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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国学堂 外遇的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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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的那点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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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1-6-13 16:1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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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读到一篇关于谈外遇的文章,文中的一些基本观点我还是比较赞同的。于是,我也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外遇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到底该不该有?如果有了是好事还是坏事?有外遇的人,是不是一定就是行为不端、品德败坏?该不该受到社会的谴责?
  我个人认为,对于这种外遇,不能一概而论,不能只用“好”与“坏”来简而论之。
  所谓外遇,就是男女之间在自己的婚姻以外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感情,是超越正常友谊的、含有性爱的一种微妙的情感。在现实社会中,或者说在我们生活圈子里,男女之间有这种特殊情感的现象是很多的,我们不可否认它就是人们所说的外遇。
  一个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有外遇,并非都是低贱的行为,并非都是不道德的行为,并非都是不正当的行为。我个人认为,只要男女双方是真心相爱,是真情相伴,是真实地向对方付给,都是值得肯定的,都是值得去珍藏和爱抚的。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在这个真情难觅的现实中,能遇到一个让自己快乐、幸福,为自己付出真情的异性,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如果真的遇上了,那是上帝的恩赐,是一种福气,是人生的幸事。
  也许有很多人不同意我的说法,甚至会有人骂我有这种很不高尚的情操,更有人还会谴责说我有这样一种下流的观点。如果真是这样,我也不会感到吃惊,也不会为此去为自己辩解。的确,在我没有对这种现象或事件去认真思索的时候,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去看待外遇和有外遇的人的。因为,很多人都认为婚姻以外的含有性爱的感情,就是寻找一种在自己爱人身上没有的性的情趣,寻找一种新的很神秘的性的刺激。但我以为,不全是。不光人之本不全是,人之意念也不全是。如果骨子里有,也是情感中的一部分,也是一个正常人或者说是一个自然人的本性,也符合其心理和生理特性。
  一个正常的人,不论男女,都是有七情六欲的。在现实的交往中,他们因为工作、学习、生活或其他某种原因,走到了一起,并不断接触、交往,从而也有了交流。在不断交往和交流过程中,不知不觉的一点一点地产生了情感。最初,这些情感也许真的只是友爱、友谊、友善,一种很平常或礼节性的情感。当这些情感在某种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受到某种外界因素的影响时,就会增强,得到升华。当这种情感升华到一定的程度之后,就会越过友谊的界线,走到心心相通相容的地步,随后就会走进外遇的殿堂。
  真的,拥有婚姻的两性,在婚姻以外,仍然会有真情的。他们通过相互了解,相互关怀和支持,相互感动,相互爱慕,真正用心投入,真心相爱。共享幸福快乐和成功,共分痛苦烦恼,时常向对方诉说心中的不愉,或用心倾听和安慰对方的伤感,是朋友、也是爱人、更是情人。于是,生活中就有了浪漫,有了激情,最后有了性。
  其实,现实中我们经常见到,一些看起来不会走在一起的一对男女,可他们确成了“偷情”最真的一对。很不理解,也很难理解。我读到过这样一段对话。男人对女人说:我什么也给不了你,真的很内疚。女人说:没有关系,我知道,只要能和你在一起,说说话,就很满足了。这种事生活中真的有,他们不是物质的,也不是利益的,更不是金钱的。他们的情感超越现实,是心灵相通,是心与心的融洽,是灵魂的融合,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的爱的相依相伴。他们在一起轻松、愉快、开心、甜蜜、幸福。
  说实话,这种爱是不光荣的爱,也是不受欢迎的爱,多数时候还会被人们谩骂。这种爱是不能公开的爱,是上不了台面的爱,更不会成为人们祝福的爱。但是,这的确是一种爱,是现实中实实在在存在的爱,是发自内心的,是自愿的爱,也是人性之爱。这种爱是缘分之爱,可遇不可求,是不可追寻的爱。
  对于这样的爱,现在,我们只能理解,也只有理解。也许要等到社会进步到一个更高级更人性的时代,我们才会很自然地站出来说:支持它,祝福它。就如很早很早以前,一个女人死了老公,如果再嫁,就是一种大逆不道,只有社会进步到当今这种程度之后,我们才会同意和支持女人死了老公可以再找老公一样,去同意和支持这种大逆不道的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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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6-13 16:19 |只看该作者
敏感话题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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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6-13 23:40 |只看该作者
外遇就是打着爱情的旗号找个无聊的人睡觉,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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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6-14 08:58 |只看该作者
外遇就是打着爱情的旗号找个无聊的人睡觉,呵呵!
范最之 发表于 2011-6-13 23:40



    这话,这话的意思就是外遇就是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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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6-14 09:08 |只看该作者
外遇就是打着爱情的旗号找个无聊的人睡觉,呵呵!
范最之 发表于 2011-6-13 23:40



无聊的人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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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6-14 09:09 |只看该作者
这话,这话的意思就是外遇就是睡觉?
蔷薇盛开 发表于 2011-6-14 08:58



    他的意思是无聊的人和无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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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6-14 09:1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蔷薇盛开


    外遇:指丈夫或妻子在外面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亦指与丈夫或妻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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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6-14 09:1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蔷薇盛开


    外遇:指丈夫或妻子在外面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亦指与丈夫或妻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 ...
范最之 发表于 2011-6-14 09:10



