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美元一个婴儿”谁的发明?
文/暮雪
初看到这个新闻,愕然半日,我久久不能不敢相信它的真实性。
因为这是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因为这是人命大于天的年代,因为这是法制健全的时代!怎么会有这样一群人,光天化日下就像土匪一样入户洗劫,公然把非法超生的婴儿在亲人身边抢走,然后经过福利院,变成非法抚养的孩子,然后一系列手段当商品出售,最后以3000美元成交!
这一幕发生在湖南邵阳地方计生从业人员的身上,如果仅仅一个孩子,我们说是意外,如果十几个算是什么?这群勇士,做这一切是以计生委的名义还是以个人的名义,做出如此令人发指骇人听闻的行为,是谁给了他们如此的胆量和勇气?如此巨额的收入又到了何人的腰包,地方政府会一无所知吗?还是变成地方经济创收的工具?
国家对计生政策三令五申,要求无论何种情况只要婴儿出生,无论是否超生,严禁伤害孩子,只收取家庭一定的社会抚养费或者超生费,绝对不允许拆房拆地,更不会允许把孩子与亲生父母分离。就因为当事者超生或者手续不全生育了子女,交不起超生费,邵阳地方某些计生部门,悍然洗劫了无辜的婴儿,最后打着“非法抚养孩子”的旗号,把孩子送去福利院,甚至非法出售给某些人士,获取暴利。就算是非法抚养,孩子的命运也应该由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孩子的来源吧?这是一群什么性质的团伙?
国家对贩卖婴儿的罪犯常是重刑,严惩不贷,这些大无畏的计生猛将竟然不怕,对每一个超生家庭的重罚就是让孩子与父母活活分开?以孩子谋取暴力,与贩卖人口有何差别?身为公务员,却公然违发犯法,最后该如何处置处理他们,我们拭目以待!
经济不发达,屡次超生的家庭,根源在于人们的认识和经济的落后,工作人员应通过说服教育,和必要的对于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杜绝人口的超生。绝不是等孩子出生,用孩子做筹码甚至伤害到无辜的婴儿,这是国家法律绝不允许的。
“3000美元一个婴儿”,刺痛了人的眼球,草菅人命卖儿卖女是民不聊生的旧社会,绝不应该发生在今日。七十几年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就发出振聋发聩的呐喊“中国要等到时候才能翻身?要等到人命贵于财富,人命贵于机器,人命贵于安乐,人命贵于名誉,人命贵于权位,人命贵于一切,只有等到那时,中国才站得起来!”难道我们中国人还没有堂堂正正站起?我们对生命权应该是充满敬畏,不论其社会属性如何,就算对一个幼小的生命,也不能如此漠视和冷酷!
国家高层领导一再要求各级领导的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很多地方领导却置若罔闻,头脑发昏常做出许多荒谬混帐的事情,值得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