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让爱心姗姗来迟?
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一幢公寓起火,58人遇难71人受伤。据网友爆料:事故发生后社会各界共捐款4480万元,到如今只有约420万元发放到受灾者手中。另外4000多万元饱含捐款者爱心的善款不知去向。尽管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区分会昨日回应称:截至2011年9月5日,社会各界对“11·15”火灾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全部款项中,已发放的有2834.7万元,其余款项正按计划有序发放。 但是,我们同样要问:事故发生已经一年了,这笔来自社会上各界的捐款却为何拖延至今还不能及时发放到受灾者手中?其余的2000多万善款究竟去了哪里? 作为政府性质的慈善机构来说,火灾发生后死去了那么多人,他们不但心灵受到重创,而且还毁坏了房屋,损失了财产,他们的日常生活必定会受到严重的影响。在困难之际,社会各界伸出援助之手自发性的捐助钱物,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及时的让受灾者尽快的恢复原来的正常生活。在此时,慈善款的发放就必须得及时跟上,所谓的雪中送炭就是要在他们急需帮助的时候及时伸出援手。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不把善款及时送到他们手中,非得等到他们从危机中挺过来的时候才把善款发放下去,这还有什么实际的意义? 前不久福建龙岩的“大肚女孩”苏田田去世一个月后,她的母亲郑金凤才接到永定县红十字会的通知,让她来签收当地爱心人士通过红十字会捐出的5万元善款。此事就已经引发广大公众质疑:给女孩的救命款,为何会拖这么久,且是在她去世以后?
现在,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区分会也不甘落后,本该在火灾后就应该及时发放的善款却不知何故拖了将近一年还没有发下去,这样的结果实在让人感到蹊跷:你们到底在等待什么?你们这样做到底是因为什么?这等待的背后是否会有见不得天的勾当?是真的因为各种复杂的程序问题而耽搁呢还是因为善款被挪做它用了?我们不得而知。
多起不该发生的违背慈善宗旨本意的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如今的爱心人士都已经对他们自己的善举表示怀疑:如果我们的爱心被人如此恣意玩弄,起不到它本应该起到的作用,那么我们到底还应不应该继续奉献爱心?就像一个受伤的人一样:当他的伤口还在流血不止的时候,你做医生的不来及时止血敷药,等到伤口都愈合了你才来给他治伤,这还有必要吗?也许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区分会说的是实话:其余款项正按计划有序发放。但是,这个没有定论的时间表,是在10年之后呢还是在100年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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