任何非医学的因素所左右,则是现在极为重要的问题。“精神病”时而作为“法外专政”的工具,时而作为逃避刑责的手段,正在塑造中国精神病学的怪异形象。在“精神病收治的法治轨道”之前,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精神病诊疗要回归纯粹的医学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