    斑斑字面上都都明白呀!很想听到你对读后文字的理解和感悟,特别是读懂码文字人真正的意思.不是要你说我们都明白的意思.
    喜欢情感就是因为喜欢在这找到认真读和读得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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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6-14 20:17 |只看该作者
嗯,楼主说的对,版主需要好好认真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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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6-14 20:18 |只看该作者
对我而言合适的时候做合适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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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6-14 20:20 |只看该作者
永远不要做自私的人,成年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对社会、家庭----我们要做到坦荡。对我而言我永远是把做坏事也做的正大光明的。求的就是心安和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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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1-6-14 22:53 |只看该作者
外遇,这词太模糊。太敏感。也沉重。是否可以讨论一番?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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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1-6-14 23:10 |只看该作者
婚姻有问题了,就会由内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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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1-6-14 23:4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天有情爱无疆


   

我感觉我已经表达清楚了,可能是词不达意,楼主觉得我没有读懂,那我还是展开谈谈。我首先借问楼主,你支持你老公搞外遇吗?如果支持,我向你致敬,你确实比我伟大!

楼主认为:一个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有外遇,并非都是低贱的行为,并非都是不道德的行为,并非都是不正当的行为。

我认为:按照目前我国传统的公序良俗,外遇属于不道德的范畴。国人的观念中,你们结婚了,就要忠于爱情忠于对方忠于你们的小家庭,起码目前不会有正面支持外遇的声音。不然为什么离婚时财产分割,有过错有外遇方要吃亏呢?

楼主认为:真的,拥有婚姻的两性,在婚姻以外,仍然会有真情的。他们通过相互了解,相互关怀和支持,相互感动,相互爱慕,真正用心投入,真心相爱......最后有了性。

我认为:楼主所言的这种外遇应该是较高层次的外遇。现实生活中很多外遇,并没有相互了解,相互关怀和支持,相互感动,相互爱慕,真正用心投入,真心相爱的过程。而是直奔寻找刺激、满足生理需求的主题。本版碧天哥们的大作“那个初夜”就是例子。刚刚在车上认识不久的孤男寡女,女的慷慨地把初夜奉献给男的,没有丁点浪漫的铺垫。我一个同事,出差途中恰好软卧就他和一个陌生女人,晚上他们同铺共枕了。有相互了解吗?有关怀和支持吗?有真心相爱吗?没有。正应了海南一句俚语:闲鸟操闲B,道理大无比。这个时候说爱,反而是玷污爱。

外遇是愉悦的,这个可以肯定。不然怎么会有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之说。对于外遇,中国式男子汉大丈夫的心声是:非常反对我们的老婆有外遇!至于他们是否非常欢迎其他女性来外遇,我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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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6-15 05:5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天有情爱无疆


    我感觉我已经表达清楚了,可能是词不达意,楼主觉得我没有读懂,那我还是展开谈 ...
范最之 发表于 2011-6-14 23:41



    早起看到范版的这个回帖,很兴奋i哦,情感的斑斑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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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1-6-15 09:12 |只看该作者
嗯,楼主说的对,版主需要好好认真回帖。
毛毛 发表于 2011-6-14 20:17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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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1-6-15 09:1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南沙贝 于 2011-6-15 09:14 编辑

也许有很多人不同意我的说法,甚至会有人骂我有这种很不高尚的情操,更有人还会谴责说我有这样一种下流的观点。如果真是这样,我也不会感到吃惊,也不会为此去为自己辩解。的确,在我没有对这种现象或事件去认真思索的时候,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去看待外遇和有外遇的人的。因为,很多人都认为婚姻以外的含有性爱的感情,就是寻找一种在自己爱人身上没有的性的情趣,寻找一种新的很神秘的性的刺激。但我以为,不全是。不光人之本不全是,人之意念也不全是。如果骨子里有,也是情感中的一部分,也是一个正常人或者说是一个自然人的本性,也符合其心理和生理特性。”
楼主文中有这一段所以不必吃惊范版的反应,这是预料之中的事。
我的观点与范版的不同,我认为如果夫妻双方的爱情证实已经死亡,而双方为了维护家庭的责任义务还在维系婚姻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有发生外遇就没什么奇怪的了,人是需要爱情的,当婚姻与爱情没有关系的时候,如果遇到爱情,有什么理由拒绝呢?我很勇敢,我就说我渴望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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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1-6-15 09:14 |只看该作者
外遇,这词太模糊。太敏感。也沉重。是否可以讨论一番?怕怕......
无为 发表于 2011-6-14 22:53



    为什么沉重和模糊,你有什么感触或者亲身体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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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1-6-15 09:16 |只看该作者
婚姻有问题了,就会由内而外。。
水雾 发表于 2011-6-14 23:10



    斑竹我觉得有些人是骨子里喜欢,当婚姻成为一种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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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1-6-15 09:2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天有情爱无疆


    我感觉我已经表达清楚了,可能是词不达意,楼主觉得我没有读懂,那我还是展开谈 ...
范最之 发表于 2011-6-14 23:41



    谢谢斑竹认真回帖,也谢谢你看明白我说的外遇是有追求的那种.不过你说你不允许你的妻子有外遇,但对于男人有外遇就不太清楚了,我想说的是之所有称呼为外遇,肯定是不会被对方知道而隐瞒的,都知道对方承受不了,谁会告诉对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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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1-6-15 09:24 |只看该作者
“也许有很多人不同意我的说法,甚至会有人骂我有这种很不高尚的情操,更有人还会谴责说我有这样一种下流的 ...
南沙贝 发表于 2011-6-15 09:12



    大姐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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