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09-12-18 14:07 编辑
【征文】
也说婊子养的
一曲词名字叫《望江南》寥寥几句,足以打动人心:
莫攀我,攀我太心偏。我是曲江临池柳,这人折了那人攀。恩爱一时间。
这是描写一个青楼烟花女子的词,写的很有几分凄凉和悲惨。短短小令,字字血泪。写出了主人公凄惨的命运。
其实娼妓这种古老的行当,按照存在即合理的理解,我们实在没有理由去嘲笑和厚非。我一直比较朴素的认为,如果不是生活所迫,没有人会去选择这样一个按照传统说法有辱声名的职业。
但是,不排除个别贪图享乐的人,或者觉得这种职业对她们而言无所谓的个别之中的个别。
我有一个朋友,是一个时评人,去年的什么时候,他传给我一篇他写的数千字的文章,题目很雷人《论娼妓合法化》,我看了之后哈哈大笑。他自知这东西只能在小范围,犹如《大参考》一般内部传阅,所以,执意要听听我的看法。他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存在就有合理性,而且娼妓的存在某种程度对社会的安定也有一定的“益处”。我关心的不是他这篇文章是否能站得住,而是更关心面对这种古往今来的社会现象我们究竟持一种什么样的态度。
一种现象的存在,一定有它的成因和存在的土壤,我不敢妄定它一定具有合理性,但是,起码它证明了一种东西,那就是娼妓这个行当,尽管政府不认可,但是它存在于我们的现实生活之中。
我讨厌当了婊子还要高举贞节牌坊的人和事。做了,存在了,这都是事实。但是,总有一些婊子足以让我们泪流满面,她们远比那些高尚的达官贵人更具有人格魅力,或许她们的身子不干净了,但是她们的灵魂和思想纯洁的足以让我们仰止。靠着出卖肉体而养活了自己和孩子甚至亲人,她们凭什么被嘲笑?那些趴在她们身上发泄的嫖客可以提上裤子不认账,而她们则要“受用”所谓道德的谴责么?即使要遭受谴责,那也首先要谴责这个冷酷无情,逼良为娼的社会而已。
“我是曲江临池柳,这人折了那人攀。”这种辛酸和无奈,更多透视出来的是这个所谓物质社会带来的强大落差和鲜明的对比。
不扯淡的,响亮地,义无反顾的,由衷地喊一嗓子:
向那些崇高的“婊子”致敬!
2009年12月18日星期五 |